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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睡過站! 男跳火車撞電桿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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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每天都看得到戲碼, 在台北站急著上車不看跑馬燈看板的人多的是.... 七堵月台看板位置很爛.... :D |
引用:
我記得一般的莒光會停楊梅,可能要去看班次表才準 引用:
誰賣票??誰站剪票口??分身術嗎?何謂沒事幹 引用:
嗯,我也是衝上火車在找位子坐時他一直廣播不會停,立刻衝下來 :laugh: |
引用:
這樣的說明ok. |
[QUOTE=老柏(第二)]誰賣票??誰站剪票口??分身術嗎?何謂沒事幹
[QUOTE] 我在質疑他 你有沒有整串看完?? 怎麼最近的人看文只看一部分就急著回文?? |
引用:
台鐵人員巡視鐵軌是看鐵軌有沒有問題 不是看有沒有人跳車的 鐵軌那麼長,才幾個人在巡視 25分鐘後發現算快了 一週巡察一次 倒楣一點的,搞不好頭七之後才被發現... :think: |
引用:
救人是一回事.. 網路上去查一下法規 第 57 條 (旅客等之義務)旅客乘車、託運人託運貨物、受貨人領取貨物,應遵守鐵路有關安全法令及站、車人員之指導。行人、車輛不得在鐵路路線、橋樑、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通行。行人必須跨越鐵路路線時,應暫停、看、聽,注意兩方確無來車,始得通過。但鐵路電化區間,除天橋、地下道及平交道外,不得跨越。鐵路路線邊坡內及距軌道中心五公尺以內,嚴禁放牧牲畜。 第 70 條 (違反旅客等之義務之處罰)旅客、託運人、受貨人及行人、車輛等,違反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者,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鍰。 第 71 條 (其他違法行為之處罰)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鍰:一 列車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者。二 列車行駛中,坐立出入臺階或妨礙關閉或擅自開啟車門不聽禁止者。三 在列車內乘坐非供旅客乘坐之車廂或機車者。四 不按規定處所出入車站或上下車者。五 未經許可在車上或站區內向旅客或公眾募捐、銷售物品者。六 拒絕鐵路站、車人員查票者。七 在鐵路軌道或有關設備上堆積、放置或拋擲物品足以致妨害行車安全 者。八 未經允許攜帶或隱匿託運危險物品者。有前項情事之一者,鐵路站、車人員並得視情節強制其離開站、車或鐵路區域;其未乘車區間之運費,不予退還。 --------- 建議影子大有空看一下台鐵的站別....無人站還不一定天天有人去. 有時候還是列車長敲鐘兼撞鐘下去看個兩下... |
這個事件讓我不禁想起之前網路上的一個笑話........... :jolin: :jo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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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從急駛的列車上跳下來、然後在地上滾個幾圈就沒事了嗎? :l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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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國中的時候給同學用腳踏車載,踩在火箭桶上 結果到目的地前就想耍帥,車還在騎就直接跳下來 結果就是在地上不知滾了幾圈,眼鏡還磨花了…一點都不帥 :think: |
嗯...
我查了一下. 此人五專二年級.
16, 17歲了. 拜託.. 書念哪去了... 腦子裝X嗎... 台鐵的就算敬業也沒辦法救腦X阿. 吃東西很辣被辣到, 旁邊只有一罐穩潔. 喝不喝阿? 阿? 那跳火車跳嗎? 有沒搞錯...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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