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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ir 2011-09-11 02:13 PM

引用:
作者n_akemi
還是老話一句,等執法單位能守法跟貫徹執行時再來談

嚴刑峻罰?執法者寬鬆民眾自然不遵守。
講難聽一點,對岸如果不講人道自由硬要執行,我們政府辦得到嗎? :unbelief:

這句話事實上是很不切實際的,
台灣自己先不說,
光是日本,關東關西法律不一樣?並沒有,
但是大阪人就是天****賭,你怎麼重罰他們就是喜歡賭,
也許大阪警力也不如東京吧,才無法打敗大阪人的賭性
拿達不到的事情來講,無異是既得利益者拿來塞人嘴巴的方式(事實上既得利益者自己就作得到對對方要求的事?)
更何況早有網友說過當年推車種分流完全就跟安全議題無關,
而學者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比較安全...

n_akemi 2011-09-11 02:15 PM

引用:
作者super01
重點不在於 是不是應該分配與否 所以你講的都白講
重點是在於分配的比例是否合乎公平正義
道路是大家的,您的意思是說當某路口左右轉車輛大於直行車輛時,可以讓直行車道僅留一線?
請參照臺北市建國南與信義路口,我不覺得三線左轉還是不夠,但直行車道永遠會被佔用。

這樣又有合乎公理正義?結果是...直行車與慢車爭道。
所以這跟比例原則無關,而是當民眾需要時,就會自私的認定不足夠...

n_akemi 2011-09-11 02:23 PM

引用:
作者blair
這句話事實上是很不切實際的
不切實際?

我認為現行法條很多都沒有執行,員警素養不足、法治觀念低落不說。
得過且過應付上面的心態很要不得...但這就是民族性。

所以不管法條修得多漂亮,沒有人執行沒有人遵守都是白搭。
比起日德兩國,他們至少這方面比本地人好很多。
不要再來說什麼也有人不同、東西方不一的鳥理由...
整體而言,守法者(包含執法者)佔大多數;在呆丸...如果大城市都能搞成這樣?那鄉鎮呢?

另外,國文造詣有待加強,既得利益者的解釋很詭異。

小建 2011-09-11 02:31 PM

引用:
作者blair
拿達不到的事情來講,無異是既得利益者拿來塞人嘴巴的方式(事實上既得利益者自己就作得到對對方要求的事?)
更何況早有網友說過當年推車種分流完全就跟安全議題無關,而學者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比較安全...

沒辦法~

既得利益者&被政府洗腦過頭的人多半就是這樣的反應...
人民基本的人權被侵害了, 還一直催眠自己這是為自己好. :think:

外車道都被佔據了, 看著隔壁汽車從快車道一一閃過, 自己騎機車也跟著閃過就被開一張行駛禁行機車道罰單! 自己路權被不合理的剝奪了, 然後被開發罰單了, 還要催眠自己說:政府跟警察開罰單是為了我好啊... 我這$600元繳的非常開心呢~ :rolleyes:

limaike 2011-09-11 02:32 PM

引用:
作者小建
沒辦法~

既得利益者&被政府洗腦過頭的人多半就是這樣的反應...
人民基本的人權被侵害了, 還一直催眠自己這是為自己好. :think:

外車道都被佔據了, 看著隔壁汽車從快車道一一閃過, 自己騎機車也跟著閃過就被開一張行駛禁行機車道罰單! 自己路權被不合理的剝奪了, 然後被開發罰單了, 還要催眠自己說:政府跟警察開罰單是為了我好啊... 我這$600元繳的非常開心呢~ :rolleyes:

人身攻擊啊

super01 2011-09-11 02:39 PM

引用:
作者n_akemi
道路是大家的,您的意思是說當某路口左右轉車輛大於直行車輛時,可以讓直行車道僅留一線?
請參照臺北市建國南與信義路口,我不覺得三線左轉還是不夠,但直行車道永遠會被佔用。

這樣又有合乎公理正義?結果是...直行車與慢車爭道。
所以這跟比例原則無關,而是當民眾需要時,就會自私的認定不足夠...

規則是人定的 定規則的目的是為了服務眾人
如果規則 與實際需求有落差 就必要改善改進
這也是有些路段會有所謂的 限時段 彈性調撥車道 的由來

我說真的 公務員心態 被一般民眾認為是 貶意詞 也是有他的道理

Totenkopf 2011-09-11 02:46 PM

引用:
作者小建
沒辦法~

既得利益者&被政府洗腦過頭的人多半就是這樣的反應...
人民基本的人權被侵害了, 還一直催眠自己這是為自己好. :think:

外車道都被佔據了, 看著隔壁汽車從快車道一一閃過, 自己騎機車也跟著閃過就被開一張行駛禁行機車道罰單! 自己路權被不合理的剝奪了, 然後被開發罰單了, 還要催眠自己說:政府跟警察開罰單是為了我好啊... 我這$600元繳的非常開心呢~ :rolleyes:


這邊扯基本人權,另一邊問你限制砂石車路權是不是與你自己倡導的交通工具路權平等論調相違背,就逃避回答

有時難免懷疑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o

n_akemi 2011-09-11 02:47 PM

引用:
作者blair
但是大阪人就是天****賭,你怎麼重罰他們就是喜歡賭,
也許大阪警力也不如東京吧,才無法打敗大阪人的賭性
拿達不到的事情來講,無異是既得利益者拿來塞人嘴巴的方式(事實上既得利益者自己就作得到對對方要求的事?)
很抱歉,編輯逾時...

拿您的案例來說,大阪人生****賭,所以大阪以外的日本人是限制賭博法條的既得利益者?
所以應該要廢除該法條,而不是檢討為何大阪警方無法嚴格執行?

很怪的邏輯觀念... :confused:
答案很簡單,因為大阪警方也多為當地人,對該法條的認同度低,自然不會認真執行。

反過來說,臺灣法條這樣訂立,對四輪以上汽車來說是比較方便?
事實上也比較不便,因為車體較大所以容錯率也較低。
一旦錯過路口本來是應該要下個路口迴轉,或另外在其他路口左轉繞路...
但呆丸郎都是這樣幹,要嘛外車道直接左轉,或學兩輪汽車路口待轉... :jolin:

n_akemi 2011-09-11 03:02 PM

引用:
作者super01
規則是人定的 定規則的目的是為了服務眾人
如果規則 與實際需求有落差 就必要改善改進
這也是有些路段會有所謂的 限時段 彈性調撥車道 的由來
我個人覺得開放橋下左轉是個很爛的決定。
我個人也認為呆丸郎就是會吵才有糖吃,而且如果不加以限制永遠都不會覺得足夠。

調撥?很好啊...有時段限制,而且其他時段是逆向違法。
直接把車道劃給對向?就是很爛的想法。

再者,依我所舉例的路口來說,內側兩線已經是左轉專用,第三線是直行左轉共用
但我說的是通常第四與第五都會被左轉車擋住...不為什麼,不想排隊等轉彎,直接走直行車道去路口轉彎。
結果就是一個路口五個車道都在左轉?下橋車堵住不能走、直行車得與慢車爭道...
那當初別開放,按照規矩來...大家提早下橋繞路不就結了?
開放一個限制卻造成更多更嚴重的問題?我個人認為是很爛的決策...

n_akemi 2011-09-11 03:21 PM

引用:
作者dts0069
台北市區的塞車,癥結的問題,個人是覺得在路邊停車造成的
其實..問題多了,違規左右轉、違規路邊停車、路口禁止停留處違規停留。
環環相扣,一個違規會造成其他線道車流變多,增加變換車道次數也會使車速減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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