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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洪曉慧假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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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法律的「刑度」、「作用」我沒意見。 我有意見的是「我們得原諒/接納某某人」的這種論點.... 服刑、受刑 只是代表「法律上」的意義,一些重大罪行的「後果」是難以抹滅的 不是嗎? |
麥科兄的論點 我個人認為只對了一半 確實 我們需要機會
但是你可能忽視了隱性的 潛在的機會 你給這種人機會 你相對就剝奪大眾獲得安全的機會 把他放出來 就是讓大眾暴露在高風險 剝奪淺在的大眾的機會 誰給我們一個可以安全的生活的機會呢 我認為這種人 在怎樣假釋 都不該進入社會 應該被隔離 |
引用:
這是必然的 我想若是真心想悔改的人,那份歉疚一定纏繞著他一生,不管旁人接納與否 至於MyGofriller網友提到的 "你給這種人機會,你相對就剝奪大眾獲得安全的機會" 感覺是想要防患於未然 我只想說人有很多個第一次,犯法犯罪就在一念之間,不管有無前科的人,試問如何防患於未然? 你剝奪他的重生機會,也相對剝奪他服務大眾的機會不是嗎? 我想洪曉慧若真心想悔改,那份內咎與陰影將伴著她直至死亡那一刻,若她是真心想悔改的話 |
引用:
+N!!! 上文的部份講得真好!!! 引用:
對 就只有二種 "德法"或"英美" 也沒有別的選擇了. 不過, 至少我們不是"英美" 制!! =.= |
有時覺得陳X興真是生不逢辰啊……
如果請這版的袞袞諸公來當他的辯護律師,甚至法官,我想他也可能會有再一次的機會………… |
引用:
我完完全全~~~~~~~~~~~~~~~~~~~~~~~~~~~同意你的說法 |
引用:
你這一說...,好像有印象, 當年羈押權未完全回歸法官手中,被告被羈押很普遍,不像現在....,也不知該說好還不好. 梅角確實很多,不過這也大概是成文法太僵化的缺點所在,尤其這10幾年來那些知法玩法的政客,加上電視媒體推波助瀾的教化下,越來越多有點腦袋的也都有樣學樣.... |
引用:
我覺得你這個例子舉的太差,白案中陳進興當年在烙跑的時候,犯過多少案子, 跟洪曉慧根本不能類比。 最近還有一則新聞,有一個媽媽知道自己得了癌症將不久人世,就親手殺了自己 的身心障礙的兒子。敢問各位一下,如果新聞也是用泯滅人性來作為報導,是不 是該判死刑? |
引用:
佛說的....那是寓言故事,那是一個殺豬的遇到佛祖,最後感化了他 可不是一個殺人的,殺人的是劊子手 那我想我也可以舉一個故事 為什麼撒旦一直想害死耶穌呢? 原因是..... 有一天耶穌把他的三十六個門徒帶到山下說:「你們大家先拿兩顆石頭,然後跟我一起上山。 其中有一個叫撒旦的就拿兩顆最小粒的,到了山上 耶穌對大家說:「現在拿你們手上的石頭,來換我的饅頭。」 結果撒旦換到最小的饅頭,於是他懷恨在心。 第二天,耶穌一樣把門徒帶到山下叫他們先拿兩顆石頭上山, 於是撒旦就拿兩顆大石頭上山到了山上, 撒旦氣喘如牛。 耶穌開口說:「你們用你手上的石頭丟向前去,丟越遠饅頭越大。」 結果撒旦丟了二十公分遠,換到最小的饅頭,撒旦氣的噴血。 第三天,耶穌一樣叫他們拿石頭上山, 撒旦想:「大的石頭可換大饅頭,小的石頭可以丟很遠,我拿一大一小就萬無一失了。」 於是撒旦就很高興的拿一大一小的石頭上山。 到了山上耶酥很高興的說 : 「你們跟我上三次山,一路辛苦, 為了答謝你們,我把你們手上的兩顆石頭變成你們下面那兩粒!」 撒旦聽到馬上昏倒,從此以後撒旦就背叛耶穌,一直想害死耶穌!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
引用:
看過一些報導,她好像說要做翻譯文字的工作 原因是不必在外拋頭露面,受人指點 薪水用來還許的父母兩千多萬... 如果這樣我倒希望她能翻譯一本"罪與罰" 應該會比其他人翻得還生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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