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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那些反死刑的就很不爽
是過太爽還是嫌社會不夠亂? |
蟲法官啊, 這裡有兩個光榮而艱鉅的[早期發現治療癌細胞] 任務等著您來完成!
引用:
蟲法官啊, 您所提的 [監獄的感化教育與更生輔導] 十分的好, 只是為貓掛鈴噹 (Bell the cat) 這種[光榮而艱鉅的任務] 還是留給提出這種聰明主意的傢伙來辦吧! 這裡就有兩個光榮而艱鉅的 [早期發現治療癌細胞] 任務等著您來完成! 1. 現代武松 -- 赤手空拳打死副教授之楊振堂的重工再製 (re-work) 計畫 2. 盜竊, 煙毒犯的重工再製 (re-work) 計畫 ******************************************************* http://blog.sina.com.tw/losejordan/...&entryid=572189 減刑犯抓狂 打死台大副教授 2007/07/24 台灣大學植物病理與微生物學系副教授謝煥儒昨天上午騎單車經台北市古亭河濱公園,突遭剛減刑出獄的楊振堂發狂似地攻擊,活活打死。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深夜向法官聲請羈押楊振堂。謝煥儒(五十五歲)遭攻擊後被送到三軍總醫院急救,下午一時廿八分時宣告不治。檢警相驗發現謝煥儒肋骨有多處斷裂,頭顱變形;從傷勢來看,他受到極大痛楚,台大昨天為謝煥儒枉死感到不值,質疑減刑的目的,員警也大嘆:「這就是政府推動減刑的德政嗎?」凶嫌楊振堂(卅八歲)落網時光著上半身,刺青的模樣、恍惚的神情,目擊者說看起來很嚇人。他幾個小時不發一語,直到下午四點多才開口說「對方是壞人,要打我!」但一下子又改口「我什麼都不記得了」。 楊振堂有廿多項毒品、搶奪和竊盜前科,去年五月因吸食安非他命被台南地院判刑六個月,今年四月十三日進入台北監獄服刑,本月十六日因減刑獲釋,沒想到七天後就犯下殺人重罪。他供稱,減刑出獄後沒錢買毒,只能吸強力膠,這幾天做什麼事都不記得。檢警提示他涉嫌殺人的相關物證,他無法解釋,但還是一直說沒有打死謝煥儒。 http://www.wretch.cc/blog/harmreduce/8535645 煙毒犯再犯率高 警方難以追蹤 今日晚報 2007.07.24 【中時電子報戴志揚/台北報導】 警政署截至今(二十四)日中午為止,統計全國各地更生人再犯案者有廿七人,其中就有十四人為煙毒犯,令人畏懼的是,還有十四名煙毒犯在減刑出獄後因吸毒過量死亡。上述數據,顯示法部部及各警政機關,對於減刑出獄的煙毒犯目前還是毫無做為,雖然法務部口口聲聲表示有「配套措施」,不過面對減刑更生人再犯率及吸毒死亡率如此之高,法務部還是只能透過各縣市衛生局目前合作成立的「毒品危害防治中心」,還是只能「被動」的進行追蹤。 雖然各地警政機關對於煙毒人口會進行列管,但是這些所謂的「煙民」一但出獄,不見得會前往警局報到,即使前往報到,也不見得會真正的填報實際居住地,讓警方即使要定期查驗,根本也無從查起,因此目前對於這次減刑出獄的「煙民」,實際上還是一籌莫展。法務部長施茂林表示,毒癮受刑人常會刻意隱匿行蹤,有些家人也選擇躲避,使得警政機關難以追蹤,未來法務部將動用緩起訴金、發動各地更生團體協助毒癮者戒治。目前已責成各地法院動用緩起訴金,補助有意參與美沙酮(Methadone)替代療法戒治的毒癮者,並且也編列一億元補助各地增編專責人力。 ******************************************************* 歐陽修 [縱囚乃上下交相賊] 之說還真是一點不假, 放了一個前科二十幾項的煙毒犯, 結果死了一個副教授. 看來還是一針打上十公克的古柯鹼比較便宜又人道. P.S. 楊犯前科二十幾項? 那麼負責求刑的檢察官, 負責判刑的法官, 監獄的管戒人員, 負責審核假釋的檢察官 .... 統統都瞎了眼是吧? 縱囚的他們也該連坐受罰了. 要是免了楊犯死罪, 那麼難道是謝副教授該死? 還是司法已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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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縱囚使歸乃上下交相賊者,不足為常法。和老歐玩心機搞邏輯, 大概會被他當場通殺, 搞到輸光吧!
那麼: 假釋, 免死 ... 說穿了就是在賭這些獲得釋放的殺人犯會不會繼續作案殺人. 更直接一點就是: 正常人作案殺人的機率 v.s. 被釋殺人犯繼續作案殺人的機率 主張免死廢死的人道論者大概認為押寶押哪邊都一樣, 兩邊都有 50% 的機率會贏吧! |
教化人類的工作應該是在人未犯罪之前就完成,
人格的養成我是不知幾歲就定型了, 不過我知道有句俗諺:三歲定八十。 人是年歲越大越不容易接受他人的觀念的, 所以要等到人犯罪了,而且一而再,再而三的 變成慣犯後才開始要進行感化教育… 在此必須這麼說,是要拿納稅義務人的錢來白白浪費掉嗎? 又,社會上的一些奇怪團體:如人本之類的人權團體, 一而再,再而三的在阻撓對幼年時期即出現人格問題的教化工作。 這種人長大了行為不靠嚴法嚇阻其犯罪意圖,要怎麼要他不犯罪? 要沒良心的人良心發現,不是很奇怪的要求嗎? |
....不能判死刑的話...
法務部應該有沒入一些毒品吧 有看過銷毀的新聞 就送給這些被關的煙毒犯無限量吃到飽...爽到死.... 而且搞不好會有自願被關的..... 我不信有無限量的毒品給他們用...他們會忍住... 越打越重的藥量.... 1個星期內就可以躺著出去了 |
常聽/看到有團體在[死刑存在]的國家(或州)遊行倡導廢死刑,但是,好像很少聽/看到有團體在[已廢除死刑]的國家(或州)遊行倡導恢復死刑,這是為什麼?
可能一:贊成廢死刑的人較多. 可能二:希望恢復死刑的人,怕倡導恢復死刑,會被貼上不人道的標籤. 可能三:........(其他,請補充.) 可否請google大濕提供些資料. |
早期法律,不管東西方,都曾出現刑罰手段極為殘忍的各種形式,出發點其實是為了什麼?凌遲、宮刑、腐刑....etc....大多數其實用意在報復,已經不純粹是警告或者懲罰了。
就現在法律來說,首要該排除考量的,應該就是所謂的報復式心理。以前死刑犯的遊街,警告作用遠小於報復,為何?因為古代犯人遊街,政治考量就是發洩民怨,反而沒什麼警告作用。 拿現在來說好了,不少人會把治安不好歸罪到壞人太多,有犯罪的就是壞人,壞人被懲罰才能大快人心,這也是一種發洩民怨,但法律是拿來發洩民怨用的? 有些討論把廢死刑跟人權放在一起,其實是不太對的,因為這並不是人權問題而已,關鍵還是法律能不能排除被人為報復心理所左右才是最根本的原因。 如果說廢死刑被罵人權過頭,那麼反過來說,贊成死刑者,是否也確定自己不是被報復心理所掌控?如果法律可以由情感左右,今天的受害者,很容易就會變成明天的加害者,這就是過去東方國家法治不能完備的最大原因。 但現在由一面倒的討論看來,似乎感性還是遠大於理性,依然在走老路。這跟東西方其實關係沒那麼大,還不察覺自己依舊在情理法的話,只會推給國情不同,什麼都不會改變,死都只能羨慕別人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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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廢除死刑的理論合理,那表示他們也贊成人類
彼此之間都沒資格對他人行為作出評判囉? 那依此類推,廢除一切罰責好了,讓一切回歸原始 用最純粹的道德自律來運行世界不是更加理想?! |
我想,主張廢死刑者由基於「熱愛人類生命」的情感中洐生出的「人權」,
跟單純希望司法在根本上「罪」與「罰」公平性而否定了廢死刑的主張來看, 應該是主張廢死刑者的情感指數比較高些。 如果「罪」與「罰」的對等關係一部份的意涵為「報復」, 可被視為過時的存在意義的話,那很抱歉,重複之前所言, 所有的罰則都該再被檢視探討一下存在的必要性。 如果所有的罰則存在的必要性都是否定的,法律的存在必要性也就從根本上瓦解了。 一個沒有死刑的世界,對殘害同類者簡直是一個烏托邦。 一個沒有法律的世界,將是重建下一個政權秩序的捷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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