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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上有車禍卻不要報警?!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780710)

CACA 2008-03-11 03:53 AM

我一個同事,發生一起車禍,後方的大客車撞前面的機車,我同事的車在旁邊,目睹一切經過,第一時間他打手機報警,機車騎士是場當腦漿噴滿地死亡。

目前是2審結束,機車騎士的雙親告我同事(2審有罪),要賠好幾百萬,而且要養死老的父母,我不知細節為何,我只知道他現在名下所有財產都過給老婆了,並要求老闆發放現金。

接下來是我「聽說」的,一開始是死者的雙親找我同事,說要告後方大客車,事後再來拆帳,我同事不肯,演變成現在死者雙親跟大客車駕駛,咬住我同事說他是主因,2審時有交通鑑定報告,也是忽然對我同事不利(一審時我判我同事無罪)。

我同事是一個很好的人,他學歷不高,但為人非常正直,他對我說「發生事情時,只是我的車沒在那大客車前面,不然死的是我,而我好心報案處理,現在卻演變成這樣,沒有天理」,我有去聽審,我看到一對痛失愛子的雙親,請了三位律師,在對付一個高中畢業沒多久的年輕人。

現在想起來,很想哭,這個社會真的病了,法律我不懂,但良知我懂。

洪爺 2008-03-11 04:14 AM

引用:
作者CACA
我一個同事,發生一起車禍,後方的大客車撞前面的機車,我同事的車在旁邊,目睹一切經過,第一時間他打手機報警,機車騎士是場當腦漿噴滿地死亡。

目前是2審結束,機車騎士的雙親告我同事(2審有罪),要賠好幾百萬,而且要養死老的父母,我不知細節為何,我只知道他現在名下所有財產都過給老婆了,並要求老闆發放現金。

接下來是我「聽說」的,一開始是死者的雙親找我同事,說要告後方大客車,事後再來拆帳,我同事不肯,演變成現在死者雙親跟大客車駕駛,咬住我同事說他是主因,2審時有交通鑑定報告,也是忽然對我同事不利(一審時我判我同事無罪)。

我同事是一個很好的人,他學歷不高,但為人非常正直,他對我說「發生事情時,只是我的車沒在那大客車前面,不然死的是我,而我好心報案處理,現在卻演變成這樣,沒有天理」,我有去聽審,我看到一對痛失愛子的雙親,請了三位律師,在對付一個高中畢業...


又是一則血淋淋的實錄.......
看來真的是別去惹麻煩的好

大大,請問你同事最後被判無罪的希望大嗎?
明明沒關係的都可以搞成這樣,實在太跨張了
希望你那位正直的同事最後沒事 :)

阿宅的逆襲 2008-03-11 04:18 AM

好吧 既然大家都這麼講了
我承認這個叫 "台灣經驗"

雪碧 2008-03-11 04:38 AM

引用:
作者MrHermes
這是個講求證據的時代, 沒證據怎麼誣賴是你肇事?

說真的~不要鬧了 :stupefy:
證據是給有錢人在講的
台灣早就變了
當做沒看到就好了

pantenor2 2008-03-11 04:40 AM

要打
但不要用自己電話打
一時找不到電話就找便利商店
叫店員打
找不到便利商店就手機卡拔掉打112
112訊號打至衛星
不會經過基地台

打完就走人不要逗留
不要告知警察自己的任何資料
不要傻傻留下來看傷者傷勢

如果看到當場往生的就不要管
正常離開現場就對了
自然會有應該來處裡的人來處裡

wawadada 2008-03-11 04:41 AM

小時候 , 週遭的教育 ; 都是在教導人分辨

是非 , 對錯 。 對嗎 ?

但我看到台灣有很多人對於是非 , 已經被社會事件給模糊掉了 。

你看到有人在路邊發生危險 , 拿起電話報警幫助他 , 給予適時且適當的幫助 。

這是對的事情 , 絕對不會是錯的 。

而當有人因為你做對的事情而污賴你 , 那個人便是做錯事情 , 錯的很荒繆 。

但很多人卻因為這樣錯的荒繆的事情 , 而放棄去作對的事情 。

那這個社會的對 , 相對減少 。 而錯的事情卻越來越多 ; 社會當然的也越來越不好 。

--------------------------------------------------------------------------

我沒有質疑或針對贊成袖手旁觀的人 。

保護自己且不相信群眾的觀念是社會風氣造成的 。

但我知道 , 我不會讓我自己模糊是非 , 作或不作任何讓我會後悔的事情 ,

有人需要 , 我一定會助我微薄的力量 。

因為我想要作對的事情 。

別人的是非對錯 , 我不予置評 。

但我相信人性本善 , 像玻璃娃娃事件 ,

我想贊同且惋惜那位幫助殘疾的同學的聲音還是佔大多數 。

就表示大多數的人知道那樣幫助的行為是對的 , 且明瞭往者家屬的控訴是錯的 。

表示這個社會還是比較屬贊同對的事情的風氣 。

這樣很好 , 還算好 。

Extraction 2008-03-11 05:23 AM

引用:
作者CACA
我一個同事,發生一起車禍,後方的大客車撞前面的機車,我同事的車在旁邊,目睹一切經過,第一時間他打手機報警,機車騎士是場當腦漿噴滿地死亡。

目前是2審結束,機車騎士的雙親告我同事(2審有罪),要賠好幾百萬,而且要養死老的父母,我不知細節為何,我只知道他現在名下所有財產都過給老婆了,並要求老闆發放現金。

接下來是我「聽說」的,一開始是死者的雙親找我同事,說要告後方大客車,事後再來拆帳,我同事不肯,演變成現在死者雙親跟大客車駕駛,咬住我同事說他是主因,2審時有交通鑑定報告,也是忽然對我同事不利(一審時我判我同事無罪)。

我同事是一個很好的人,他學歷不高,但為人非常正直,他對我說「發生事情時,只是我的車沒在那大客車前面,不然死的是我,而我好心報案處理,現在卻演變成這樣,沒有天理」,我有去聽審,我看到一對痛失愛子的雙親,請了三位律師,在對付一個高中畢業...

2審有罪判決書應該出來了吧,我有興趣參酌內容,不知能否詢問您同事判決字號.

Jorja 2008-03-11 07:39 AM

我不懂法律,剛剛查了 "innocent until proven otherwise" 中文叫做 "無罪認定原則",不知道是不是我們台灣的法律是 "有罪認定原則" 所以才造成這麼多誣告成功的現象? :confused: 要不然誣告那麼簡單,尤其是牽涉到人命就更加熱血讓被告看起來更是有罪....

惡蟲 2008-03-11 08:05 AM

引用:
作者Jorja
我不懂法律,剛剛查了 "innocent until proven otherwise" 中文叫做 "無罪認定原則",不知道是不是我們台灣的法律是 "有罪認定原則" 所以才造成這麼多誣告成功的現象? :confused: 要不然誣告那麼簡單,尤其是牽涉到人命就更加熱血讓被告看起來更是有罪....


刑事訴訟法
第 154 條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no=1C0010001154


不要人云亦云......

Jorja 2008-03-11 08:24 AM

引用:
作者惡蟲
刑事訴訟法
第 154 條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no=1C0010001154


不要人云亦云......

謝謝~~
不過如果我是人云亦云的話,那就不會用 "台灣是不是...?" 來問問題了,既然大家都說一堆被誣告還真的惹上麻煩的實例,我自然會對台灣的法律系統有疑問。"人云亦云" 的意思是有人這麼說,我就也跟著這麼說,但是從頭到尾是我一個人 "有疑問" 而已,沒有 "人" 告訴我什麼,我也沒有下任何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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