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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無奈的話題,有關罕見疾病健保用葯。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755008)

gmary50 2007-11-08 11:36 AM

引用:
社會整體資源有限..
每多一分資源到醫療浪費上面..
其他的資源如中小學的營養午餐到河川的整治勢必就受到影響..


大家討論得那麼認真,比不上「貪瀆」兩字。
SARS給500億,亂花掉。
健保黑洞沒人有辦法處理,討論那些罕病藥都無意義。
所有錢病人再怎麼省,省出來必定被污掉。
人謀不臧無藥醫。
健保必倒。

JING FENG 2007-11-08 11:40 AM

[QUOTE=小建]其實推到一般狀況大家可以想想...
一艘救生艇當只能載20人時... 落水的有30人... 怎辦?!正常人性下就是免不了要犧牲10人!那請問大家...哪10人該被犧牲?!
[QUOTE]

並不需要有人被犧牲,先十個人下水,過一段時間,在換另外十個人下水.
等到有人來救就好了.(因為前提並沒有定義,所以要有多少做法,講不完)

健保的題目也是如此,已經到達,”其他的地方,沒有改善的空間,可以省錢嗎?”
(那麼多地方,省下的錢,可以比這幾仟萬多太多了,最簡單就把健保員工的年終拿一個月出來,就多很多了..)
應該不是吧∼除非已經到達這種地步..在來談是否有人要犧牲.

主事者,還想著自已的利,犧牲別人時,別想讓我信服,管你健保多辛苦,多怎樣,一直賠錢,年終還能領那麼多,然後在犧牲人命,省那幾仟萬,就像有一艘救生艇當只能載20人,但是上面有人是”高官”,他要比較大的空間,才會比較舒服,所以結果只能載10個人,另外20人下水.

人命是一種底限,要犧牲別人的生命前,除非自己也願意犧牲自己的生命(救生艇中,除非自己是自願下水那一人),不然就不要講理由要求別人放棄生命(而且是強迫的).

arnan 2007-11-08 11:49 AM

建保虧損並不是因為罕見病病人的費用
然後最需要建保的罕見病病人卻無法使用建保
一個公共福利政策做到這樣只能說超級失敗
所謂的福利政策應該以最需要的人為優先救助對象
而不是把金額平均的分給所有人...
如果健保說停止感冒藥的給付,然後對重大疾病全保
我個人反而可以接受...
重點是...這是社會福利政策...
對弱勢族群提供必要的幫助,大方向來看是可以穩定社會秩序的
畢竟走投無路的人時,行事走向極端的機率比正常人大...
這算是對一般人的保險吧...

foxtm 2007-11-08 11:55 AM

引用:
作者nzcym
您的基本問題就是邊界條件沒設立清楚. 不妨試著思考購買全民健保究竟是強制性的義務或是選擇性的權利? 等您想清楚之後再來討論吧!

笑笑..
小弟的基礎問題可是建立在你老的邊界條件上壓..
是簡單的邏輯問題..不需要多扯到什麼強制性還是選擇性上面..
引用:
作者nzcym #61
權力要與義務對稱. 如果健康的人無法選擇不加入全民健保, 那麼全民健保也不應該剔除不幸的罕見疾病患者. 否則這個健保就改名叫做 [只醫小病穩賺不賠. 罕見疾病管你死活] 健保.

權力要與義務對稱 可是兄台在喊的喔..所以你主力不該刪除患者..
為啥保費(義務)跟給付(權利)又不該對稱了?..小弟僅是追隨兄台的邏輯及邊界條件罷了 :) ..
還是兄台想修正自己開下的邊界條件呢?..:p..
要追加一個只有你說的才能適用"權力要與義務對稱"這條但書呢?..
請兄台開釋嚕 ^_^ ..
引用:
作者nzcym
健保賺的錢又要撥給誰來購買先進的診療儀器? 那麼花大家保費購買的先進診療儀器可以免費使用嗎? 還是您認為大家有掏錢給醫院購買生財工具的義務? 還是您覺得我們有保證醫院/健保一定賺錢的責任!? 政府都沒辦法保證大家一定找得到理想工作, 您卻期望大家扛起為醫院購買生財工具的義務, 這...這...您是明示大家應該造反當皇帝嗎?

笑笑..
現實就是像樣的醫療水平以及先進的醫療儀器就是要咂錢..
開再多的嘴炮也不會讓血壓計自動升級成CT或MRI..
因為害怕貪污..所以我們就該把錢扣著..不求任何的進步嗎?..

另外善款基金會可不是小弟天真..是因為你老沒看到"透明化"三個字..
"透明化"三個字在過去是近乎不可能的..
但現在可以把所有的「金流」「財務數據」「報銷單據」「報稅明細」等掃瞄建檔放在網路上..
供捐款人查詢自己付出善款的流向..讓可以撈的油水降到最低..
並非不可行..只是這樣沒油水的工作在現實是沒人想做的 :( ..
窮人注定拿到的善款資源還是很難平均的..

marinese 2007-11-08 12:01 PM

引用:
作者foxtm
小弟針對的是nzcym兄台扯到了權利義務的謬誤..
如果硬要用權利義務來解釋的話..保費跟給付又為何不平衡呢?..

先進的醫療儀器只是一個例子而已..
你還可以套用到廣泛的疫苗注射(B肝..流感..etc..)
改善城鄉的醫療差距(想想當颱風來襲時時常耳聞孕婦要被送下山生產..如果山下病房充足讓用孕婦可以早點下山待產的話不是很好?)
醫療人力資源的儲備(年中的新聞..因為麻醉醫師人力不足..「我麻醉死亡率 日本的18倍」)
為啥打如果呢..單純只是因為..我很難相信以目前官僚體系可以把這些事情做好..

社會整體資源有限..
每多一分資源到醫療浪費上面..
其他的資源如中小學的營養午餐到河川的整治勢必就受到影響..


現在才認識到人性不會太遲..

版友 小建 的所提的是為了多數人的利益而犧牲少數人..(想想美帝怎麼對待印地安人..開個保護區再丟酒進去 :( ..)
你扯到了優先自己的角度去考量了可是...

我想我說得不夠明白~
二戰電影的醫護兵在戰場上 一樣是冒挨子彈的險
將人拖到可以醫治的地方 而不是等到子彈全部都停了
才開始善後~


重點是在 人不可能在沒有犧牲自己部份利益的情況下
出份力去照顧好,人的事


罕見疾病是每個人都可能得到的


我出一份你出一份 大家各出一份
去保障我門這個群體所有人 可能會中獎(罕見疾病) 的或然率

這也是前面人所說的保險的精神
而N兄提的理念 我與他相近~

就是這份保險是以社會福利的精神
而不是以營利公司的會計去計算人均/成本資源=損益平衡

簡單的說 在有效控制支出後
不夠的錢政府買單(所以這叫社福 西歐國家的健保多是如此)

政府沒錢跟民眾伸手
這可能代表是國民身體真正不好 或是執行面有問題
買東西的貨物稅 健康捐不知跑那邊去了

而不是用剃除罕見疾病的少數法則 以CP值考量
去當企圖達成損益平衡的過程之一

要涵蓋這樣的治療
可能健保費漲5% 或是排擠到其他項目的治療品質
這就是我說的 必須犧牲自己部份利益

即然是強制的社福保險
就不應該有 有藥不給醫的情況去發生

至於說因為多出這樣的支出
會成為壓垮健保的一跟稻草
我個人是不相信~全台灣奇奇怪怪的罕見疾病
著麼比也比不上半個洗腎總費用

如果是害怕自己負擔加重 我到是能理解這樣的想法

TRG-pro 2007-11-08 01:09 PM

營養午餐終於出現了, :) 各位繼續

TRG-pro 2007-11-08 01:13 PM

半個洗腎總預算?不洗腎是會死的 :mad:不過誰不會死呢? :rolleyes:

nzcym 2007-11-08 01:35 PM

引用:
作者foxtm
笑笑..
小弟的基礎問題可是建立在你老的邊界條件上壓..
是簡單的邏輯問題..不需要多扯到什麼強制性還是選擇性上面..

權力要與義務對稱 可是兄台在喊的喔..所以你主力不該刪除患者..
為啥保費(義務)跟給付(權利)又不該對稱了?..小弟僅是追隨兄台的邏輯及邊界條件罷了 :) ..
還是兄台想修正自己開下的邊界條件呢?..:p..
要追加一個只有你說的才能適用"權力要與義務對稱"這條但書呢?..
請兄台開釋嚕 ^_^ ..

笑笑..
現實就是像樣的醫療水平以及先進的醫療儀器就是要咂錢..
開再多的嘴炮也不會讓血壓計自動升級成CT或MRI..
因為害怕貪污..所以我們就該把錢扣著..不求任何的進步嗎?..

另外善款基金會可不是小弟天真..是因為你老沒看到"透明化"三個字..
"透明化"三個字在過去是近乎不可能的..
但現在可以把所有的「金流」「財務數據」「報銷單據」「報稅明細...

簡單兩篇討論之後, 小的可以總結閣下的為人處事精神為兩句話:
[遇難事不外鋸箭斷尾二法, 只要把問題切割之後剩下的都沒有問題.]

上回是犧牲狗, 這次是犧牲罕見疾病患者. 如果遇到任何問題都是照這樣切割下去, 那麼醫師只要會止血截肢就夠了. 反正手痛切手, 腳痛斷腳, 頭痛砍頭, 只要把痛的地方切掉那麼剩下的地方就不痛了.

照您的想法來做事的話, 其實最該砍掉的是拿了人民大把銀子又啥病都不能醫的健保, 而不是全台那少數幾個罕見疾病患者的醫葯費用。

lyl 2007-11-08 01:46 PM

引用:
作者nzcym
簡單兩篇討論之後, 小的可以總結閣下的為人處事精神為兩句話:
[遇難事不外鋸箭斷尾二法, 只要把問題切割之後剩下的都沒有問題.]

上回是犧牲狗, 這次是犧牲罕見疾病患者. 如果遇到任何問題都是照這樣切割下去, 那麼醫師只要會止血截肢就夠了. 反正手痛切手, 腳痛斷腳, 頭痛砍頭, 只要把痛的地方切掉那麼剩下的地方就不痛了.
<delete>

這樣比喻並不合理, 洗腎的人雖然花很多錢, 但至少能工作, 能自給自足
譬如糖尿病患者, 當手腳爛, 那沒辦法醫, 只能砍掉, 要是不砍只會越來越慘

maria 2007-11-08 02:04 PM

引用:
作者nzcym
簡單兩篇討論之後, 小的可以總結閣下的為人處事精神為兩句話:
[遇難事不外鋸箭斷尾二法, 只要把問題切割之後剩下的都沒有問題.]

上回是犧牲狗, 這次是犧牲罕見疾病患者. 如果遇到任何問題都是照這樣切割下去, 那麼醫師只要會止血截肢就夠了. 反正手痛切手, 腳痛斷腳, 頭痛砍頭, 只要把痛的地方切掉那麼剩下的地方就不痛了.

照您的想法來做事的話, 其實最該砍掉的是拿了人民大把銀子又啥病都不能醫的健保, 而不是全台那少數幾個罕見疾病患者的醫葯費用。



前面已經提過了...

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
第二條[主管機關]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衛生署。
第三十三條[醫療費用之補助及經費之來源]
  中央主管機關應編列預算,補助依全民健康保險法依法未能給付之罕見疾病診斷、治療、藥物與維持生命所需之特殊營養食品費用。其補助方式、內容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罕病不幾付去找衛生署要,找健保局要錢幹麻,法規很清楚的寫在那邊了,哪來的犧牲罕病患者,現在看病已經不分青紅皂白就是健保要幾付就是了?

現實情況是...

醫師:病患似乎有其他症狀,恩...做個檢查好了!
(檢查後)
醫師:檢查無異常,好,申報健保幾付好了,這是幾付項目!
健保:檢查無異常,這是不必要檢查,不給付!
醫師:某某先生,您這項檢查可能要自費喔。
病患(打電話給健保局問某某檢查有沒有給付?)
健保:有有,某某檢查是給付項目。
病患:健保局說這檢查有給付,幹麻要我自費!
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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