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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烏龜車....等著收罰單吧....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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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超速的人當然有路權,闖紅燈的確違反路權,但真要說超速的車撞上闖紅燈的車,誰錯? 當然都有錯,肇責雙方都有. 但萬一同道上的車,超速車撞上常速車,就不用搬出什麼要讓道的理論了,讓道是指都在合法規範下. 部分台灣人的確腦殘,我們已經看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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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北部的飆車小鬼確實不少,不過大多都沒啥膽量,最多五六個人聚在一起,騎的也是機車而已,也沒幹啥就是製造噪音居多,倒是中南部的都是幾百輛直接挑戰公權力,北部這種新聞都是只有特定路段會出現,而且很快就會把警察吸引過去而一哄而散~~ :stupefy: |
引用:
罵人的確不好.盡量注意發言就是了. 國外高速公路或許不比台灣大條,但行走車輛也不見得比台灣密度高,真的車多時,內外線道一樣會塞滿車輛. 日本車操作性的確不如歐洲車,所以在歐洲賣不好,也不會太意外,因為開車當然會想開好開順暢的. 車輛不多,盡量不要開內車道,這是很好的習慣,只是,如果說只是因為有超速車想一路超下去,所以內車道沒有違反速限的一定要讓,這就比較說不過去了,相信如果外車道沒車,就比較不會發生這樣的現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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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不大,各地青少年個性差異也不大,媒體看到的只是特定的一部份,更不要說是否全面且客觀了.媒體是可以把它想灌輸的思想直接倒到觀眾的腦中的. 中南部長久以來也一直被形容是化外之地,沒有文化,水準較低,這對中南部的人是不太公平的,何況很多中南部人也都在台北生活的. 每個地方都有好跟壞.台灣各地差異是有,但沒那麼大,畢竟我們國家還沒到地大物博的程度. |
引用:
記得讓救護車就好,我就在一般道路上看過 就是有車打死不讓救護車通過,後面五六台車 全讓開了,救護車也死命按喇叭,那台車不讓就是不讓 附近車看不下去了,也加入按喇叭的行列 那台車,還是一樣,,保持逛大街的速度 這種才是"正港台灣土產烏龜車"吧 |
引用:
為何要開內側,因為三線道大型車禁行內車道,不是人人都要愛貼護欄開,開中間最安全,但是大客車是開外側道超車可開中間,一般都直接走在中間,反正警察也分不出它是超車還是直接走中間:jolin: 再來外車道多大型貨運車,速度都不快,開極速走外車道勢必常變換車道 再說110km已是極限,車距又近,不比歐洲車輛少,速度又快,車多車距是台灣國道的一個重大問題,若你開100km走中線,內車道開110km為了禮讓後方120以上的車而插進來,你有何感受 大家都禮讓了,搞不好以後會換個話題:內車道車都不長眼睛老愛插進來:D :D |
一輛無照駕駛,喝醉酒,超速的綠燈車,撞上有照,清醒,速限內但闖紅燈的車,怎麼判?從前臺灣會拿應注意而未注意,超速等責任來談三七分一類,但所謂的路權觀念,就是同一時間地點內只會有一輛車有路權,只有零和,沒有幾幾分,沒路權的車要負100%的責任,其他無照,酒醉,超速都是行政罰,當然行政罰也有很重的,無照,酒醉都有可能徒刑入獄,但事故本身闖紅燈車要全責毫無疑問,這就是臺灣現有要推廣,國外習以為常的路權觀念,所有行政罰都是政府執法單位執行,不是路上其他駕駛自由心證執行,路上看到疑似酒醉車,可以報警取締,不能直接去撞他,同樣超速與否,是由受過訓的警察用專業來判斷,不是用自己的快樂表來判斷,了解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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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推推 仔細想想,還真的是這樣呢 雖然有人會不同義 但這是事實 有機會親自騎車過橋一次就會了解 這種感覺了啦 |
引用:
這樣講就可以讓人接受,肇事時,的確路權為主要判斷責任歸屬,但其他的罰責也不能避免就是了. 但回到原癥結點,內側車道行駛車輛只要沒違反行進規定,就沒理由一定得讓其他想超速的車輛行進,除非該車也是在合法速限規範內,也不是由自認時速開160公里才合理的駕駛來決定.更不要說那種認為應該緊貼前車以節省車道使用面積的駕駛. 要講法,就全部照法來,不是只挑有利的講. |
有個問題
說為了讓出內側而變換車道~會增加危險 那你從交流道上來是怎麼變換到內側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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