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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911a1 2004-11-02 01:14 PM

引用:
作者Jeff Chen
基督徒反對同性戀,但是同情同性戀者,因為那是一種心理病(有興趣請翻一下相關心理文獻) ...



美國精神醫學會出版的心理疾病診斷統計手冊(DSM,每個精神科診斷病人的標準參考書)1980年版,已將同性戀從這本手冊的疾病名單中刪除 。醫學界以前的確是將同性戀當成精神科的病人,需要矯正治療。現在的醫師則視同性戀為一種與生俱來的性傾向或是性取向的選擇,與有些人慣用左手沒有什麼不同,都是正常人。以醫學的角度來看同性戀,無論是男同性戀或女同性戀,都是正常的人,沒有加以「矯正」的必要。




引用:
作者Jeff Chen
『同性戀者們,若願意"恢復正常",可以來教會喔,神的靈親自醫好你:什麼「上帝在我對我開了一個大玩笑,把女孩兒的靈魂放在我這男兒身...」。這真是冤天下之大枉,那是魔鬼欺騙的詭計啊。你信就是,不信就不是。』
...



「上帝在我對我開了一個大玩笑,把女孩兒的靈魂放在我這男兒身...」......這指的是性倒錯吧.... :p




謎之聲:這討論串離題好久了說................

clover0480 2004-11-02 01:37 PM

回應Jeff Chen兄言:

1)"不信教即死?"哪來的?沒看過,不知兄台是在哪一部"聖經"看過的?很好奇。
2) 自我為中心(不信我者必亡)
答:猶記得過往的電線桿及各海報或傳單所宣導的威脅意識 :(

3)同性戀者,因為那是一種心理病(有興趣請翻一下相關心理文獻)
答:你指的心理文獻是舊的吧,你該不會還活在之前同性戀還是一種疾病的時代?同性戀早就被證明不是一種疾病了,一切的是與不是,都是人類所創造出來的,對與不對都己順應時代潮流而變,許多的觀念早以要更新了。

4)"唉,教會的小學還真難排進來啊!" 因為,公立小學...應該說是整個美國教育制度提倡同性戀。
問:兩者有什麼關連,你長住美國嗎?你真確定美國教育是”提倡”嗎?為何我在美國那的朋友及親戚都不這麼覺得,”恐同情結”及”種族岐視”倒是依然明顯,你是那一種?

5)"不孕夫婦"是否犯過什麼罪該萬死的錯?"-- 之前,我完全沒提到"不孕夫婦"有錯吧?生命不完全絕對不是我們的錯喔 ,我們一定不能有這樣的想法喔。
答:你提到,”沒有生兒育女的人,不能算是一個完人”,實則暗指”不孕夫婦”就是被神指為不完整的人,而依你之前的言論,任何人(如猶太人)之所以會有此後果,必因之前之罪過。

6)之前我po的文請仔細看,我的意思是說,你沒有生兒育女,如何能夠安慰知曉旁人有生兒育女的辛勞?
答:沒錯,但你沒有被人誤解,如何能了解被他人誤解的錐心之痛呢?

7)他是我朋友,我沒死過孩子,試問,我有什麼資格跟他講大道理安慰他要他節哀?我憑什麼不准他盡情大哭?我能做的只有抱著他一起哭而已。。 聖經說:與哀哭的同哀哭......
答:此等體諒他人的心情,並不限於此,當一個人陷於悲傷哀痛之中,原本就不該再講什麼大道理,試想當自己心痛之時,你還會想要聽你的親友說什麼大道理嗎?我近年連續有三位極親的親友死亡,不好意思...沒有經歷...就閉嘴的意思是什麼...

8) "活埋同志"?天啊!是誰?是誰膽敢殺人?他們只是一時被迷惑,何罪之有?
答:基督徒之為,活埋,活活打死,槍殺,強暴至死...全都以宗教為由的歷史事件,並理直氣壯的施暴,試問,誰才是被迷惑之人?

9)基督徒的角度跟這個世界是不太一樣的,信與不信是人自己的選擇,大家都成年了,別把自己一生的責任往別人身上推,自己覺得如何如何過活為好,便如何過活,旁人...是做不得主的。
回:我只想說,汙名化某一民族或某一種族都是不對的,而非靠他們幾千年前的罪或普世皆有的錯來定罪,想當初中國的秦王之行為,為何中國中卻依然活著?難道那比猶太人的罪還輕嗎?因金錢的實力壯大而對弱勢國家有所威脅,並非猶太人之特質,當時的西方國家多因權力勢力之故,胡作非為,現在卻個個沒有亡國,何以如此?

總結一句話:不要再汙名化任何人,降低他人身、心靈的任何價值,都不是件值得讚揚的事。

Jeff Chen 2004-11-02 01:41 PM

引用:
作者m1911a1
美國精神醫學會出版的心理疾病診斷統計手冊(DSM,每個精神科診斷病人的標準參考書)1980年版,已將同性戀從這本手冊的疾病名單中刪除 。醫學界以前.......
「上帝在我對我開了一個大玩笑,把女孩兒的靈魂放在我這男兒身...」......這指的是性倒錯吧.... :p




謎之聲:這討論串離題好久了說................

.... 我雖然不是同性戀,可是,"聽說"...他們還是有0與1之分的嘛....不是? :shy: :shy:

Jeff Chen 2004-11-02 02:23 PM

回應clover0480兄:

1)"不信教即死?"哪來的?沒看過,不知兄台是在哪一部"聖經"看過的?很好奇。
2) 自我為中心(不信我者必亡)
答:猶記得過往的電線桿及各海報或傳單所宣導的威脅意識 :(

→→ ANS: 是的,我也深深以為不可,電線桿言論....唉..那就好像"不教而殺"。

3)同性戀者,因為那是一種心理病(有興趣請翻一下相關心理文獻)
答:你指的心理文獻是舊的吧,你該不會還活在之前同性戀還是一種疾病的時代?同性戀早就被證明不是一種疾病了,一切的是與不是,都是人類所創造出來的,對與不對都己順應時代潮流而變,許多的觀念早以要更新了。

→→ ANS: 是的,我知道這個世代已經茍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了。

4)"唉,教會的小學還真難排進來啊!" 因為,公立小學...應該說是整個美國教育制度提倡同性戀。
問:兩者有什麼關連,你長住美國嗎?你真確定美國教育是”提倡”嗎?為何我在美國那的朋友及親戚都不這麼覺得,”恐同情結”及”種族岐視”倒是依然明顯,你是那一種?

→→ ANS: 不,道理真的很簡單,不想子女"自然而然"成為同性戀而已,這是父母的選擇權,孟母三遷不是?

"同性戀是正常的","他們有自由可以選擇同性戀","他們可以因相愛而結婚".....

...是啊,他們這樣還不算"提倡"?傳媒把強盜變英雄不是這一兩天發生的事囉

是啊,我要選擇不認同,我要選擇異性戀,可以吧? :p 。


5) "不孕夫婦"是否犯過什麼罪該萬死的錯?"-- 之前,我完全沒提到"不孕夫婦"有錯吧?生命不完全絕對不是我們的錯喔 ,我們一定不能有這樣的想法喔。
答:你提到,”沒有生兒育女的人,不能算是一個完人”,實則暗指”不孕夫婦”就是被神指為不完整的人,而依你之前的言論,任何人(如猶太人)之所以會有此後果,必因之前之罪過。

→→ ANS: oh my..."他們是神之選民,神對他們的標準是不同的",我沒暗指什麼啦,別誤會囉。 :)

6)之前我po的文請仔細看,我的意思是說,你沒有生兒育女,如何能夠安慰知曉旁人有生兒育女的辛勞?
答:沒錯,但你沒有被人誤解,如何能了解被他人誤解的錐心之痛呢?

→→ ANS:我漸漸能體會你的感覺了。

7)他是我朋友,我沒死過孩子,試問,我有什麼資格跟他講大道理安慰他要他節哀?我憑什麼...沒有經歷...就閉嘴的意思是什麼...

→→ ANS:就是別要多說什麼話,連安慰都不必,站在他們身邊支持他們就好。


8) "活埋同志"?天啊!是誰?是誰膽敢殺人?他們只是一時被迷惑,何罪之有?
答:基督徒之為,活埋,活活打死,槍殺,強暴至死...全都以宗教為由的歷史事件,並理直氣壯的施暴,試問,誰才是被迷惑之人?
→→ ANS:喔,你說的應該是天主教吧?自古天主教跟伊斯蘭教是死敵,互相殘殺是人類的劣根。基都徒是絕對劣勢,只有被殺被欺壓的分,真正的基督徒是不參政的,殺人?有禍啦,像印尼的基督徒常常被伊斯蘭教眾活埋,活活打死,槍殺,強暴至死者,不計其數,有人被問罪嗎?我不知道。


9)基督徒的角度跟這個世界是不太一樣的,信與不信是人自己的選擇,大家都成年了,別把自己一生的責任往別人身上推,自己覺得如何如何過活為好,便如何過活,旁人...是做不得主的。
回:我只想說,汙名化某一民族或某一種族都是不對的,而非靠他們幾千年前的罪或普世皆有的錯來定罪,想當....總結一句話:不要再汙名化任何人,降低他人身、心靈的任何價值,都不是件值得讚揚的事。

→→ ANS: 拍拍手,完全同意。 :yeah:

csshyu 2004-11-03 06:51 PM

今天才看到這串精采的帖子,一問一答之間一些基本的教義及常見的問題幾乎都解釋的很清楚.
嗯...我也來提幾個問題好了,純討論目的,沒有任何預設立場.

1. 耶穌是神的兒子(也是神)!!
既然是神,就沒有所謂"死亡"這件事吧!!
所以不管是"肉體上"怎麼傷害他,或蓄意"殺死"他,他會"真的死"嗎?耶穌道成肉身,這只是外在表現的一種型式,本質上他還是神,既然是神,他的"死"跟我們一般人的死會一樣嗎(包含靈魂體,不只是肉體上)?好吧!你說他降世為人,所以在世期間暫時脫離了神性.然而神終究是神,他的"死亡"在本質上絕對不同於人.就像是一個大企業家把他兒子派去當作業員,住在貧民窟中,也不給他錢.然而他的"貧窮"跟其它的窮人是一樣的嗎?其他人的窮是真的窮,但這個大企業家的兒子不過是暫時的,本質上他可是有錢人.
......因此....神是在表演一場秀嗎?用一場必會復活的死亡戲來教化我們這群悖逆的子民?

2.相信耶穌是基督,但卻沒有受洗,會不會得救?

3.罪是從一人(亞當)入了世界,所以死就臨到眾人.但是聖經也說我們因耶穌基督在生命中做王,也叫我們得永生.
...嗯...那為什麼人還是會死?

呵...一些似是而非的問題,是否有人可發表高見.

Jeff Chen 2004-11-04 09:18 AM

回應csshyu兄,
1. 耶穌是神的兒子(也是神)!!
既然是神,就沒有所謂"死亡"這件事吧!!
所以不管是"肉體上"怎麼傷害他,或蓄意"殺死"他,他會"真的死"嗎?耶穌道成肉身,這
只是外在表現的一種型式,本質上他還是神,既然是神,他的"死"跟我們一般人的死會一
樣嗎(包含靈魂體,不只是肉體上)?好吧!你說他降世為人,所以在世期間暫時脫離了神
性.然而神終究是神,他的"死亡"在本質上絕對不同於人.就像是一個大企業家把他兒子
派去當作業員,住在貧民窟中,也不給他錢.然而他的"貧窮"跟其它的窮人是一樣的嗎?
其他人的窮是真的窮,但這個大企業家的兒子不過是暫時的,本質上他可是有錢人.
......因此....神是在表演一場秀嗎?用一場必會復活的死亡戲來教化我們這群悖逆的
子民?

Ans: 嗯...這題很難,幾乎整本聖經都在說這件事。 :think:
哥林多前書4章:9節,說︰"我們成了一台戲, 給世人和天使觀看。”
魔鬼在基督徒的眼中,只是一個"欺騙者";是"說謊者的始祖",牠在耶穌來到地上之前,牠的唯一利爪就是"死權"。
按摩西律法(神在西乃山交給摩西頒佈的律法)--"凡頭生的都歸耶和華為聖",意思是人類所擁有的一切的頭生(包括農作、牲畜、禽鳥)都要獻給神,但是人類的頭生是不能拿來活祭,所以要用牲畜(牛犢或羊羔)贖回(這就是"代罪羔羊"的由來)。

耶穌,是全人類的頭生(不是亞當喔),因為,在神的眼中並沒有時間與空間的拘束,所以,祂就令自己成為全人類的表率,他曾對他的門徒說過:「我所做過的,你們將來也要做,並且要做得比這更大」又說「這世間雖有苦難,但你們不要害怕,因為我已經勝過了」

聖經紀載耶穌的肉體跟我們我們不大一樣,雖同樣是肉身,可是卻是由"道"形成的,這個道不同中國人的道,神的道是真理,"真理"藉著三位一體的靈就是"神的靈",為要嘗遍人類的苦,就藉著馬利亞提供肉身而生出耶穌(所以耶穌也自稱道路、真理、生命),祂的身體雖是聖潔無罪,可卻也跟我們一樣會痛、會流血、會餓、會軟弱。

所謂三位一體的"父",跟地上人稱的父也不大一樣。三位一體的父實在難以理解,希伯來原文有:源頭、原版、基礎等意思包含其中。

耶穌跟"父"其實本來是在一起的,祂自己甘願貶低自己,一個原本充滿萬有的榮耀存在,被壓縮壓縮,然後塞到一個小小被造物的軀殼中,為的只是Keep His own

promises,(因為,祂曾應許大衛,要讓他的子孫永遠作王--談這太多會離題,以後有機會再與大家研究),要證明魔鬼什麼都沒有,連牠自以為牠最強的武器--"死權"都沒有。

耶穌說:若不是我把我自己交在人(包括魔鬼)的裡,你們沒人可以辦我。

耶穌受釘,埋葬,第三日復活的最大意義就是,祂要親自證明給世人跟魔鬼(墮落的天使看),祂即使在人類的肉體裡面,一樣可以打敗魔鬼,祂要生--就生,要死--就死,要復活就復活。

魔鬼,早就輸了;舊約時輸了,新約也仍然要輸。

當我在看"受難記"的時候,真的很佩服梅爾,一個演員兼導演竟對聖經能有如此深刻的認識(對不起,我無意貶低演藝人員,只是他的程度已經超過一般的神職人員)。
我想,他之前一定有經歷過一些事情,要不然,今天這樣的"受難記"他絕對是拍不出來的,一般的好萊塢導演,一定會被聖經中其它的精采橋段所吸引而偏離主題的。片中的每個細節幾乎都點出非常重要的典故與今日基督徒所缺欠的認識。

2.相信耶穌是基督,但卻沒有受洗,會不會得救?

ANS: 「信而受洗必然得救」(馬可福音 16章:16節)

其實,基督徒受洗有兩種:
一、是水洗--人的洗,這是向自己、世人、天使、魔鬼宣告自己已經與耶穌一同釘十字架、同死(老我死了)、同埋葬,並一起復活,我不再是我,是新造的人了。
二、是受聖靈的洗,是"根本"的洗,是只要我們口裡承認心裡相信耶穌是獨一真神、擔當我的罪就成了。

以耶穌為例,祂自己已經是神了,他為了成全人類的固執,還是去找施洗約翰,請他為祂施洗。洗罷,天開了,聖靈好像鴿子,降在耶穌的身上。天上有一個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是......

很多基督徒在"人"的那一關都過不了,其實是之前我討論過的"自義"的心結。

聖經又說: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
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馬書十章9-10節)

基督徒的心比外表的形式都更為重要。所以,受洗雖重要,但,心裡對神的信(誠實)

卻更為重要。

舉個巧例:一人病得要死了,最後終於想到要信耶穌,才剛決志(向神表明心志)禱告

完,還來不及受洗就斷氣了。

看倌,您說他得救否? :rolleyes:


3.罪是從一人(亞當)入了世界,所以死就臨到眾人.但是聖經也說我們因耶穌基督在生命中做王,也叫我們得永生.
...嗯...那為什麼人還是會死?

ANS: 首先,"罪是從一人(亞當)入了世界"--嘿嘿,嚴格說起來,夏娃還比亞當先入罪的呢。不過,丈夫是妻子的頭,要做大丈夫,認了,一肩扛!

後來,救恩(耶穌),從女人(馬利亞)生出,這算是扯平了。 ;)

在基督徒的眼裡:人類的死,也分兩種:

一是肉體死;一是受審後死(第2次死)=永死

前者是人人必經的道路,那是一時的;後者卻是持續到永遠的。

很少人能不經過死而直昇天堂的,就我所知,聖經有載的,舊約有以諾,還有先知以利亞,他們是直接被提上天的,就連以利亞的徒弟以利沙,他雖能受感雙倍於他師父的靈(能力),卻也只能留下骸骨(死了)。(耶穌自己也死過呢 :agree: )

題外話,我一直覺得這些特別得神疼的人,他們的基因組合一定有某種程度上的相似處,且不同於常人;像所羅門,他是大衛搶來別人的妻子所生的第2胎,在常人眼中是不好的,可是他才一出生,神就命先前警告大衛犯*****的先知去告訴他說,這個孩子祂喜歡••••:rolleyes:


不過,我們是新約人,要做比耶穌更大的事,所以,聖經說,我們有些基督徒,神特別允許的,可以不經過死,就在Thy kingdom come的時候,必朽的肉體就直接被轉化成為榮耀的(會發光的)「身體」;身體,對,是身體喔,那個身體跟耶穌昇天的身體是類似的(像天使),有肉體的存在感,可是卻沒有病痛、沒有哀傷,然後,在空中與耶穌相會。

也因為這段記載,很多走偏了的基督徒,或根本是自以為是去解經的非基督徒,成立某種秘密團體妄想一步登天,結果,引發很多集體自殺的不幸事件。其實,神要恩待誰就恩待誰,人類自作孽只有不可活而已。

至於那些第二次死的人,他們死後也有一副軀體。只是,它會有痛覺,不滅的地獄之火,一日熱過一日,不死的地獄之蟲,啃噬入骨,痛還是痛••••死亡是永遠持續的。

chaotommy 2004-11-04 10:18 AM

TO: Jeff Chen

相信您在這篇討論也花了不少時間在思想以及打字...
我真的很佩服您啊...
雖然小弟我只是個慕道友..
懂得沒你多
可是很多你在這解釋的聖經節
說老實話比我教會裡面的長老解釋的還更清楚 :jolin:
很多您所說的...我也有在聖經裡面看到.. 教會裡面的長老也有講到過
只是斷斷續續的而已...

感謝您的解釋 :like:

Jeff Chen 2004-11-04 10:29 AM

:agree: 不客氣囉。基督徒的路是不平、寬的,沒有用生命的經歷來印證聖經的話,根本是看不懂的。過程是辛苦甚至是孤獨,等經過了之後,才能大概知道上面派給我們的作業是什麼?至於整件事到底是怎麼回事?可能還要等"回家"以後才能真正知道呢。 ;)
很高興能在網路上與你交換心得呢! :agree:

chaotommy 2004-11-04 10:37 AM

引用:
作者Jeff Chen
:agree: 不客氣囉。基督徒的路是不平、寬的,沒有用生命的經歷來印證聖經的話,根本是看不懂的。過程是辛苦甚至是孤獨,等經過了之後,才能大概知道上面派給我們的作業是什麼?至於整件事到底是怎麼回事?可能還要等"回家"以後才能真正知道呢。 ;)
很高興能在網路上與你交換心得呢! :agree:



等到 "回家" 後
就算知道了也無法上來PCDVD跟大家說了 :nonono:

Jeff Chen 2004-11-04 10:41 AM

:laugh: :laugh: :laugh: 沒錯。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6: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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