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社會時事發言區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45)
- - 醫師局長葉彥伯 戳破神話遭殃。順時中要改名成陳阿呆,呆呆的不篩檢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77598)
|
---|
引用:
老K大... 你還記得我嗎?是我啦 我是阿榮啦 我跟你一樣是柯粉啦!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https://www.pcdvd.com.tw/showpost.p...4&postcount=132 |
引用:
還有俺不是柯粉喔,不過俺是國民黨員。 :rolleyes: |
引用:
現在還敢說自己是國民黨員 不怕被綠色自乾五網軍圍剿嗎? |
引用:
|
引用:
我的疑問是: 醫院作疾病篩檢, 也要提IRB審查? 若不是研究, 不必提審, 沒違反醫學倫理, 純粹沒提審查, 頂多就是終止研究, 拒絕補助之類 https://www.fyh.mohw.gov.tw/public/...f1d3f4a1fa0.pdf --------- 結論: 羅織罪名, 在每個環節機掰一番 |
引用:
「醫療行為」的檢驗受『醫學倫理委員會』的監督,且在採檢前一樣要取得患者同意書,例如大家的全身健康檢查申請表就是一種定型化的同意書,你勾選檢查即代表你同意該採檢項目。 超出同意書範圍的檢驗屬於「不當醫療行為」,例如拿B肝的檢體去做親子鑑定,有可能觸犯消費者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以及DNA採樣條例。 -- 最常看到的檢驗違規應該是捐血啦,護士小姐都當大家已經知道規則了。 :rolleyes: |
引用:
受監督與提審是不同的, 看病抽血, 沒看過簽同意書的, 多是口頭告知,患者同意, 抽血做別的用途, 違反醫學倫理 |
引用:
你都知道用途不同了著麼還問這問題?? |
引用:
所以上捐血車沒告知你會拿血去驗 AIDS 跟肝炎,屬於醫療違規,被驗者可以告採檢者。 你這邊最大的問題點在於:彰化那個不是醫療行為,如果它也不是學術研究,那它是什麼? |
引用:
捐血如果會被拿來做研究,是會勾選研究同意書的 只是中間有個模糊地帶 根據法規必須清楚告知研究項目與內容 但收血時很難知道日後申請研究是哪一具體項目 所以目前是鎖定在同意進行血液相關研究[之後會越改越嚴格] 做最終把關的是捐血中心的Irb委員會 所以也不是完全沒告知捐血者 彰化這個是普篩,如果檢體有被拿來研究,當然犯法 這事研究單位不會出來坦的,影響以後接計畫很多人活不下去 另外如果背後有廠商想收集資料,也會變成無法使用,對於之後的新藥或試劑上市許可申請也會出問題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4:55 A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