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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ke 2016-09-23 12:42 PM

開車不看前後左右狀況,只顧自己往前開 :jolin: :jolin: :jolin:

like 2016-09-23 01:12 PM

看到大大們激烈的辯論,不禁讓我想到我那只會出一張嘴又愛跟任何人辯的台勞同事XD

lompt2016 2016-09-23 01:31 PM

一、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1項3款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先予敘明。

二、依上開法規規定,小客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並無三分鐘、三公里內必須變換回中線(中內)車道之限制,在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小型車可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行駛;且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國道上違規並無以三分鐘、三公里作為判定依據之處罰規定。

未以規定之最高速度行駛內側車道,可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這不是超速
而警方也是針對速度低於多少才會開罰
重點是
這也不是可以危險駕駛造成公共危險的理由
例如你不能看不爽別台車 就故意開過去剪他線
或是故意急踩剎車
就像汽車看機車不爽
故意刷卡這樣

Jose Chin 2016-09-23 01:46 PM

引用:
作者Wake
開車不看前後左右狀況,只顧自己往前開 :jolin: :jolin: :jolin:


不懂防衛性駕駛的後果 :o :o :o

hareluya6510 2016-09-23 02:02 PM

引用:
作者csshih
講到度量衡,就是一板一眼,沒啥叫做差不多
我以前待過的一家系統廠,QA部門送件去UL 和TUV
沒過就沒過
哪來那麼多差不多
更何況我們現在講的是警察手上的執法工具
計算標準可以差不多嗎?


第一,測速槍確實是執法工具,但是不適用這個例子,因為這個case從來沒有測速槍的資料,所有時速都只能推估。用測速槍的都普勒效應測得為瞬時速度來堵人家平均時速算法錯誤本來就只是亂入。

第二,測速槍本身就有誤差值,與真實時速之間也只能說差異不大,因為你沒辦法肯定測速槍測到的是100%準確還是在誤差範圍內。

第三,這個case計算平均時速是以幾秒移動多少公尺計算得出,本身就不是100%準確,只是推估值。假設這個推估值跟當時行車時的真實時速相同再假設剛好有測速槍測速,那兩者之間的差異也不大。 沒辦法理解要怎樣才能扯到執法工具的計算標準很重要。

csshih 2016-09-23 02:09 PM

引用:
作者hareluya6510
第一,測速槍確實是執法工具,但是不適用這個例子,因為這個case從來沒有測速槍的資料,所有時速都只能推估。用測速槍的都普勒效應測得為瞬時速度來堵人家平均時速算法錯誤本來就只是亂入。

第二,測速槍本身就有誤差值,與真實時速之間也只能說差異不大,因為你沒辦法肯定測速槍測到的是100%準確還是在誤差範圍內。

第三,這個case計算平均時速是以幾秒移動多少公尺計算得出,本身就不是100%準確,只是推估值。假設這個推估值跟當時行車時的真實時速相同,再假設剛好有測速槍測速,那兩者之間的差異也不大。 沒辦法理解要怎樣才能扯到執法工具的計算標準很重要。


有人問:"這是黑色".."這是黑色".."這是黑色"..正確嗎?
白癡答:"這不是白色".."這是不是白色".."這是不是白色"..有錯嗎?
無針對性..只是感嘆..請勿對號入座!

-------------------------------------------------------------

唉......................

referee_c 2016-09-23 06:05 PM

引用:
作者hareluya6510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十二條第十一項、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
這是符合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再來就是測速槍的誤差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雷射測速儀檢定檢查技術規範 CNMV 203
7 檢定及檢查公差:
(3)速度偵測準確度:不得高於實際速度2km/h或低於實際速度3km/h。
雷射測速儀都有+2-3 Km/h的容許誤差
沒有超過速限1km/h就叫超速的說法,因為那在容許的誤差範圍內
你根本沒辦法斷定儀器的那+/- 1km 到底是不是誤差造成。

再來就是測速槍就算測得的是瞬時速度
但是根據V=V0+at的公式,除非你的"a" 也就是加速度在非常短的時間變化劇烈
除非你的汽車能0.1秒從 100km/h 變成 110Km/h
否則看平均速度跟瞬時速度的差異就不大

沒有超過速限1km/h就叫超速的說法?

會貼條文也要看得懂意思啊!

[得]的意思,是[可以],而非[一定].
如果一定不會開罰單,條文會寫[.....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也就是說,雖然違規超速了,但是警察可以不開罰單,而不是沒違規.
事實上,警察就算要開罰單,也是合乎法規.

就好像某行人違規穿越馬路,警察看到也不一定會開罰單,但,該行人的確違規了,懂了嗎?
有人罵該行人違規任意穿越馬路,你卻說該行人不一定會被開罰單,所以沒有違規?
會不會太蠢了點?

另外,如果計算平均速率,取的時間間隔是0.1秒,那麼雖然還是不正確,但算出來的平均速率還勉強可以接近瞬時速率.
可是,上面三位算平均速率的時間,用的是[1分鐘],[74秒]和[86秒]耶~
我前面回文還特別把它們標出來,你瞎了嗎?
還是選擇性失明?

你知道跑車0~100km/hr加速只需要3秒左右嗎?
時速100km/hr時,別說踩煞車,只要一回油門,因為路面摩擦力和風阻,3秒內車速會降多少,你可以自己去試試看.

總而言之,用[1分鐘],[74秒]和[86秒]內的平均速率去推算瞬時速率,真的很蠢.

順帶一提,我知道這裡很多人的物理都很爛,把V=V0+at公式當聖經在拜的應該不少,所以機會教育一下. :D
V=V0+at是在等加速度的時候才會成立,如果不是等加速度運動,套用V=V0+at公式,就是阿呆.
還有,測速原理我前面提過了,用的是都卜勒效應,不是用運動學的方法去計算.
它是利用電磁波打到運動中的車輛,車子反射的電磁波頻率會變化(都卜勒效應),此反射電磁波和原發射之電磁波產生干涉,由干涉後的[拍頻]去計算車速的.

referee_c 2016-09-23 06:12 PM

引用:
作者hareluya6510
中文字都看的懂,但是我無法理解你的語意
測速槍的測試標準就在哪裡,我不知道這需要我認定還是要廠商認定

如果講的是平均速度跟瞬時速度
在以"秒"為計算單位的時間裡,除非是瞬間把油門踩到底或是煞車踩到底
不然用測速槍測那零點幾秒的瞬時速度或是實際移動距離除以時間的平均速度
兩者之間不會有很明顯的差異
就算是在十幾秒的時間內,因駕駛者產生的時速落差也不會是非常大

今天在看的都是幾秒、十幾秒的事
又不是一小時、兩小時長距離時速計算
沒必要特別用瞬時速度說人家計算的時速有問題
在駕駛者沒有特別踩油門或煞車的情況下
這十幾秒時間當成等速前進都不是什麼太過分的事。

這真是天大的笑話! :D

你如何得知駕駛沒有踩油門或煞車?
甚至,回油門也會減速,上下坡也會減速和加速,你知道嗎?

再說一次:
你知道跑車0~100km/hr加速只需要3秒左右嗎?
時速100km/hr時,別說踩煞車,只要一回油門,因為路面摩擦力和風阻,3秒內車速會降多少,你可以自己去試試看.

referee_c 2016-09-23 06:17 PM

引用:
作者lompt2016
一、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1項3款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先予敘明。

二、依上開法規規定,小客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並無三分鐘、三公里內必須變換回中線(中內)車道之限制,在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小型車可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行駛;且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國道上違規並無以三分鐘、三公里作為判定依據之處罰規定。

未以規定之最高速度行駛內側車道,可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這不是超速
而警方也是針對速度低於多少才會開罰
重點是
這也不是可以危險駕駛造成公共危險的理由
例如你不能看不爽別台車 就故意開過去剪他線
或是故意急踩剎車
就像汽車看機車不爽
故意刷卡這樣

是的,超過速限就是違規,不一定開罰,但就是違規,我之前就說過了.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13&postcount=48

另外,這裡有人說因為占用超車道,所以可以危險駕駛造成公共危險?

referee_c 2016-09-23 06:25 PM

引用:
作者hareluya6510
第一,測速槍確實是執法工具,但是不適用這個例子,因為這個case從來沒有測速槍的資料,所有時速都只能推估。用測速槍的都普勒效應測得為瞬時速度來堵人家平均時速算法錯誤本來就只是亂入。

第二,測速槍本身就有誤差值,與真實時速之間也只能說差異不大,因為你沒辦法肯定測速槍測到的是100%準確還是在誤差範圍內。

第三,這個case計算平均時速是以幾秒移動多少公尺計算得出,本身就不是100%準確,只是推估值。假設這個推估值跟當時行車時的真實時速相同,再假設剛好有測速槍測速,那兩者之間的差異也不大。 沒辦法理解要怎樣才能扯到執法工具的計算標準很重要。

告訴你測速原理,是讓你知道真正的瞬時速率不是某段時間內的平均速率.
想用某段時間內的平均速率來證明某瞬間有沒有在限速內,根本緣木求魚.

有趣的是,你都說用測速槍測到的,不一定是100%準確,那怎麼會認為用一個錯誤的算法(前面提過,不再重複)來算車速,會值得參考呢?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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