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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討論沒用
基本上就是嘴砲而已 記者報導的和事實是否一樣都是未知數 類似舊文一堆 :stupefy: |
引用:
這類例子,前面舉了很多,性質完全不同 婦人說是颱風天,認為是風大把安全帽吹到隔壁機車上 注意一下監視器畫面前後都被剪掉,否則真相會更清楚 這不是重大刑事案,檢察官不用抽絲剝繭每一過程都去追 第一部分小孩去拿安全帽時的動作,明顯安全帽是掛在失主機車的後鏡上 這就要問,風是怎樣吹的會把婦人機車上的安全帽吹到隔壁機車,還掛在後鏡上,這也太神了罷?(如果是在踏板上找到的,還有一點可能) 在這篇不知強調了多少次,婦人只要拿出同款同色的安全帽來比對證明有所本疑點就解開,而不是拿小孩的獎狀出來給大家看 |
事以至此 反正"使用竊盜"無罪 我也會告 就算只能告"侵權"也好 這是對自己負責.
就這樣 結案 XDDD |
引用:
想問一下 案件好像告錯人? 使用者是媽媽,也就是嫌疑的主謀,有人教唆小孩去拿別人的東西,可否直接告媽媽不告小孩? |
竊盜罪是有點重的罪,所以證據需要很明確,
就算對方真是故意,還是要罪證確鑿才行,所以檢察官才裁定不起訴。 但這不代表不小心無須負責,根據民法184條,仍有侵權責任在 第 184 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 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 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0001&FLNO=184 如果是不小心開錯車,還違反了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8條 第 88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 一、未經他人許可,釋放他人之動物、船筏或其他物品,或擅駛他人之車 、船者。 二、任意採折他人竹木、菜果、花卉或其他植物者。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80067&FLNO=88 我們在討論一些社會案件,往往只看"刑責", 好像沒判到刑事罪就等於縱容犯罪一樣生氣, 但實際上民事或其他法條通常還是有約束到, 只是我們不太常主動去告民事。 |
如果是久利生 公平,
應該會帶著事務官去研究安全帽是自然掛在別人車上,還是小孩"刻意"拿錯, 應該會要警察花幾個小時查看沿途監視器看看安全帽是不是一開始就在別人車上. 如果是母親指示,應該會嚴厲告誡母親不應該把未成年小孩當成犯罪工具, 也不該用這種方式逼迫司法機關. 也會告訴小孩,你從頭到尾都知道這是別人的帽子,就不應該拿. 如果是風吹的,大家誤會一場,請母親及小孩跟失主道個歉,就結案了. |
引用:
可以告監護人 |
引用:
其實應該沒差 法定代理人要負責擦屁股 ... 法律上 就讓專業達人解答巴 我只會 誰砍我 我砍誰罷了 ... |
引用:
如果是上述狀況,訓誡了之後,久利生 公平會起訴嗎? :confused: |
引用:
這時候應該就會近照帥帥的臉部特寫 然後木村呆了一兩秒後露出招牌笑容 轉身一邊走一邊叫松隆子跟上 松隆子推了一下眼鏡 有禮貌的跟媽媽小孩鞠躬後轉身 笨笨的跑步追上木村 鏡頭一轉回到辦公室 松隆子 : 就這樣嗎? 木村帥帥的闔上卷宗 : 你說呢?(笑) 帥氣的穿上皮夾克轉身出門 松隆子 : 喂~!! 喂~!! (卷宗特寫) 來到酒吧 還是一樣喝著飲料看著購物頻道 看著看著 木村(或是松隆子) : 好像很棒 好想買啊 :shy: 酒保 : 阿魯由 :nonono: 然後在驚嘆的眼中從吧檯下把東西拿出來... (片尾曲) (完) ============================================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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