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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洪家大姊公佈陳以人買飲料的錄音檔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20438)

aston 2013-08-02 08:31 AM

引用:
作者napaj99ertaeht
抱歉,這麼晚,這板沒啥人,我跳過引用。

也許剛才幾位都沒從我59樓的首次發言看起,才會有點誤解,導致曲解。
一般而言,在辦案過程中,唯有能夠不斷變換(角色)立場思考的偵辦人員,才能不陷入膠著案情之迷宮!
討論社會焦點事件,也不必太過刻板、僵化,靈活一些比較能談得廣闊有彈性。

關於這個假設,顯然我找錯地方談了,那就先收起來了,謝謝,晚安。


按照你觀察,紅色字體部分,我們的軍檢單位有做到嗎?好像只站在加害人的立場?

@"@ 2013-08-02 08:41 AM

曹金生:吳翼竹看過洪簡訊才這麼說
聯合新聞網

:shock:

chk 2013-08-02 08:46 AM

引用:
作者@"@
曹金生:吳翼竹看過洪簡訊才這麼說
聯合新聞網

:shock:


套好了啦..開始一起圓謊,反正要怎麼解釋都通啦
這個証據完全沒殺傷力

我是Gay 2013-08-02 09:01 AM

引用:
作者@"@
曹金生:吳翼竹看過洪簡訊才這麼說
聯合新聞網

:shock: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8069520.shtml
曹金生:吳翼竹看過洪簡訊才這麼說

【聯合報╱記者林家琛、鄭國樑/桃園縣報導】
2013.08.02 03:04 am

最高軍檢檢察長曹金生昨晚說,五四二旅旅部連輔導長吳翼竹,因看過洪仲丘手機中「陳以人拿飲料請醫檢人員」的求救簡訊,因此才會回答洪仲丘堂哥所提出「賄賂醫護人員」的問題時說「我知道」。

曹金生並說,軍檢調閱陳以人離開部隊到八一三醫院路途的所有路口監視器,確定陳以人未到飲料店買飲料,「這都是具體事證啊」,而且傳訊飲料店人員及醫護人員,也都證稱陳以人未去買飲料,未用飲料賄賂醫檢人員。

曹金生說,洪家昨天公布錄音帶後,軍檢立即傳喚吳翼竹;吳翼竹解釋他回答洪仲丘堂哥問題時所說的「知道」、「對」,是指知道「簡訊有這件事」,而不是陳以人親口告訴他「這件事」。

曹金生說,起訴書寫出洪仲丘的求救簡訊內容,包括「我今日體檢,我看到連上士官長(指陳以人)拿著飲料過去請八一三體檢部門的人,我不知道是否因為這樣以致我體檢報告如此迅速出爐」。

他說,洪仲丘過世後,因家屬要洪仲丘遺物,吳翼竹才請排長去將洪仲丘內務櫃的物品拿出來,包括傳求救簡訊的手機,都交給家屬了,沒想到卻被說成「去搜索洪仲丘的內務櫃」。

「我真是非常難過啊。」曹金生說:「檢方是站在被害人立場,要幫洪家伸張正義的啊,我是真的很盡力啊,看到家屬拿出錄音帶來質疑檢方,所以才會很難過。 :tu: 」

【2013/08/02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曹金生:吳翼竹看過洪簡訊才這麼說 | 洪仲丘案追真相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8...l#ixzz2alkrSm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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帥鐵人 2013-08-02 09:08 AM

昨天有滑兄說有兩本筆記本不見了,被部隊長官藏起來了 :think:
裡面到底寫了什麼讓他們這樣害怕 :flash:

sclee 2013-08-02 09:19 AM

引用:
作者applebread
原來如此,這類在管轄範圍出事的通常能判最重是什麼罪?

如果以原始劇本,洪員是意外死亡,罰不到軍團指揮官,而且軍中官官相護,除非指揮官的上司下令,否則誰敢行政處分中將

禁閉室是屬軍團級的禁閉室,出了人命顯見禁閉制度的規定形同虛設,大家都不遵守,不該關的人都收進去關,完全沒有人把國防部的規定當作一回事(帶照相功能手機是申誡不是關禁閉),542要整他,269稍為有人認真一下這個人不符合規定不能關,不簽字收人,洪就不會死

只因事情鬧大了,國防部為平息眾怒,意思一下記指揮官一個小過

常理來說判什麼?除了小過,指揮官未善盡督導的責任出了人命,至少應該調離現職,他已不適任做六軍團的指揮官,如果進入戰爭狀況這個軍團轄下的禁閉室以及兩個旅管理亂七八糟,沒有軍紀可言,早就被敵方殲滅,可是國防部仍然讓一個不適任的人留在原單位做指揮官,這才是最大問題賞罰完全不分明

sclee 2013-08-02 09:27 AM

引用:
作者我是Gay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8069520.shtml
曹金生:吳翼竹看過洪簡訊才這麼說

【聯合報╱記者林家琛、鄭國樑/桃園縣報導】
2013.08.02 03:04 am

最高軍檢檢察長曹金生昨晚說,五四二旅旅部連輔導長吳翼竹,因看過洪仲丘手機中「陳以人拿飲料請醫檢人員」的求救簡訊,因此才會回答洪仲丘堂哥所提出「賄賂醫護人員」的問題時說「我知道」。

曹金生並說,軍檢調閱陳以人離開部隊到八一三醫院路途的所有路口監視器,確定陳以人未到飲料店買飲料,「這都是具體事證啊」,而且傳訊飲料店人員及醫護人員,也都證稱陳以人未去買飲料,未用飲料賄賂醫檢人員。

曹金生說,洪家昨天公布錄音帶後,軍檢立即傳喚吳翼竹;吳翼竹解釋他回答洪仲丘堂哥問題時所說的「知道」、「對」,是指知道「簡訊有這件事」,而不是陳以人親口告訴他「這件事」。

曹金生說,起訴書寫出洪仲丘的求救簡訊內容,包...

曹檢長是耳朵長"X皮",叫他再聽清楚錄音內容

談話內容中,吳翼竹坦言「因為我當時是認為他們要加快程序,可能是要給他們禁閉」,堂哥追問,「所以你認為陳以人士官長帶著飲料,去拜託體檢單位,加速體檢表結果出來,是為了要給仲丘禁閉」?吳翼竹回答「對」。

堂哥接著詢問「那你也知情這件事」?吳坦言「這件事情是他們回來之後,我才知道的」。堂哥繼續追問「是誰告訴你的」?吳翼竹則說,「是陳以人那邊」。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l#ixzz2alrMnW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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帥鐵人 2013-08-02 09:32 AM

整件事可以看出軍檢想保護這個輔導長,其實他在洪案也是重要人物之一

napaj99ertaeht 2013-08-02 10:05 AM

引用:
作者aston
按照你觀察,紅色字體部分,我們的軍檢單位有做到嗎?好像只站在加害人的立場?
所以,我們的討論"是否"就更不應該像你標的紅字那樣,
否則,自己雖覺得那是重大缺失(甚至更嚴厲的用詞),卻一邊指責,同時自己一邊陷入。
如果你對我的假設提問,有你的想法,歡迎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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