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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COM 2013-06-17 01:54 PM

引用:
作者herlock
在某知名魯肉飯用餐時看到鄰桌, 不止狗狗佔個座位同桌吃飯, 還直接用餐廳的碗盤餵狗 :jolin:

那一家好久沒去了... :rolleyes:


.


看過抱上小七的公共桌子上,原本狗是在地上走...

也看過抱上早餐店的椅子上(也是直接不再去消費

更多的是抱上公園,山上的座椅 (現在出去不敢亂座

公德心很差的主人超多的,有的人覺得他的毛小孩很乾淨
可是前一秒在地上踩,後一秒踩上桌椅
主人自己就不敢幹這種事

seraphicsid 2013-06-17 03:52 PM

引用:
作者dontfeedwilddog
飼主飼養之動物,除得送交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
動保法寫的很清楚阿,不養送到收容所叫做收容處理,亂丟才叫做棄養,另外個人認為走失也算是棄養的一種。如果送收容算棄養,棄養違法動保處又收手續費把它變合法叫做瀆職,不過反正動保處也習慣各種黑了,我也沒必要替他們擔憂,講出來大家聽一聽就是了。

你誤會了,我並不是在說動保法
而是社會道德的認知,個人認為這種養一養不養的行為根本可笑。

另外走失你要怎麼解釋為棄養
棄這個動作有飼主認知的意思
走失的“犯意”要怎麼去認知?

dontfeedwilddog 2013-06-18 07:41 AM

引用:
作者seraphicsid
你誤會了,我並不是在說動保法
而是社會道德的認知,個人認為這種養一養不養的行為根本可笑。

另外走失你要怎麼解釋為棄養
棄這個動作有飼主認知的意思
走失的“犯意”要怎麼去認知?


怪動保法咩,動保法非常之神奇,沒有犯意與過失的區別,根據條文不養又沒有交接給下一位主人與不是送去收容所就是棄養,依照個人看法走失也算不養+不送+非收容所,當然實務上有舉證的困難公務員根本不會去管這一塊。

至於你說養一養不養的行為可笑,中途也是養一養不養阿,好笑嗎?人都不見得能活到六十歲了,強求飼主不可依照法律途徑不養,然後真正製造問題的棄養你有看過有任何團體專門在追的嗎?

--
跟上面回文無關,今天看到
玄奘新聞系98級畢業製作[偽善]
標題非常的有喜感,真的。

dontfeedwilddog 2013-06-19 02:03 PM

剛剛逛到農委會有個遺失登記的網頁,不過有點蠢遺失日期可以寫1921年 :jolin: :jolin: :jolin:
有登記的走失第500頁大約是五年前,也就是說五年來光走失有晶片加有登記的就7500隻了,沒晶片跟沒登記的不管是一倍兩倍三倍都是恐怖的數字。 :tu:

dontfeedwilddog 2013-06-22 08:34 AM

抱怨一下,最近又看到有人在推廣餵食,真的是被這些自私又傲慢的人打敗了。

最好是餵了狗就不會死所以怎麼餵都可以都很有愛心啦,餵到全身都是病在找狗保接手,這樣跟不良繁殖場有啥不一樣;只要有愛心都可以,我真的很想說你是在找援助交際是嗎?

seraphicsid 2013-06-22 10:24 AM

引用:
作者dontfeedwilddog
怪動保法咩,動保法非常之神奇,沒有犯意與過失的區別,根據條文不養又沒有交接給下一位主人與不是送去收容所就是棄養,依照個人看法走失也算不養+不送+非收容所,當然實務上有舉證的困難公務員根本不會去管這一塊。

至於你說養一養不養的行為可笑,中途也是養一養不養阿,好笑嗎?人都不見得能活到六十歲了,強求飼主不可依照法律途徑不養,然後真正製造問題的棄養你有看過有任何團體專門在追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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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上面回文無關,今天看到
玄奘新聞系98級畢業製作[偽善]
標題非常的有喜感,真的。

婀...你看不出來我就是在怪動保法嗎?
怪他跟社會認知的差異阿
在我看來,要求飼主不能不養(至少拉高門坎)對於一開始該不該養寵物有抑制效果

至於棄養,你自己都說了,舉證困難...

還是全面強制晶片吧

dontfeedwilddog 2013-06-22 10:38 AM

引用:
作者seraphicsid
婀...你看不出來我就是在怪動保法嗎?
怪他跟社會認知的差異阿
在我看來,要求飼主不能不養(至少拉高門坎)對於一開始該不該養寵物有抑制效果

至於棄養,你自己都說了,舉證困難...

還是全面強制晶片吧


社會認知是應該不是指動保法可以接受不養就丟掉?對不養狗的人來說,你不養送去收容所跟丟掉當然是送去收容所的社會成本比較小阿,認養率低怎麼會是收容所的問題,更不用說收容所的問題並不完全是政府的問題,前幾天看到新竹縣的預算只有他X的含人事費用四百多萬,他又不能不收,結果可以不收的貓狗保整天只會找收容所麻煩然後幾乎是不會去出風頭的志工在幫忙,你知道幾大知名團體年募捐款都超過千萬的嗎?

強制晶片早就有法條了阿,不過執行的預算跟人力?更不用說收容所整天就應付抹黑就好了。講難聽一點貓狗保這個圈子不自律也無法自律,卻要大家看的起,不就跟整天仁義道德的人差不多,這些人很愛用佛教的慈悲來當藉口,另一個角度去看都是七宗罪的傲慢。

結冰礦泉水 2013-06-22 11:39 AM

引用:
作者n_akemi
原來路上很多犬隻其實都是野生的?

說真的,路上看到無飼主幼犬的機率真的很低...

如果是剛會走路的幼犬出現在路邊基本上都會被秒殺(馬上被人撿走)...

不過會被養多久就不知道,也許長大不可愛就又丟掉...

的確! 現在我也很少看到路邊無飼主幼犬!

以前小時候真的就是這樣,別人不要丟出來的幼犬馬上被撿走,以前那時代都是這種"隨緣"認養模式! (現在都網路PO文 送養!)

seraphicsid 2013-06-22 02:13 PM

引用:
作者dontfeedwilddog
社會認知是應該不是指動保法可以接受不養就丟掉?對不養狗的人來說,你不養送去收容所跟丟掉當然是送去收容所的社會成本比較小阿,認養率低怎麼會是收容所的問題,更不用說收容所的問題並不完全是政府的問題,前幾天看到新竹縣的預算只有他X的含人事費用四百多萬,他又不能不收,結果可以不收的貓狗保整天只會找收容所麻煩然後幾乎是不會去出風頭的志工在幫忙,你知道幾大知名團體年募捐款都超過千萬的嗎?

強制晶片早就有法條了阿,不過執行的預算跟人力?更不用說收容所整天就應付抹黑就好了。講難聽一點貓狗保這個圈子不自律也無法自律,卻要大家看的起,不就跟整天仁義道德的人差不多,這些人很愛用佛教的慈悲來當藉口,另一個角度去看都是七宗罪的傲慢。

大哥你完全沒看懂我的意思...算了

人生得意須盡歡 2013-06-22 02:46 PM

引用:
作者結冰礦泉水
如果是剛會走路的幼犬出現在路邊基本上都會被秒殺(馬上被人撿走)...

不過會被養多久就不知道,也許長大不可愛就又丟掉...

的確! 現在我也很少看到路邊無飼主幼犬!

以前小時候真的就是這樣,別人不要丟出來的幼犬馬上被撿走,以前那時代都是這種"隨緣"認養模式! (現在都網路PO文 送養!)


更多的是母貓母狗仍還再餵養牠剛出生的幼貓幼犬
然後愛貓愛狗人士看到幼貓幼犬驚呼好可愛喔!!
然後幾個人活生生的分了這一窩幼貓幼犬
然後無力阻止的母貓母狗只能眼睜睜的看著牠出生不久的家人被帶走
然後愛貓愛狗人士帶著幼貓幼犬回到家裡
拿起奶瓶餵幼貓幼犬
然後自拍貼FB
然後更多的愛貓愛狗人士按讚,驚呼好有愛心喔
然後愛貓愛狗人士一臉我他媽真有愛心的回應,牠們就像我的家人,不能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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