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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型重機在一般道路當然可以並行 . 但交通部故意婊你的錯誤宣導 .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01009)

漲 停 2013-02-22 08:47 PM

那就誰理你了 ... :laugh:

大重騎士到現在多的是被警察在快車道攔下來 , 還是在快速道路上被攔下來說機車
不能走這邊 :jolin:

如果一件事情要所有人都懂 , 你聽過一句成語吧 ....
"緣木求魚"

看看這件發生沒多久的 傻事 吧 .

台中市交通局的事件不就證明了 , 主管業務的第一線執法人員都不懂了 ,
還要怎麼樣 . :o

referee_c 2013-02-22 08:51 PM

引用:
作者漲 停
那就誰理你了 ... :laugh:

大重騎士到現在多的是被警察在快車道攔下來 , 還是在快速道路上被攔下來說機車
不能走這邊 :jolin:

如果一件事情要所有人都懂 , 你聽過一句成語吧 ....
"緣木求魚"

看看這件發生沒多久的 傻事 (http://motocity.com.tw/gp2/viewtopic.php?t=399586) 吧 .

你既然要如此宣導,那麼,如果有人同車道並行被開罰,你敢負責嗎?
罰金你繳?還是你出錢幫忙打官司?

referee_c 2013-02-22 08:53 PM

引用:
作者漲 停
台中市交通局的事件不就證明了 , 主管業務的第一線執法人員都不懂了 ,
還要怎麼樣 . :o

不懂?

前面跟你講那麼多,你中文看不懂嗎?你又自行決定誰對誰錯了?

漲 停 2013-02-22 08:55 PM

解釋函你懂吧 ....

主管機關對於其掌管業務的法律 , 有最終解釋權 .
之前不久就有一個有關於機車用推的過路口 , 算不算闖紅燈的 ,
那篇也有人貼出交通部的最新解釋函 , 認定違規的 .

你跟那個 r 姓網友還一來一往說對方不對 .
怎麼你那個時候就信了交通部的解釋函 ....
這種行為也沒有在道交條例有明確的定義啊 .
那個時候你認同交通部的解釋函 ,

怎麼你這時候又不同意不認同交通部在這個單車道的解釋 :jolin:

你啊 , 立場很容易變來變去的 , 沒有一致性是你最大的問題 .










交通部 , 看懂了吧 ...
這個回文是有正式的文號的 , 他是正式的公文 , 有法律效益的 .

這件事情已經落幕了 , 你如果要玩文字遊戲 , 我就不陪了 !

最多就是再等台中市交通局的回函吧 .

referee_c 2013-02-22 09:05 PM

引用:
作者漲 停
解釋函你懂吧 ....

主管機關對於其掌管業務的法律 , 有最終解釋權 .
之前不久就有一個有關於機車用推的過路口 , 算不算闖紅燈的 ,
那篇也有人貼出交通部的最新解釋函 , 認定違規的 .

你跟那個 r 姓網友還一來一往說對方不對 .
怎麼你那個時候就信了交通部的解釋函 ....
這種行為也沒有在道交條例有明確的定義啊 .

怎麼你這時候又不同意不認同交通部在這個單車道的解釋 :jolin:

你啊 , 立場很容易變來變去的 , 沒有一致性是你最大的問題 .

那時候是你斬釘截鐵說沒違規,結果來個跟你說法相反的解釋函.
我是在笑你常常以為自己很懂,常常宣導自己為是的觀念,事實上是我不信你和那位網友,而不是我信不信解釋函.

漲 停 2013-02-22 09:10 PM

當時候那個解釋函是最新出來的以前沒有 , 我沒跟到 , 就從道安規定裡面去走 .
也因為這樣 , 不同的單位有不同的認定造成困擾 , 所以交通部才會有解釋函來統一看法 .
既然解釋函出來了 , 那就是按照解釋函去走 .

這就是我說的一致性 ..


而你明明知道有解釋函 , 卻按照你自己的意思跟立場來決定接不接受 ,
這就是問題所在 .

交通部對於單車道的定義已經透過解釋函來說明 , 很清楚了 .

"是你不接受" 而已.

45-1-2 汽車禁止於單車道並行 .

僅限單車道 .


你晚上才寫而已 , 我幫你回憶一下 .
引用:
作者referee_c
報告一下進度:

1.台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隊林先生還沒回e-mail.
2.這幾天陸續以電話詢問交通部公路總局負責交通裁罰業務的莊先生(02-23113456分機2402),和負責交通宣導短片業務的黃先生(02-23113456分機2401)相關問題.

關於[單車道]問題:
莊先生和黃先生都認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二款中的[單車道]和樓主所言相同.
這並不意外,畢竟這個[單車道]的解釋回函,就是他們公路總局發的.
但前面我所過了,未經立法,自行定義條文中單車道的意義,於法無據,我表示難以認同.
黃先生表示,若公路總局的解釋有疑義,可詢問其上級單位交通部.
我詢問所謂的上級交通部指的是哪一個單位負責,黃先生給的答案是[路政司].
換句話說,公路總局講的,不一定準.

關於[大型重機同車道並行]的問題:
黃先生表示,宣導不可以並行,並不表示一定有罰則.
因此我反問,是否可並行不會被處罰?
該員不敢下結論,表示從去年開始...


而莊先生的意思也很清楚 , 公路總局是不認定這樣叫做違規的 .

而我想你又要跳針到五都自己決定吧 , 所以台中市有台中市的裁決標準 .
拜託 , 一個單車道的定義都弄錯的地方 , 他們的看法怎麼會正確 :jolin:

referee_c 2013-02-22 09:14 PM

引用:
作者漲 停
交通部 , 看懂了吧 ...
這個回文是有正式的文號的 , 他是正式的公文 , 有法律效益的 .

這件事情已經落幕了 , 你如果要玩文字遊戲 , 我就不陪了 !

最多就是再等台中市交通局...

法律本來就是文字寫下來的,當然要在文字上弄清楚,你故意說是文字遊戲,是要找台階下嗎?

再者,你的解釋函解釋了[單車道]的意義,但並沒有說明宣導短片宣導錯誤.
所以,想宣導大型重機可以在同車道並行,再加把勁吧,看你弄不弄得到解釋文來證明.

漲 停 2013-02-22 09:17 PM

隨你啦 , 反正前面有人表明在追這篇文章 , 也想了解的 .
事情已經到這種地步了 , 答案已經都出來了 . 我想我就不需多說了 .
你說我逃避什麼的都好 , 你可以愛怎麼講就怎麼講 :like:

referee_c 2013-02-22 09:21 PM

引用:
作者漲 停
當時候那個解釋函是最新出來的以前沒有 , 我沒跟到 , 就從道安規定裡面去走 .
也因為這樣 , 不同的單位有不同的認定造成困擾 , 所以交通部才會有解釋函來統一看法 .
既然解釋函出來了 , 那就是按照解釋函去走 .

這就是我說的一致性 ..

你既然認為你很懂,怎麼會沒跟到?
既然你會有沒跟到的情形,如何敢常常妄言你最懂?

引用:
作者漲 停
而你明明知道有解釋函 , 卻按照你自己的意思跟立場來決定接不接受 ,
這就是問題所在 .

交通部對於單車道的定義已經透過解釋函來說明 , 很清楚了 .

"是你不接受" 而已.

45-1-2 汽車禁止於單車道並行 .

僅限單車道 .


你晚上才寫而已 , 我幫你回憶一下 .

沒經過立法,不能接受有什麼不正常嗎?

引用:
作者漲 停
而莊先生的意思也很清楚 , 公路總局是不認定這樣叫做違規的 .

他是不認為可以用45條第二款開罰,不是認為不違規,請勿誤導.

referee_c 2013-02-22 09:24 PM

引用:
作者漲 停
隨你啦 , 反正前面有人表明在追這篇文章 , 也想了解的 .
事情已經到這種地步了 , 答案已經都出來了 . 我想我就不需多說了 .
你說我逃避什麼的都好 , 你可以愛怎麼講就怎麼講 :like:

答案出來了沒錯,答案就是你又在宣導錯誤的觀念了.
因為大型重機在同車道並行,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的確認為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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