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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長期在宣導機車不要騎路肩 , 然而你看看這些人出事前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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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賣社會理念的東西予人 . 我不用拐的方式 ..... 誠信才能做得好 我的理念不與外境變化而更易 . 更不會拿來交換我暫時的尊嚴維護 路遙知馬力 . 日久見人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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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她是突然衝出來的, 而且還被右方大車擋住視線 這樣說起來, 不就還好沒撞到, 因為紅綠燈一點用都沒有了.. :tu: :tu: |
這一篇最大的問題,就是有太多人把別篇的東西拿來這裡談,
我是建議任何想伸張路權者,討論時要鎖定焦點,否則打迷糊仗, 路權伸張不了反而演變成跳針比賽,同一張圖換一帖又重複貼。 |
我也覺得雙方先停下來吧
火氣有點大了 即使有道理都變沒道理 人是走長遠的,有些道理越辯越清,有些道理就像宗教一樣,各有支持者。其實支持者各退一步,平心靜氣地講,支持者才會越來越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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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行經路口要"減速" 不管有沒有人 不管號誌是什麼 減速慢行就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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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是自身處境改變,立場也會跟著改變, 我以前有個朋友,從大學一直到研究所畢業為止, 都騎一台小五十,而且愛慢慢騎在快車道正中央。 畢業後他買了車,有一次我被他載,他老兄開車, 看到機車時速低於40km/h時,就會大聲罵髒話, 看到快車道上有機車時更是句句幹人娘親。 我認為人生氣時,先想想十年、二十年前的自己, 再想想自己罵的話會不會罵到以前的自己,如此一來, 很多爭端都能夠避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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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兩位這種態度,才會惹人厭. 討論是就拿出論點來談,公道自在人心,孰是孰非,看倌們自然心裡有數. 但這種回文算是討論嗎? 不相信我騎機車? 我名下有兩輛機車,一輛汽車. 我之前就講過了,我每天都會騎到機車和開到汽車,我騎機車的時候,就是靠邊慢慢騎. 不針對議題討論,只會講這種幼稚的話,著實令人不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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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不太認同... 她被重機撞擊的地方叫『路肩(行人可行走)』,並不是『馬路』,所以她的『穿越行為』已經結束了。 若撞擊點在馬路,(在本案中是快車道), 那鄉民的風向應該會倒向另外一邊。 引用:
重機在路肩毫無路權, 還有小女孩在到達路肩之時,她的違規行為已經結束了。 以路權的觀點來看, 小女孩(行人路權)vs. 違規重機(毫無路權), 重機應該要負 100% 肇事責任。 如果如果,小女孩是被騎腳踏車的撞, 小女孩(有路權)vs. 腳踏車(有路權), 那麼就看小女孩和腳踏車騎士誰的過失較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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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網兄所道的支持者與不支持者 <= 盡是路權支持者 + 不反對者 這裡沒有人反對路權提倡 這樣的環境幹提倡路權的事 . 應該非常好做才對 . 如魚得水 . 怎麼做怎麼爽 但 .................... 那些偽反對者是看出了與路權無關的東西 施展批判的語言動作 . 不過是是對某人做事態度的反感 . 所發散出的型式罷了 <= 看似因批判而批判 + 反對路權 他們仍是支持路權或不反對路權的 我們該支持人 抑或 支持事呢 ?? 我們的腦袋不是他人的收割穀物 我贊賞持續批判的網兄 . 為社會認知還未成熟的網兄們把關 ... 他們會需要這樣的聲音 包括路權倡議者也會需要的 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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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的確是越辯越明, 我們也沒有因人廢言, 如果有人覺的誰是因人廢言,那只不過是你的角度在看, 就如同每個人看跳針哥的角度也不同,有的人看他表面的說詞, 有些人認為他別有用心,即使他絕對不會承認。 總之..今天跳針哥已經又讓許多人了解他更多了一點, 講的是满口仁義,做的是違法亂紀!!! 至於好壞,每個人都有自己評斷的能力, 當然,有不恥他的,也有支持他的,社會上本來就是這樣,很合理很平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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