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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長期在宣導機車不要騎路肩 , 然而你看看這些人出事前說的話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99237)

xx123 2013-01-23 10:38 PM

引用:
作者漲 停
樓上的 , 你不會以為你的東西可以賣給所有人吧 :laugh: :laugh:
要賣當然是要賣給喜歡自己的人啊 !
在 pcdvd 這麼多人噴我 , 你以為我就沒人支持啊 !

況且連我說的東西都搞不懂的人就在噴我 , 那他怎麼會是我要訴求的對象 . :laugh:


你看小s 在 pcdvd 幾乎是人人喊打 , 光看 pcdvd 的論點 , 她應該早就退出演藝圈了 .
但是你看她的****這麼多 , 節目有 , 代言一堆商品 . 跟你 pcdvd 的阿宅論點完全
不同嘛 . 人家不賣你 pcdvd 啦 ! :laugh: :laugh: :laugh:


我賣社會理念的東西予人 . 我不用拐的方式 ..... 誠信才能做得好

我的理念不與外境變化而更易 . 更不會拿來交換我暫時的尊嚴維護

路遙知馬力 . 日久見人心 .......

滄桑悠無愁 2013-01-23 10:41 PM

引用:
作者漲 停
若是在行人穿越道 , 用牽的 , 那就視同行人 , 他有絕對路權 ,
你撞上去的話就會是肇事主因 , 他是次因 .

若他用騎的 , 視同慢車 , 那就是他要負主要肇責 .
如果你沒有其他違規事項 , 就是他負全責 !


因為她是突然衝出來的, 而且還被右方大車擋住視線

這樣說起來, 不就還好沒撞到, 因為紅綠燈一點用都沒有了.. :tu: :tu:

vircgd 2013-01-23 10:43 PM

  這一篇最大的問題,就是有太多人把別篇的東西拿來這裡談,
我是建議任何想伸張路權者,討論時要鎖定焦點,否則打迷糊仗,
路權伸張不了反而演變成跳針比賽,同一張圖換一帖又重複貼。

吉他之繩 2013-01-23 10:46 PM

我也覺得雙方先停下來吧
火氣有點大了
即使有道理都變沒道理

人是走長遠的,有些道理越辯越清,有些道理就像宗教一樣,各有支持者。其實支持者各退一步,平心靜氣地講,支持者才會越來越多。

cabbagehead 2013-01-23 10:51 PM

引用:
作者滄桑悠無愁
因為她是突然衝出來的, 而且還被右方大車擋住視線

這樣說起來, 不就還好沒撞到, 因為紅綠燈一點用都沒有了.. :tu: :tu:



所以行經路口要"減速"
不管有沒有人
不管號誌是什麼

減速慢行就對了

vircgd 2013-01-23 10:55 PM

引用:
作者吉他之繩
我也覺得雙方先停下來吧
火氣有點大了
即使有道理都變沒道理
人是走長遠的,有些道理越辯越清,有些道理就像宗教一樣,各有支持者。其實支持者各退一步,平心靜氣地講,支持者才會越來越多。

  有時候是自身處境改變,立場也會跟著改變,
我以前有個朋友,從大學一直到研究所畢業為止,
都騎一台小五十,而且愛慢慢騎在快車道正中央。
畢業後他買了車,有一次我被他載,他老兄開車,
看到機車時速低於40km/h時,就會大聲罵髒話,
看到快車道上有機車時更是句句幹人娘親。

  我認為人生氣時,先想想十年、二十年前的自己,
再想想自己罵的話會不會罵到以前的自己,如此一來,
很多爭端都能夠避免。

referee_c 2013-01-23 10:58 PM

引用:
作者漲 停
引用:
作者deeplight
我認為人都是自私的。

有車開,就希望機車不要擋路,乖乖的騎旁邊就好。

大家都是為了自已的便利,何必說的那麼好聽。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你得到那個點了 !

就是兩位這種態度,才會惹人厭.
討論是就拿出論點來談,公道自在人心,孰是孰非,看倌們自然心裡有數.

但這種回文算是討論嗎?

不相信我騎機車?
我名下有兩輛機車,一輛汽車.
我之前就講過了,我每天都會騎到機車和開到汽車,我騎機車的時候,就是靠邊慢慢騎.

不針對議題討論,只會講這種幼稚的話,著實令人不齒.

Tetralet 2013-01-23 11:06 PM

引用:
作者bonoc
昨天跟我學長討論後,小妹妹是在『穿越』馬路的『過程』中被撞擊

從影片來看,很明顯的穿越的『行為』尚未結束

個人不太認同... 她被重機撞擊的地方叫『路肩(行人可行走)』,並不是『馬路』,所以她的『穿越行為』已經結束了。
若撞擊點在馬路,(在本案中是快車道),
那鄉民的風向應該會倒向另外一邊。

引用:
作者bonoc
機車擁有優先路權,行駛路肩僅算部份違規,路權仍優先於違規行人

重機在路肩毫無路權,
還有小女孩在到達路肩之時,她的違規行為已經結束了。
以路權的觀點來看,
小女孩(行人路權)vs. 違規重機(毫無路權),
重機應該要負 100% 肇事責任。

如果如果,小女孩是被騎腳踏車的撞,
小女孩(有路權)vs. 腳踏車(有路權),
那麼就看小女孩和腳踏車騎士誰的過失較大了。

xx123 2013-01-23 11:35 PM

引用:
作者吉他之繩
我也覺得雙方先停下來吧
火氣有點大了
即使有道理都變沒道理

人是走長遠的,有些道理越辯越清,有些道理就像宗教一樣,各有支持者。其實支持者各退一步,平心靜氣地講,支持者才會越來越多。


吉他網兄所道的支持者與不支持者 <= 盡是路權支持者 + 不反對者

這裡沒有人反對路權提倡
這樣的環境幹提倡路權的事 . 應該非常好做才對 . 如魚得水 . 怎麼做怎麼爽
但 ....................

那些反對者是看出了與路權無關的東西
施展批判的語言動作 . 不過是是對某人做事態度的反感 . 所發散出的型式罷了 <= 看似因批判而批判 + 反對路權
他們仍是支持路權或不反對路權的

我們該支持人 抑或 支持事呢 ??
我們的腦袋不是他人的收割穀物

我贊賞持續批判的網兄 . 為社會認知還未成熟的網兄們把關 ... 他們會需要這樣的聲音
包括路權倡議者也會需要的

參考

EAC212 2013-01-23 11:38 PM

引用:
作者漲 停
是 , 我是違規 , 那 ..
我常常不依兩段式左轉而行 .

引用:
作者漲 停
那我手邊檢舉了數百台的汽機車違規 , 大概都是 ps 出來的 ?

引用:
作者漲 停
真的 , 有些人在網路上說一套 , 出事後做的是另外一套 , 發生事情了跟著鄉民
罵幾句就成了正義之師 !.

真理的確是越辯越明,
我們也沒有因人廢言,
如果有人覺的誰是因人廢言,那只不過是你的角度在看,
就如同每個人看跳針哥的角度也不同,有的人看他表面的說詞,
有些人認為他別有用心,即使他絕對不會承認。
總之..今天跳針哥已經又讓許多人了解他更多了一點,
講的是满口仁義,做的是違法亂紀!!!
至於好壞,每個人都有自己評斷的能力,
當然,有不恥他的,也有支持他的,社會上本來就是這樣,很合理很平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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