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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議員打你就不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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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駐市議會記者為什麼也有資格? 記者應該回去媒體自己的大樓去運動健身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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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特權享受久了 就以為自己是議員了 就跟職場一樣 秘書當久了就以為自己是老闆 |
引用:
我個人認為這規定本來就不會嚴格執行 不然如果有議員想帶他朋友進場打球,豈不是也違反規定? 只是單純場地有限,鍾議員不去預租場地,認為等到了現場,找人喬場地很容易喬的到 剛好碰到一各用朋友的朋友名義的研究蔘租到場地,喬不攏罷了 |
引用:
本來就沒有嚴格執行啊,不然你以為那個研究生怎麼進去的? 議員一開始要跟他們一起打球還不要哩,非要鬧到人家拿規定出來講? 最可笑的是當天最後還是一起打球喔,然後事後又PO影片上來 這種除了眼睛白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形容了 下放福利被取消一定要鬧到照規定來然後大家都沒得爽 都是這種自我感覺良好的傢伙害的 |
引用:
當然不會嚴格執行 就算要嚴格執行也不是該議員自己執行,應該是管理單位的職責 把球場任何非前項資格的人全都趕出去,議員自己一個人才能去打才對 |
引用:
有人可以確認當天議員帶去打球的人都不合資格? |
人家開放給其它不相關的人打球,只是給大家一點方便而已,
不要把人家給的方便當隨便了。 打球本來就應該多些人打才好玩,如果在不影響主要使用人 員的權力下,讓其它不相關的人使用,我想那些主要使用者 是樂於分享的。 但為什麼以前沒事,現在有事了,這代表有人破壞了原有的 默契了,把一件大家都方便的事,當成了一件隨便的事, 把人「借」你使用的場地,你把它當作「給」的場地了。 如果借就代表著你可以拒絕原使用者的使用權力的話,那我實 在想不出來為什麼當初那些主要使用者,為何要開放給其它不 相關的人來用,因為這一開放,一堆人都來借,那主要使用者 的權力一定會受損的,所以在這情形下,肯定不絕不會外借的。 所以當有人破壞這私下的規矩時,人家還會想給你方便嗎?肯定 是不會的,所以最終還是自己的利益受損。 真的是太不會想了,也太不會做人了........ |
引用:
所以說這需要的是 管理單位自己去確認,而不是議員當成自己是管理單位的上司, 既然有租借規定,就照租借規定走,如果認為研究蔘違規,那也是請管理單位來判定 是否研究蔘申請資格不符合 |
引用:
以前某區還在的時候他可是立場鮮明,現在是見獵欣喜、混淆視聽,司馬昭之心... :stupefy: |
可能謀些朋友比較少打籃球, 所以對"報隊"名詞比較不了解!
那個議員不是去喬場地, 是去"報隊"! 就是去要求能不能參加比賽! 原本預定的人他們兩組在打, 其他外面的人可以開口問能不能"報隊"? 輸的一組換下來, 另一組上去挑戰, 通常會看時間限定幾組報隊! 這在大部分的球場都通行的! 那個議員應該是去報隊, 結果被打槍, 發現對方身分是不能預訂的, 跟對方再度開口, 雙方讓一步大家一起打! 結果對方白目還再堅持場地是另外一個議員幫他預定的, 照規定這段時間就是他們的, 要議員照"規定"來, 還把駐衛警找來趕議員! 唉! 現在年輕人真的太白目, 本來已經有一個議員可以幫忙走後門, 結果現在得罪兩個議員. 一輩子黑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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