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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車輾2狗 「哪有什麼」 司機冷血「一句道歉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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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這種寵物狗 很多都是繁殖場用近親相**繁殖出來 所以反而還比流浪野狗笨 是真的嗎? :confus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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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飼主要跟司機道歉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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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樣說、那認為"妞妞"不笨的主人情何以堪? |
引用:
不知道講這種話的人打不打蚊子? :laugh: |
之前坐野雞車去墾丁,在快速道路上突然衝出一條狗
開車的女司機也是二話不說撞過去 她說以前也發生過這種事,那時候緊急煞車切車道,差點發生意外, 所以後來如果這種突然闖出的她都選擇撞過去 |
有人或狗,誤闖快車道或車道,造成駕駛閃避不急而撞上的... 錯在誤闖的對象。若誤闖的對象是狗或未成年小孩,主要責任在狗主人&家長身上。
該駕駛有的責任就是:對他自己碾斃的生命,給予致意&歉意即可。法律上與公義上,並無太多可歸咎之處。 但若連致歉態度都沒有的人... 該駕駛對生命毫無尊重的心態可見一般。 同上述情況,有人或狗,誤闖快車道或車道... 駕駛可以有機會閃避或煞車,但內心卻認為錯的是該人或狗,在可以的情況下卻故意不做任何閃避動作,甚至如版上有人回應的還主張加油門撞下去... 這種情況,在法律上與公義上就不是毫無過失了,而是蓄意的謀殺行為,令人髮指。想不到本站竟然還有人大肆宣揚與主張,小弟說這樣的人枉為人... 一點都不過份! 差別只在於今天狗的生命還沒有被同等與人的生命對待,所以法律上沒事而已,但面對這樣的惡行,是任何一個善良的社會都無法容忍的。 一個進步社會的法律,該給予的是一份對生命的尊重與教導;對於惡意的謀殺行為或凌虐行為,不管是對人或狗,都該予以嚴懲才對... 這也是動物保護法立法的想法與概念。 |
引用:
錯的是飼主又不是司機,何須道歉 當年你假傳聖旨,事後有道歉嗎? |
引用:
那件事?公開講明白! :tu: |
引用:
賠了... 後來賠上了祝之山.... :laugh: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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