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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l 2010-02-01 07:26 AM

引用:
作者j6r6
請舉例.... :rolleyes: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p?lsid=FL001424

刑法內死刑多得是,另外很多罪的刑期也不低,但很多法官就是可以判出很低的刑期。

j6r6 2010-02-01 07:36 AM

台灣法官目前最大的問題,就是不照法律上白紙黑字的刑度量刑,這等於是不把立法院放在眼裡。

-->請不要離題,請舉判例


我不相信,有法官會白癡到不照法律量刑 :rolleyes:

drasil 2010-02-01 08:55 AM

引用:
作者nomad
之前法務部曾有提出一個量刑栽量表的東西
可能就是因為太多法官亂判 造成社會不滿
所以弄了這樣的一個表讓法官"參考"
以某種犯罪行為,犯行的輕重對應的刑罰範圍該是多少
就類似你說的這種
可是因為這東西嚴重的影響法官判刑的自由度
(開玩笑,雖然說是"參考",但如果我不參考的話,豈不是大家都知道我亂判了嗎?)
最後是不採行!


憲法第80條說法官根據法律獨立審判,法務部如果真的把表做出來法官根本不用理會。

硬要執行的話算是侵犯司法權的核心領域,破壞權力分立,完全就是違憲。

法務部沒事不會弄一個雞肋出來羞辱自己啦。

cheneyen 2010-02-01 08:58 AM

引用:
作者nomad
之前法務部曾有提出一個量刑栽量表的東西
可能就是因為太多法官亂判 造成社會不滿
所以弄了這樣的一個表讓法官"參考"
以某種犯罪行為,犯行的輕重對應的刑罰範圍該是多少
就類似你說的這種
可是因為這東西嚴重的影響法官判刑的自由度
(開玩笑,雖然說是"參考",但如果我不參考的話,豈不是大家都知道我亂判了嗎?)
最後是不採行!

法官判刑自由度與實際受害者的傷害哪個大?
我覺得這種系統可以開發~~
實際上不用也沒關係~~
對於受害者家屬只要上網填入犯行,然後自己也可以找出適當的法條,讓犯案者接受最嚴重的懲罰
如果法官敢亂判也沒差~
現在媒體多~只要把差異拿來比對,公幹法官~逼亂搞的法官下台,實也不差
先前有看過一些新聞,說小老百姓為了一些亂判問題,自己學了一堆法律知識來跟司法抗衡
試問~這個真的是健康的司法環境?

法律是用來保障懂法律的人,這是眾所皆知的事情
你是名人,一樣的罪~他會盡量挑對你有利的法條去判
如果你是小老百姓,他就沒差了
司法墮落不是一天兩天的新聞~~
我倒希望那些重視人權的法官遇到一樣的問題時,請審核該案件的法官,以當時類似案件的標準來審,看他們服不服

j6r6 2010-02-01 09:30 AM

引用:
作者cheneyen
你是名人,一樣的罪~他會盡量挑對你有利的法條去判
如果你是小老百姓,他就沒差了
司法墮落不是一天兩天的新聞~~
我倒希望那些重視人權的法官遇到一樣的問題時,請審核該案件的法官,以當時類似案件的標準來審,看他們服不服

法官不會挑法條判罪,而是你提什麼法條去提告,法官去判斷勝訴敗訴

去依照法條裡規定的處罰範圍,衡量要判到什麼程度

我不敢說法官一定不會亂判,但為什麼很多看視重罪卻無法成立

你要回頭去問問,舉證是不是確實?提告的方向是不是正確?你找的訴訟代理人是不是遜咖?

不要以為法官可以恣意的黑變白,大部分的訴訟都是合議,都由3~5的法官合審

重大案件不服,還可上訴,一個案件要經過多少法官

法官能幹嘛,他也只能依當事人提出的說明和事實去判斷,照提告的法條去判罪

cheneyen 2010-02-01 10:09 AM

引用:
作者j6r6
法官不會挑法條判罪,而是你提什麼法條去提告,法官去判斷勝訴敗訴

去依照法條裡規定的處罰範圍,衡量要判到什麼程度

我不敢說法官一定不會亂判,但為什麼很多看視重罪卻無法成立

你要回頭去問問,舉證是不是確實?提告的方向是不是正確?你找的訴訟代理人是不是遜咖?

不要以為法官可以恣意的黑變白,大部分的訴訟都是合議,都由3~5的法官合審

重大案件不服,還可上訴,一個案件要經過多少法官

法官能幹嘛,他也只能依當事人提出的說明和事實去判斷,照提告的法條去判罪

我印象中~~沒多久前有一個案子~
法官還要檢察官用別的法條提告~~
有些小咖~~法官會這樣提醒檢察官要用別的罪名起訴?
像上次那個襲胸10秒一開始無罪的事件~~
如果沒有上報紙~~會不會就此結束?
沒必要讓法司法資源的東西就不要浪費~~

j6r6 2010-02-01 10:22 AM

引用:
作者cheneyen
我印象中~~沒多久前有一個案子~
法官還要檢察官用別的法條提告~~
有些小咖~~法官會這樣提醒檢察官要用別的罪名起訴?
像上次那個襲胸10秒一開始無罪的事件~~
如果沒有上報紙~~會不會就此結束?
沒必要讓法司法資源的東西就不要浪費~~

襲胸10秒,就是標準的提告有問題,被告行為不符合刑法224條強制猥褻罪的要件

當時性騷擾防治法又還沒實施,所以都是法官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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