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新聞]毒蠻牛案大逆轉 受害者質疑:用劇毒也叫無犯意?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857022)
|
---|
引用:
又不是判無罪,你不爽的話拿一灌給你老公喝看看啊... |
引用:
不用再扯法律條文了啦!真當大家都是笨蛋! 你們學法律的都只想把所有人拉到法律條文的洞裡, 用一堆似是而非的理由,讓所有人陷在裡面跟你們討論法律, 也不用在那延伸解釋灌我罪名,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推論:"你們那麼為殺人犯去死刑,只是要助長罪惡讓社會動璗不安,如果天下太平,你們學法律的就無法從中得利了" 大部份人只是不懂法律的人,無法服人的法律與垃圾無異. :tu: :think: |
引用:
在極權國家/皇帝時期同樣有法律,但極權國家的法律是由少數人定出來的, 而在民主法制國家,法律是經由民主程序產生的, 你的推論,已經在民主程序的辯論/妥協下而立法了! 殺人者全都判死刑,是不被大多數的民意所接受, 但兇殘而不知悔改的人被判死刑,大多數的民意都能接受。 若不遵重民主法制國家的法律,真的就只是個不懂什麼叫做"民主"的笨蛋! |
引用:
民主程序是吧!在台灣的民主程序就是, 不投票還是有人當選,再怎麼投還是那些人當選, 結果有改變嗎?沒有改變. 所以..... 還有你那一隻眼睛看到"我推論所有殺人者全都判死刑", 反正你們都是這樣顛倒是非入人於罪的就是了啦! 最後只有我有意見嗎?你當這些在抗議的人都是死人就是了啦! |
選舉 罷免 創制 複決
:sleep: :sleep: :sleep: :sleep: :sleep: |
引用:
哈哈哈哈哈 |
引用:
都什麼時候了 還玩這些家家9 造反 才是硬道理 :cool: |
我不想再發言, 有誰能發動司法人員退場機制, 我就支持他
|
|
照法官的說法,犯人的目的是取財,所以沒有殺人的故意。
那麼依此推論拿刀砍路人是好玩,所以不小心砍死人不能成立殺人罪, 好玩犯哪條法?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6:44 A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