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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疑?您老不知道好戲已經在另外一頭開演了嗎?? :laugh: |
唉、既然提告了、我也說明一下
1、我是寫了人渣沒錯、但罵的是加害者、轉述者把故事用「第一人稱角度寫出」一共用了 "七個我" 還搭配七個出自內心的笑臉、後面來的一連串幾乎都誤解成你就是加害者,尤其你寫的細節一點都不像是轉述故事,任何一個有正義感的公民、都會有正常的反應、罵人渣已經算很普通了、而且看過的正常人都知道、我罵的人渣指的是事主、因為你的故事用了 "七個我" 很容易被誤解成你就是加害者、而且來PCDVD的網友都知道「強者之我的朋友」多半會被推論是本人 ![]() 2、你轉述的故事、是一個國中生長期生活被恐嚇取財陰影下的故事、你講的眉飛色舞、甚至到處分享、講的津津樂道、無論故事否是真的是聽來的、你的道德跟勇氣、明顯用於不同的地方、身為人父、我只能說新的一代道德教育真得很失敗.. 3、我個人沒去你Blog叫囂、所以別影射我,Blog也是你自己公開的、甚至隨便搜尋一下你自己公開的Mail 、連手機、真名、照片都有,衷心建議一下、這種想紅的心態、也不是很可取 至於我有沒有誠意道歉、講真的、如果你是轉述偉人故事被罵、那我還真該死 但你轉述的是一個國中同學被壓榨了一年多辛酸血淚、加上你還在同學會中公開此是造成他 的二度傷害、講真得、來PCDVD的各位網友、你們真得覺得原告真的是無辜弱勢的受害者嗎? 最後你得好好想想、怎麼請你故事中的個個主角出來說明、因為那是事因 牽涉你的案件是否成立(妨礙名譽、要先成立公然侮辱罪,因為你的故事是起因、牽涉侮辱 與否、得先證明是否為真),還有連帶賠償那位被恐嚇者的名譽損失(你公開宣揚了),甚 至以你形容的完整性、合理推論你是加害者都是可以被懷疑的,尤其長期恐嚇勒索罪、是可 以判到五年的重罪、遠比你的妨礙名譽高多了 最後、無論如何、第一時間知悉弄錯、你澄清後、我也公開表示致歉、也同時PM給你,是 否反應過渡、就等檢調來找我、我會偕同律師好好跟他們談談!Thanks |
如果文章有誤導的嫌疑
那還告的成嗎 @@? 因為我看 好像有二位以上的網友 都把文章主角看成是發文者了~ 會這麼想 也是因為我第一時間也是看錯了~ :stupef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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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人中有兩人都否認有去BLOG留言?!所以到底是誰阿 可以說明一下嗎?或乾脆PO個圖.... :think: |
引用:
請網路警察去查IP就可以了 在這猜也沒用 |
引用:
英國的大律師跟台灣的小律師不一樣 |
就是我..............
可是我沒有在哪裡罵樓主是人渣.. 反而自稱是人渣中的人渣 我也過去留言道歉了.. 樓主一直說要告 罵他是人渣的人.. 我真的搞混了~ :fear: |
一定要硬起來阿
有些人就是嘴巴點點點,還愛硬凹 不必跟這些人客氣 |
引用:
他只要說年代久遠.已不復記憶.檢警除了接受也只能接受.除非檢警打算一個一個訪問他的同學 不過你罵人的事才沒兩天.要證據有證據.就不知道你要怎麼脫身了 :p 他忘記歸他忘記.不能說因為他忘記了.就代表你可以罵他是人渣 這案子的事因是你罵他人渣.跟他高中的故事沒關係 |
引用:
我懷疑台灣的檢警有沒有這麼熱心.還幫你這麼大的忙.調查手槍男的故事 不過你罵人的事才沒兩天.要證據有證據.就不知道你要怎麼脫身了 :p 這案子的事因是你罵他人渣.跟他國中的故事沒關係.乾脆怪當時外頭在唱國歌好了 :laugh: 噢噢...上面那一篇是我的草稿可略過.~不用擔心.我這個人很耐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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