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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家都有槍,就我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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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精神錯亂是無所謂啦,但精神錯亂到想去影響所有人的正當權利的,這對我以及全世界追求自由及保障自己權益的人來說,是不可接受的反社會行為了。
有些人講了一堆,講出了大至國際社會,小至你我周遭的社會現實,那社會現實既然是如此的弱肉強食,除非你身無分文,不會有任何損失,否則你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即使你身無分文,別忘了,你還有你的身體,你身上從頭頂到腳趾,都是可以盡最後一丁點利用價值的寶物啊,你怎會一無所有,沒任何損失呢? 有些人對於事物的推演,推演了一旦開放槍枝的後果將會如何嚴重,那麼,你的推演是基於你的想法就是要這麼幹的嗎?那麼依照現實法令禁槍就是預防犯罪,是不是早一步把有這些想法的人關押起來,天下就太平了? 有沒有犯罪,是依照你有沒有這麼做,你的所做所為是不是侵害到了他人的權益了來界定,假設你拿槍,你什麼都沒做,你為什麼要進去蹲? 法治是什麼?法治是基於什麼?自由,自由又是基於什麼?基於對自己的要求,對自己的克制,先弄清楚這些了,才有辦法談,否則是雞同鴨講,浪費彼此的時間。 法治的精神並不是為了要限制自由的,如果沒有了解這點,遷徙也是自由的,你可以搬去立法的目的就是要限制你自由的地方住,那個地方比較適合你這種人,但請先想清楚,通常那些地方是沒有遷徙自由的,拜託,請別把我住的地方變成那樣的地獄。 精神錯亂又想討論不是不可以,別針對個人,我們就事論事,有什麼說什麼,你傷人就是傷人,不管你是拿刀還是拿槍,還是拿嘴砲,犯罪就是依照情節嚴重程度論處,沒有什麼預防性處罰這種事的,這樣的法律,非常的可議,需不需要討論?要怎麼討論? 你的論點是基於預防性?那你已經妨礙他人自由了。 |
中華民國憲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A0000001 引用:
從憲法來說, 法律要不要開放槍枝, 要看是不是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 不是說有自由,就一定不得限制。 |
引用:
不用一竿子打翻一整條船 當然像鄭捷這類的人也有,但這種人只拿短刀、也是隨便就能砍翻一堆人 雖然說,主要是短刀的攻擊很難防就是 心態正常的人,即使擁槍、他也不會隨便拿來亂用 至於有強烈反社會傾向的人,沒有槍、這些人也還有很多其他手法,比如炸彈、毒氣彈之類,雖說有的需要一些專業知識,但對於這些人來說....... |
從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的維持這觀點來看,綜合主張開放槍枝將會如何動亂這種推演的人的觀點。
有個疑惑產生了,就是說,台灣社會現行法令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的現實不是?那麼依照你們的推演,不管制將會有恐怖的情形發生,管制就會有安定安心的生活可過。 但是現在的社會現實恰好是相反的啊,這種邏輯好像你們在自已打臉啊?能不能給個合理的解釋? |
嚴格管制的槍管法
就是一個深怕民變的法律.這也是民國60年代才修法的主因 對於所謂的自由 真的想拿槍犯法的人.會在乎槍枝有沒有開放? 他們弄槍搞事 就只是為自己的利益自由 |
查了槍管法的源由,
說是槍擊事件暴力犯罪頻傳。 所以也不是解除管制就會有安定安心的生活可過。 屋頂蓋久了會漏。 一般人是找人來抓漏。 這個師父不行, 就再換一個師父試試。 而不是說屋頂沒用要把屋頂掀了。 更多的是再加一層鐵皮屋頂。 https://lis.ly.gov.tw/lgcgi/lgmeeti...fcfc5c9c6d2c8c9 ![]() |
引用:
用短刀造成的殺傷力遠比槍低太多 看看鄭捷殺了幾個人 總共4個人被殺 若給鄭捷一把能連發的槍械 殺個幾十個人輕而易舉 :think: :think: :think: |
引用:
其實國民黨和平交出政權,第一次政黨輪替的時候 就代表一個新時代 |
引用:
也許以後每次選舉都會來幾顆子彈... :jolin: :flas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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