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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mowu 2020-03-15 09:38 AM

街坊鄰居有精神疾病者
半夜脫光坐到客廳沙發
強制送醫猛揪護理師頭髮
根本不可能與人對話
連人都不用殺直接送到玉里照護到死

像本例還可以跟老婆討論是否回娘家吃飯
開個奧迪、當直播主、臉書炫富
根本就是詆毀精神病患

sparc10 2020-03-15 09:51 AM

《林智群專欄》精神病史不是逃脫死刑的萬靈丹
https://taronews.tw/2019/07/09/397314/

《劉威良專欄》當精神病患殺人…德國這樣安全管束
https://taronews.tw/2018/07/09/59631/

gotwgo 2020-03-15 09:58 AM

垃圾.........

Crazynut 2020-03-15 10:07 AM

理論上不是,但實際上……你懂的。

一位老外在他辦公桌旁邊貼了一張笑話:

* 所謂理論,就是我們知道為什麼,但是什麼都行不通;
* 所謂實務,就是我們不知道為什麼,但是都行得通;

***** 本公司理論與實務已經結合為一:

什麼事都行不通,而且沒有人知道為什麼

justinjwlin 2020-03-15 11:24 AM

引用:
作者shadow2013
精神病罪犯的歧視和減刑、免刑完全就是不相干的兩個議題~

真正被判定為精神病患而減免刑期的罪犯,會被轉到精神病院接受強制治療,
一般精神正常的罪犯並不會被轉送,請問這算不算是歧視?

如果不送到精神病院強制治療,用一般的刑期關好關滿,
出獄後精神狀況沒有改善,是不是有可能又會再犯案?
接受過治療後,能降低多少二次犯案的機率,沒人知道,
但至少政府用了科學上相對有效果的方式,來處理精神病罪犯。

如果政府只為了把精神病罪犯和一般罪犯一視同仁,用一樣的刑期關好關滿,
那這個政府在精神病罪犯刑期滿後,二次犯案後,一樣會被幹譙到爆!


判死刑斃掉就好了
精神病院出來哪天沒吃藥,誰倒霉誰碰到?
神經病生出來的下一代不會遺傳嗎?

iori 2020-03-15 12:08 PM

有病就不要出來砍人 草~

a9607 2020-03-15 02:02 PM

引用:
作者真象
為什麼大家都沒有去思考一件事情, 憑什麼精神有問題的就可以減刑或免刑呢?
我並不歧視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人, 但我認為要不歧視的前提就應該在法律上也應該予以平等對待,而不應予以差別待遇


因為…

砍死人的人,「人權」一定要得到保障、伸張!!!

被砍死的人,就只能得到SOP流程走一遍

引用:

< SOP >

首先,各界表達最強烈的譴責…

然後,致上最深切的慰問並表示遺憾…

接著,強調一定要有作為,絕對要預防、遏止這種不幸事件再度發生…




最後………直到下一次類似事件重演重走一次SOP…



:stupefy: :stupefy: :stupefy: :stupefy: :stupefy:

真象 2020-03-15 02:40 PM

引用:
作者shadow2013
精神病罪犯的歧視和減刑、免刑完全就是不相干的兩個議題~

真正被判定為精神病患而減免刑期的罪犯,會被轉到精神病院接受強制治療,
一般精神正常的罪犯並不會被轉送,請問這算不算是歧視?

如果不送到精神病院強制治療,用一般的刑期關好關滿,
出獄後精神狀況沒有改善,是不是有可能又會再犯案?
接受過治療後,能降低多少二次犯案的機率,沒人知道,
但至少政府用了科學上相對有效果的方式,來處理精神病罪犯。

如果政府只為了把精神病罪犯和一般罪犯一視同仁,用一樣的刑期關好關滿,
那這個政府在精神病罪犯刑期滿後,二次犯案後,一樣會被幹譙到爆!


精神病患的歧視與減刑本來就不應該相提併論,那為何精神病患犯法了,卻要被差別待遇得以減刑呢?
一般犯案的人也有出獄再犯的,憑甚麼精神病患犯案了,就不依一般人的刑度下去判?
甚至我認為應該加重量刑度,一般人犯案,起碼他自已認知是犯法,但對已傷害他人的精神病患者而已,他自己已無法控制自已的情況下,更應該加重其刑才是。

要再轉送精神治療機構去管制,這不也是更可笑嗎?如果看醫生有效,他也不致於持刀刺死他人了。
送到醫療院所管制只是把這顆皮球踢到另一個地方去而已。

blueck 2020-03-15 04:05 PM

引用:
作者shadow2013
精神病罪犯的歧視和減刑、免刑完全就是不相干的兩個議題~

真正被判定為精神病患而減免刑期的罪犯,會被轉到精神病院接受強制治療,
一般精神正常的罪犯並不會被轉送,請問這算不算是歧視?

如果不送到精神病院強制治療,用一般的刑期關好關滿,
出獄後精神狀況沒有改善,是不是有可能又會再犯案?
接受過治療後,能降低多少二次犯案的機率,沒人知道,
但至少政府用了科學上相對有效果的方式,來處理精神病罪犯。

如果政府只為了把精神病罪犯和一般罪犯一視同仁,用一樣的刑期關好關滿,
那這個政府在精神病罪犯刑期滿後,二次犯案後,一樣會被幹譙到爆!

你這個是非死刑的情況。
本串的情節,應該判為死刑,卻可能因為精神障礙躲過死刑。
要談二次犯案,死刑是沒機會的,機率等於0。

非死刑的情況,若是精神病患,當然應該治療,至於刑期與如何治療我想不是這串關心的。
死刑則不用考慮治療的問題,也節省了醫療資源。

總結而言就是三種情況
1. 死刑
2. 非死刑正常人
3. 非死刑精神病患

死刑已經不需要再去管他是正常人還是精神病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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