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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捅人影片曝光!新店隨機殺人犯與妻吵架一刀捅死無辜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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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坊鄰居有精神疾病者
半夜脫光坐到客廳沙發 強制送醫猛揪護理師頭髮 根本不可能與人對話 連人都不用殺直接送到玉里照護到死 像本例還可以跟老婆討論是否回娘家吃飯 開個奧迪、當直播主、臉書炫富 根本就是詆毀精神病患 |
《林智群專欄》精神病史不是逃脫死刑的萬靈丹
https://taronews.tw/2019/07/09/397314/ 《劉威良專欄》當精神病患殺人…德國這樣安全管束 https://taronews.tw/2018/07/09/59631/ |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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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不是,但實際上……你懂的。
一位老外在他辦公桌旁邊貼了一張笑話: * 所謂理論,就是我們知道為什麼,但是什麼都行不通; * 所謂實務,就是我們不知道為什麼,但是都行得通; ***** 本公司理論與實務已經結合為一: 什麼事都行不通,而且沒有人知道為什麼 |
引用:
判死刑斃掉就好了 精神病院出來哪天沒吃藥,誰倒霉誰碰到? 神經病生出來的下一代不會遺傳嗎? |
有病就不要出來砍人 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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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 砍死人的人,「人權」一定要得到保障、伸張!!! 被砍死的人,就只能得到SOP流程走一遍 引用:
:stupefy: :stupefy: :stupefy: :stupefy: :stupefy: |
引用:
精神病患的歧視與減刑本來就不應該相提併論,那為何精神病患犯法了,卻要被差別待遇得以減刑呢? 一般犯案的人也有出獄再犯的,憑甚麼精神病患犯案了,就不依一般人的刑度下去判? 甚至我認為應該加重量刑度,一般人犯案,起碼他自已認知是犯法,但對已傷害他人的精神病患者而已,他自己已無法控制自已的情況下,更應該加重其刑才是。 要再轉送精神治療機構去管制,這不也是更可笑嗎?如果看醫生有效,他也不致於持刀刺死他人了。 送到醫療院所管制只是把這顆皮球踢到另一個地方去而已。 |
引用:
你這個是非死刑的情況。 本串的情節,應該判為死刑,卻可能因為精神障礙躲過死刑。 要談二次犯案,死刑是沒機會的,機率等於0。 非死刑的情況,若是精神病患,當然應該治療,至於刑期與如何治療我想不是這串關心的。 死刑則不用考慮治療的問題,也節省了醫療資源。 總結而言就是三種情況 1. 死刑 2. 非死刑正常人 3. 非死刑精神病患 死刑已經不需要再去管他是正常人還是精神病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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