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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老王 2019-05-15 10:57 AM

我爸就是當初跟著來台的老兵
打過古寧頭跟八二三, 當時是准尉退伍, 現在每半年領六萬多

對於這個制度, 我認同有可以討論的空間
我家算是運氣很不錯, 但從我父親這一輩的同僚裡面,
真的有很多是孤老一生或是跟老妻晚景很淒涼的
試想孤身跟著來台, 沒有家人跟親人, 結果部隊半強迫你退伍,
說輔導轉職到公家機關, 但是到了卻發現被抱成團的既得利益者排擠
最後也只能離開自己找生路
等到年紀較大了, 娶了個年紀有段差距的伴
然而, 隨著年紀越來越大, 眷屬也需要照顧越來越年邁的榮民, 等到人走了, 甚麼也沒留下

這不是個案, 而是我看到的許多例子
從這個角度出發, 我個人是認同這個制度, 也認為這制度的出發點是需要保護這些最基層的人
但對於其中不合理的部分的確應該是要重新檢視.

Melia1830 2019-05-15 11:01 AM

ㄜ,不是有半薪嗎,有這麼糟的話,那些粉紅收屍隊是怎麼回事

還是不患寡患不均,不同階級差異太大?
引用:
作者隔壁老王
我爸就是當初跟著來台的老兵
打過古寧頭跟八二三, 當時是准尉退伍, 現在每半年領六萬多

對於這個制度, 我認同有可以討論的空間
我家算是運氣很不錯, 但從我父親這一輩的同僚裡面,
真的有很多是孤老一生或是跟老妻晚景很淒涼的
試想孤身跟著來台, 沒有家人跟親人, 結果部隊半強迫你退伍,
說輔導轉職到公家機關, 但是到了卻發現被抱成團的既得利益者排擠
最後也只能離開自己找生路
等到年紀較大了, 娶了個年紀有段差距的伴
然而, 隨著年紀越來越大, 眷屬也需要照顧越來越年邁的榮民, 等到人走了, 甚麼也沒留下

這不是個案, 而是我看到的許多例子
從這個角度出發, 我個人是認同這個制度, 也認為這制度的出發點是需要保護這些最基層的人
但對於其中不合理的部分的確應該是要重新檢視.

隔壁老王 2019-05-15 12:15 PM

引用:
作者Melia1830
ㄜ,不是有半薪嗎,有這麼糟的話,那些粉紅收屍隊是怎麼回事

還是不患寡患不均,不同階級差異太大?


印象中我爸提過他一個朋友後來做到校級軍官, 一個月就有三萬左右了
因此我認為軍階的確是很大一個差異的部分

來台四五十年, 積蓄點點滴滴累積起來也是很可怕的
我家有個伯伯, 孤身一人離開之後請朋友幫他把遺產帶回去給大陸的家族
好像也有個一百多萬的樣子
粉紅收屍隊這種事也不只發生在老榮民, 富商也是
差別只是老榮民更單純好騙罷了

Melia1830 2019-05-15 12:20 PM

引用:
作者隔壁老王
印象中我爸提過他一個朋友後來做到校級軍官, 一個月就有三萬左右了
因此我認為軍階的確是很大一個差異的部分

來台四五十年, 積蓄點點滴滴累積起來也是很可怕的
我家有個伯伯, 孤身一人離開之後請朋友幫他把遺產帶回去給大陸的家族
好像也有個一百多萬的樣子
粉紅收屍隊這種事也不只發生在老榮民, 富商也是
差別只是老榮民更單純好騙罷了
富商是自己的錢被騙,粉紅收屍隊騙到的是台灣納稅人的錢,而且是依據政府規定的漏洞

應該可以規定遺孀頂多領個十年二十年,這也很夠了吧。或是老榮民自己領了一輩子到八九十歲,遺孀就只能領十年這樣。

現在是遺孀也能領一輩子嗎

gdrgdr 2019-05-15 01:30 PM

引用:
作者Melia1830
富商是自己的錢被騙,粉紅收屍隊騙到的是台灣納稅人的錢,而且是依據政府規定的漏洞
應該可以規定遺孀頂多領個十年二十年,這也很夠了吧。或是老榮民自己領了一輩子到八九十歲,遺孀就只能領十年這樣。
現在是遺孀也能領一輩子嗎


現在這樣看當然覺得要有期限,但是如果以當時的時空背景看不合理
因為那些榮民當年可能早死,50~60就死,但是剩的另一半可能年紀差不多,但不識字沒有謀生能力
現在這些遺孀可能80~90歲還活著

Melia1830 2019-05-15 02:18 PM

引用:
作者gdrgdr
現在這樣看當然覺得要有期限,但是如果以當時的時空背景看不合理
因為那些榮民當年可能早死,50~60就死,但是剩的另一半可能年紀差不多,但不識字沒有謀生能力
現在這些遺孀可能80~90歲還活著
粉紅收屍隊應該是沒四五十歲就開始守寡了吧

時空環境改變規定也早該跟著改變,像18%一樣

隔壁老王 2019-05-15 02:48 PM

引用:
作者Melia1830
富商是自己的錢被騙,粉紅收屍隊騙到的是台灣納稅人的錢,而且是依據政府規定的漏洞

應該可以規定遺孀頂多領個十年二十年,這也很夠了吧。或是老榮民自己領了一輩子到八九十歲,遺孀就只能領十年這樣。

現在是遺孀也能領一輩子嗎


印象中是遺孀可以領一輩子的, 但新制後來改成怎樣這我就不確定了.
要依照現有的狀況調整, 比如說限制時間, 甚至榮民身分的定義這點我認同

BALA 2019-05-15 03:33 PM

【王華╱台北報導】現行《陸海空軍軍士官服役條例》規定,榮民遺眷可依法領半俸,但不少榮民與中國籍嫩妻結婚不久後就亡故,讓嫩妻領其半俸領到死。退輔會主委董翔龍昨說,已與國防部協商修法,未來退伍軍士官再娶,婚姻狀況需連續滿十五年、且妻子須年滿六十歲,才可領半俸,相關修法已送立院審議。
「錢不得匯中國」

綠委邱志偉昨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質詢時指出,許多中國籍女子,藉由嫁給老榮民取得台灣身分證,且老榮民往生後,依法還可以領取老榮民一半的退休俸(即半俸),如果這些女子還很年輕,國家反而要養這些陸配一輩子,並不合理。
綠委薛凌也說,中國女子來台嫁給老榮民,等老榮民往生後,又再找其他老榮民結婚,成為「撿屍大隊」、「黑寡婦」,專門詐取老榮民的財產。她認為,如果僅訂婚姻十五年、女方年滿六十歲的條件,並無法遏止中國籍的黑寡婦來台撿屍,建議應限制這些黑寡婦在取得老榮民的動產及不動產後,除生活所需的基本金額外,不得出售或將一定額度以上的金錢匯往中國。


遺眷退休俸修法重點

●現行法令
.榮民遺眷(父母、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如不領一次撫慰金,得改支原退休俸、贍養金之半數,並依現役人員標準,發給眷屬實物代金與眷屬補助費,至父母死亡、配偶死亡或再婚;沒有年齡與結婚年限限制
●修法重點
.年滿60歲之配偶,其婚姻關係存續15年以上,且未再婚者,給與終身
.退伍除役生效時婚姻關係存續逾2年,未再婚之配偶,不受支領年齡限制
資料來源:退輔會

Earstorm-5 2019-05-15 03:51 PM

... 人家女孩子願意讓老榮民爽爽走完最後一程, 你管那麼多? 幾兆不要亂撒就好了.

chumowu 2019-05-15 04:10 PM

引用:
作者Earstorm-5
... 人家女孩子願意讓老榮民爽爽走完最後一程, 你管那麼多? 幾兆不要亂撒就好了.

真人真事...

鄰居雖不是老榮民,還沒死就把房子賣了,50萬給了照顧他的陸籍看護

子女徒呼負負:laugh: :laugh:

這是幫他賣房子的仲介跟我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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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也是...

76歲金馬影帝陳松勇近年來因多病纏身,深居簡出,終身未婚且無妻兒的他,現今生活起居都靠看護Yule幫忙,為感謝Yule多年來細心照料,陳松勇日前宣布將留下200萬遺產給Yule,以表示感激

[YOUTUBE]M3VTaUXqIiY[/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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