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小燈泡母向女兒喊話:「不會貿然把兇手推向彼岸的妳」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05077)

BALA 2016-05-25 06:08 PM

一件事情的看法本來就可以有很多面相
我覺得台灣要廢死可以
但是要能有終身監禁這個選項
也就是像鄭傑或是王景玉這種人
就是終身監禁

當然 若犯人自願選擇死刑
也可以執行死刑
這樣我覺得相對地比較人道

acetyII 2016-05-25 06:08 PM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看社會要的是隔離 還是懲罰
如果隔離就能達到社會防衛的效果
死刑犯在裡面過得好不好 其實跟社會沒太大干係
例如瑞典那個

但顯然目前很多人要的不只是這樣而已
講防止再犯都是好聽
說穿了都是一種報復心理
(這個沒貶意 有些人需要這種平衡感)



說報復也不見得,如你說的槍斃的確是大外人心,但是不槍斃就真的不會影響社會嗎?

還是會有影響阿

一是恐懼,無期徒刑事實上還是有期,沒人能保證這種放出來會不會你就是下個被害人或家屬,還有這類不死,模仿犯增加機會高不高呢?

二是不願,前者假設真無期,我也不願意繳稅養這類渣,或許廢死或是某些覺得這類渣還可教化的,可以先成立一筆龐大的基金,每年孳息足以買地買糧養這類渣,還有錢可以賠償受害者(有些家庭是經濟之就被砍了,全家都活不下去了),再來談廢死?

FD3STYPER 2016-05-25 06:51 PM

引用:
作者acetyII
說報復也不見得,如你說的槍斃的確是大外人心,但是不槍斃就真的不會影響社會嗎?

還是會有影響阿

一是恐懼,無期徒刑事實上還是有期,沒人能保證這種放出來會不會你就是下個被害人或家屬,還有這類不死,模仿犯增加機會高不高呢?

二是不願,前者假設真無期,我也不願意繳稅養這類渣,或許廢死或是某些覺得這類渣還可教化的,可以先成立一筆龐大的基金,每年孳息足以買地買糧養這類渣,還有錢可以賠償受害者(有些家庭是經濟之就被砍了,全家都活不下去了),再來談廢死?


第一就是台灣目前的現況.

第二, 終身監禁是完全剝奪極刑犯的自由, 非教化.

必須承認終身監禁是個昂貴的方案, 關於這個方案只能交付立法甚至公投.

虎斑貓 2016-05-25 06:52 PM

砍頭比較快 殺「小燈泡」兇嫌:要英國女王審

男子王景玉拿菜刀朝3歲劉姓女童「小燈泡」狂剁23刀,女童頭遭砍下,士林地檢署前天依殺人罪起訴,並求處極刑。士林地方法院下午1點半開羈押庭,王一派輕鬆地描述殺死「小燈泡」的過程,並指自己只有殺一刀,因為古代戰爭都教人「砍首級」才會死,他選擇斬首行凶。

王向法官提出4點聲明,他說台灣是美國的領土、也沒有中華民國存在、別玩「地下黨」花招,並說「請英國伊莉莎白女王來審我」。受命法官認為王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凶,且明知殺人違法卻還挑女童下手,若不羈押恐有逃亡之虞,諭令繼續羈押;王聽了相當不服氣,不願意在押票上簽名,直嚷「我又沒有共犯,幹嘛羈押我?」。

********************************************************************************************************

只怕過些日子大概就以精神異常為由放走了... :stupefy:

人生現在才開始 2016-05-25 07:23 PM

引用:
作者acetyII
說報復也不見得,如你說的槍斃的確是大外人心,但是不槍斃就真的不會影響社會嗎?

還是會有影響阿

一是恐懼,無期徒刑事實上還是有期,沒人能保證這種放出來會不會你就是下個被害人或家屬,還有這類不死,模仿犯增加機會高不高呢?

二是不願,前者假設真無期,我也不願意繳稅養這類渣,或許廢死或是某些覺得這類渣還可教化的,可以先成立一筆龐大的基金,每年孳息足以買地買糧養這類渣,還有錢可以賠償受害者(有些家庭是經濟之就被砍了,全家都活不下去了),再來談廢死?

有時候 這是反映一個社會自信跟餘裕的問題(當然還包括價值觀)
譬如說北歐跟北韓 一個連百姓都吃不飽的國家 當然也不可能冀望他們掏錢養囚犯
我們是在哪個階段就做那個階段的事
不用打腫臉充胖子

恐懼的問題是我們要為弱智的媒體共同付出的社會代價
恐懼哪來的? 換個問題 清大溶屍案的主角最近在幹嘛?
沒有人知道
犯過重大刑案回歸社會的大多數人 他們如何重新展開生活
媒體不會告訴你
但是當其中3%-5%的人又犯錯了 媒體就會報導得好像隨時都有人在你身邊殺人 社會充滿了恐慌一樣

3%-5%也很高 不能保證不會再犯?
是沒錯 但是別忘了 重大犯罪占大多數的 永遠都是鄭捷這種"初犯"
所以 為什麼只恐懼再犯?

至於模仿效應 我只能說 以現在資訊傳播的程度 恐怕很難遏止
只要社會條件不改變 還是會不斷產出同樣的結果
李師科槍斃很久了 難道就沒有人去搶銀行?

FD3STYPER 2016-05-25 07:25 PM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有時候 這是反映一個社會自信跟餘裕的問題(當然還包括價值觀)
譬如說北歐跟北韓 一個連百姓都吃不飽的國家 當然也不可能冀望他們掏錢養囚犯
我們是在哪個階段就做那個階段的事
不用打腫臉充胖子

恐懼的問題是我們要為弱智的媒體共同付出的社會代價
恐懼哪來的? 換個問題 清大溶屍案的主角最近在幹嘛?
沒有人知道
犯過重大刑案回歸社會的大多數人 他們如何重新展開生活
媒體不會告訴你
但是當其中3%-5%的人又犯錯了 媒體就會報導得好像隨時都有人在你身邊殺人 社會充滿了恐慌一樣

3%-5%也很高 不能保證不會再犯?
是沒錯 但是別忘了 重大犯罪占大多數的 永遠都是鄭捷這種"初犯"
所以 為什麼只恐懼再犯?

至於模仿效應 我只能說 以現在資訊傳播的程度 恐怕很難遏止
只要社會條件不改變 還是會不斷產出同樣的結果
李師科槍斃很久了 難道就沒有人去搶銀行?


在同意也不過
:think:

才槍斃完鄭捷就來個為六萬殺媽媽的人渣, 根本無奈又無力.

我部悍將刘刕 2016-05-25 07:40 PM

模仿效應:臺灣月光族一堆,到老沒錢怎麼辦?
講到這裡,相信很多人都心有戚戚焉?
會不會有人認為學王嫌殺童養老(享三十年免費 三餐/房租/電費)
是一條明路?

如果政府不能殺一儆百?後果會很嚴重!

因為那些人,將會為了生存而殺人!

acetyII 2016-05-25 07:45 PM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有時候 這是反映一個社會自信跟餘裕的問題(當然還包括價值觀)
譬如說北歐跟北韓 一個連百姓都吃不飽的國家 當然也不可能冀望他們掏錢養囚犯
我們是在哪個階段就做那個階段的事
不用打腫臉充胖子

恐懼的問題是我們要為弱智的媒體共同付出的社會代價
恐懼哪來的? 換個問題 清大溶屍案的主角最近在幹嘛?
沒有人知道
犯過重大刑案回歸社會的大多數人 他們如何重新展開生活
媒體不會告訴你
但是當其中3%-5%的人又犯錯了 媒體就會報導得好像隨時都有人在你身邊殺人 社會充滿了恐慌一樣

3%-5%也很高 不能保證不會再犯?
是沒錯 但是別忘了 重大犯罪占大多數的 永遠都是鄭捷這種"初犯"
所以 為什麼只恐懼再犯?

至於模仿效應 我只能說 以現在資訊傳播的程度 恐怕很難遏止
只要社會條件不改變 還是會不斷產出同樣的結果
李師科槍斃很久了 難道就沒有人去搶銀行?



我是覺得罪行有很多種刑罰也很多種


如果用個搶銀行來舉例也不是很恰當

不然都單一刑罰好了一律關五年,反正都沒用,都沒辦法降低犯罪率


至於國家,風俗習慣與社會架構也不同,要不然就統一以gdp來判斷要不要討論廢死好了,到達一定程度就討論,沒到達就不要討論

結案

話說,新加坡收入也高,美國收入也不低,都還有死刑,用北韓舉例,好像執行死刑就要被歸到北韓?

FD3STYPER 2016-05-25 08:03 PM

引用:
作者acetyII
我是覺得罪行有很多種刑罰也很多種


如果用個搶銀行來舉例也不是很恰當

不然都單一刑罰好了一律關五年,反正都沒用,都沒辦法降低犯罪率


至於國家,風俗習慣與社會架構也不同,要不然就統一以gdp來判斷要不要討論廢死好了,到達一定程度就討論,沒到達就不要討論

結案

話說,新加坡收入也高,美國收入也不低,都還有死刑,用北韓舉例,好像執行死刑就要被歸到北韓?


新加坡不是民主國家(笑),

美國是部分州保有死刑, 更多是無上限合併執行, 美國一堆重刑犯都是破兩百年在關的.

死刑不會沒有用, 因為死刑能100%確保極刑犯不再犯, 100%永遠與社會隔絕.

這就是他的用處, 但是要說遏止犯罪, 唉, 鄭捷案就是個告訴我們那三槍開下去,
還有30槍, 300槍......................

死刑與否跟人權有比較多的關係, 跟收入無關.

而我認為, 更嚴重的不是廢死, 而是目前台灣司法的重刑輕判氛圍.

FreeStorm 2016-05-25 08:35 PM

引用:
砍頭比較快 殺「小燈泡」兇嫌:要英國女王審 (http://udn.com/news/story/2/1718630)

男子王景玉拿菜刀朝3歲劉姓女童「小燈泡」狂剁23刀,女童頭遭砍下,士林地檢署前天依殺人罪起訴,並求處極刑。士林地方法院下午1點半開羈押庭,王一派輕鬆地描述殺死「小燈泡」的過程,並指自己只有殺一刀,因為古代戰爭都教人「砍首級」才會死,他選擇斬首行凶。

王向法官提出4點聲明,他說台灣是美國的領土、也沒有中華民國存在、別玩「地下黨」花招,並說「請英國伊莉莎白女王來審我」。受命法官認為王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凶,且明知殺人違法卻還挑女童下手,若不羈押恐有逃亡之虞,諭令繼續羈押;王聽了相當不服氣,不願意在押票上簽名,直嚷「我又沒有共犯,幹嘛羈押我?」。

********************************************************************************************************

...

苦主不是說要研究..現在資料有了,看來可以慢慢研究了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2:45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