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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歐珀鞠躬道歉:我沒對馬家不敬不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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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完全同意您。 明明鬧最凶的是苗栗頭子, 身穿紅衣服!警察開道!親友全部被警察推去兩旁! 執意要去上香! 還好護國神鞋一個一咕!打中他的頸上。 不然真是對死者莫大的汙辱啊! 總結; 台灣人是盲目的,記憶力只有兩個禮拜。 :stupefy: 兩個禮拜之說好像是金ㄨ小ㄨ老師說的!以上是夢到的 :fear: |
......而且有人也不懂得什麼叫做"就事論事"
乾脆把這件事順便一起加入核四、服貿再把土城王也丟進去混在一起談 :jolin: :jolin: :jolin: :jolin: :jolin: |
引用:
憲法規定總統的職權在於國防跟外交,更好玩的是, 這個憲法是國民黨制定的,馬英九還也是國民黨主席. 洪仲丘出事,主管國防的馬英九完全是事主,洪家要求事主給個合理的說法, 否則就不接見,完全是合情合理的. 故意把主管國防的事主說成是當公親,則是在模糊焦點. |
引用:
引用: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6fr-WgJtq4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EEcmKHKyv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dyFw9q11k4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NFTZqzN0cg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VmVj1eFjuA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wnAYJqF9H4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341S77sefI 1.約好幾點去~不代表是"安排"陳歐珀家祭.公祭~只表示可以在火化場外致意 2.鬧場不一定要大吵大鬧~罵人也可以不帶髒字 簽名簿.洗手淨水.喪家接待.沒喪家答禮.批評喪家不禮數 民意代表的選票累積~參與婚喪嫁娶~經驗豐富~更周知禮節排場 這些陳歐珀敢否認嗎~這樣算不算故意 ? 3.媒體我已懶得批評~來源典故 https://www.facebook.com/lu.tonghi/...8586758?fref=nf 提醒一下~不要只看發文者~要看完下面留言對答 不請自來~強闖~我都沒說過 鬧場~不容置否 大家看到的只有對陳歐珀的失當言行譴責 很少人去研判陳歐珀當天出現在現場的居心(這才是最可惡的地方) 嗯~國防外交召委~三歲小娃信乎? 不公祭 不設靈堂 全國皆知 陳歐珀自己也知道是前往致意~是致意~不是家祭~也不是公祭 致意該有簽名簿.洗手淨水.喪家接待.沒喪家答禮.批評喪家不禮數這些溫柔建議嗎 好個赤子之心~如此有心~不會連不設靈堂.不公祭的消息都不知道吧 喪禮上指指點點~台灣禮俗就犯喪家大忌~民意代表不可能不知道 明知故犯~居心叵測 道歉記者會上~只對造成 家屬困擾 社會不安 鞠躬道歉~對喪家道歉~誠意不足 陳歐珀 : 赤子之心,青天可表 冥頑不靈~罪無可逭 世風日下~人心不古 |
引用:
不要一直講自己,真的 |
引用:
三粒打冥視 是不是錯亂了 說真的陳委員沒有咆哮翻桌砸場 所以不算鬧場 你是不是認為這樣 :stupefy: |
引用:
我記得那時洪家和記者是差不多時間得知馬總統要參加告別式(不會超過半天吧) 洪家方面也背負很多壓力,以洪慈庸那時的立場來說,黑畫面的疑團未解,總統要來,她會有排斥很自然,但是如拒總統於門外,壓力會壓在誰身上多?所以我才解讀她們拒絕不了 69樓的見解,有切中一部分人的想法 但在我看來,是很投機的論點 馬總統是不是這樣投機的人 我沒有定論 但是我知道他到告別式的表現,至少不是所謂"鬧更兇" 就這點討論比較切中這樓的討論中心 |
看起來真的有很多人意圖把話題轉到當時洪家的事情
:p :p |
引用:
是不是鬧場大家各自有解讀, 個人比較在意的是事情真正的經過是甚麼,免得又被媒體操弄... :stupefy: |
引用:
有人說遇到這樣的 一定會趕他出去 趕出去的方法因人而異 我的家族不會趕他出去 是讓他"走"不出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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