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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339 2012-12-23 12:09 AM

真正廢死聯盟
 
其實大家都誤會廢死聯盟了,包括我!
現在的話,我也是覺得要廢死!
因為死是犯人解脫,但受害者仍然痛苦!
他們的死,不會帶給受害者任何幫助!
所以……我覺得,應該是要……廢死!
讓那些該死的人做點補償和懲罰!
與其給他們好死,不如做苦工做到死!
聽說每一個犯人國家每個月要花「萬元左右」養他們!
應該是讓他們每個月「回饋國家」,怎麼會反過來讓國家養他們!
所以該食衣住行育樂都讓他們「自給自足」!
自己種稻、種菜、自己做衣褲、做被子…等!

另外,還要每日一鞭!
小孩犯錯都會被打、被處罰了,怎麼大人犯錯不能打?!
人權?那是對人講的!對不把自己當人或是不把別人當人的「類人類」,當然就要用「馴獸」的方法!

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88space88 2012-12-23 01:13 AM

拿下能用的零件是基本要求,

更高級的運用應該是...



當醫學用白老鼠.
:think:

東京殘酷保全 2012-12-23 01:46 AM

應該強制器捐,把他們身上的零件充公 :shock:

FLYFLY 2012-12-23 02:09 AM

這些死刑犯,如果在判刑確定後,法律允許褫奪人權的話。
我想到二次世界大戰時間有一個叫做731部隊的單位,
其所做的人體實驗,
這些實驗總是須要有"人類"當實驗品,
嗯∼這些死刑犯挺好用的啊∼
---

哆啦B夢 2012-12-23 02:12 AM

真正廢死聯盟=真正廢渣聯盟

:laugh: :laugh: :laugh:

pili70195 2012-12-23 02:31 AM

引用:
作者mis339
做婊子…等!



大哥我錯了 :cry: :cry: :cry: :cry: :cry:

gogorun 2012-12-23 09:06 AM

宣告死刑後,他的身體已不再屬於他,無憲法之生命財產權,而屬於國家,因此政府要拿來實驗。隨時摘取各器官給合法的病人使用,都是政府的考量。理應列入立法實施。

gogorun 2012-12-23 09:24 AM

大醫院拒收死囚器捐

http://tw.news.yahoo.com/%E8%85%A6%...-213000478.html

病人都快死還等不到器官了,大醫院還挑

avq522 2012-12-23 09:24 AM

總覺得

廢死聯盟所訴求的人權,都是死刑犯的人權

但當這些死刑犯犯案時,有想到受害者的人權嗎?.........我想應該沒有

如果沒有,死刑就應執行,且國家法律也是有死刑,也應依法執行。

另,廢死聯盟的人請想一想,舉起廢死的大旗時,對於受害者及家屬而言,也是漠視他們的人權,次次提起廢死,讓他們次次感受受害的恐懼。

sky blue 2012-12-23 11:21 AM

我看也不用死刑,就判他們怎麼對受害者,就怎麼對他們,每天5分鐘就好
當然,基於人權立場,要提供最好的急救和醫療,以表是我們是重人權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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