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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酒駕撞死人可以服義務勞務80個小時緩起訴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79127)

pingua 2012-08-10 06:45 PM

酒駕撞死人可以服義務勞務80個小時緩起訴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806/81228.htm

這位小姐比葉少爺還大牌

阿源伯 2012-08-10 06:48 PM

鬼島律法,不意外啊 :unbelief:

shival 2012-08-10 06:53 PM

一到十二月每個月都是鬼月

dahone 2012-08-10 06:56 PM

不只有恐龍法官,恐龍檢察官也不少,

但是不是真的恐龍,或是含著金蛋的恐龍,

大家心理明白就好!

現行法令都是可以求處七年以下的罪了,

在沒有和解的情況下竟然想要緩起訴,

這種檢察官應該要公布姓名讓大家認識一下!

cys070 2012-08-10 06:58 PM

有後門吧

連檢查官都想搓湯圓了事 :unbelief:

imhung 2012-08-10 06:59 PM

說好的修法咧!說好的嚴懲咧! :mad:

manticorejr. 2012-08-10 07:00 PM

引用:
作者pingua

這位小姐比葉少爺還大牌


我倒覺得是那個檢察官比較大牌,一條人命還可以這樣隨便給緩起訴的,是和解了沒? :flash:


真希望這只是個案 :jolin:

引用:
這種檢察官應該要公布姓名讓大家認識一下!


撿茶棺:敢人肉我,告死你們這些鄉民! :stupefy:

weirock 2012-08-10 07:12 PM

那他饒過他撞死的人了嗎~ :confused:

globemai 2012-08-10 07:27 PM

引用:
作者imhung
說好的修法咧!說好的嚴懲咧! :mad:


法律是不溯即既往
這位駕駛是3月14日撞死婦人,所以是適用舊法

按照以往酒駕撞死的人案例,大多會以過失致死起訴
引用:
第 276 條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會造成易服勞務的結果也不意外

leeyh 2012-08-10 10:30 PM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表示,而這類的過失致死是「輕罪」

所以想要不順眼的人消失 例如情敵 敵對公司的人員 或是有大筆遺產可繼承未排在順位

的人請在 好好把握時間 酒駕不是重罪 尚未更改法律前先行實施




拿小刀殺人意圖明顯 當場羈押

喝酒開大車撞死人 是輕罪




台灣的法律人治國真是不同凡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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