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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到前公司存證信函...可以申訴嗎?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46233)

fixfigure 2011-10-22 01:17 AM

收到前公司存證信函...可以申訴嗎?
 
前公司我做了幾天就走,隔天上班前就明確告知對方我要離職,
但到場討論後卻不讓我辦自願離職,說一定要提前講才行,
否則以曠職論,當場也說要扣我薪水。

他們有請一個同事,把要繳交的東西都收走了,卡片都還給公司了,
我甚麼證明單據都沒簽,打卡紀錄也沒要。

結果就是收到存證信函,上面說我無正當理由曠職, :stupefy:
薪資只說會在發薪日匯到我的戶頭。

我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我跟對方提離職、沒有保留打卡紀錄。
薪資還沒到手,也不知道到底會不會扣。
去勞工局調解,如果公司一概不承認,這樣我站的住腳嗎? :confused:

FD3STYPER 2011-10-22 01:21 AM

.................................

這種鳥紀錄盡量不要留, 勞健保進出紀錄跟戶籍謄本一樣,
一看就知道底在哪.

fixfigure 2011-10-22 01:26 AM

引用:
作者FD3STYPER
.................................
這種鳥紀錄盡量不要留, 勞健保進出紀錄跟戶籍謄本一樣,
一看就知道底在哪.

原來如此,我了解... :flash:

勞健保進出紀錄,公司隨便查就查的到? :confused:

sazabijiang 2011-10-22 01:30 AM

引用:
作者fixfigure
我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我跟對方提離職、沒有保留打卡紀錄。
薪資還沒到手,也不知道到底會不會扣。
去勞工局調解,如果公司一概不承認,這樣我站的住腳嗎? :confused: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不管做幾天, 離職應該要確實做好
並不是自己宣布, 然後就不去上班

在大陸就算了, 台灣就這麼點大, 要留探聽

fixfigure 2011-10-22 01:33 AM

引用:
作者sazabijiang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不管做幾天, 離職應該要確實做好
並不是自己宣布, 然後就不去上班

在大陸就算了, 台灣就這麼點大, 要留探聽

社會歷練不足,頭一次遇到...
有個經驗我以後會小心的,就讓它扣吧!
謝謝大大 :agree:

Raom 2011-10-22 01:51 AM

惡公司還真的越來越多.......

michaelweng 2011-10-22 02:03 AM

引用:
作者fixfigure
原來如此,我了解... :flash:
勞健保進出紀錄,公司隨便查就查的到? :confused:


連査都不用査,你的勞保一輩子跟著你走
當你進入新的公司時紀錄卡就跟著你過來了
看上面登載就知道你做過啥工作 作幾天就走了....

跳海人 2011-10-22 02:24 AM

引用:
作者fixfigure
原來如此,我了解... :flash:

勞健保進出紀錄,公司隨便查就查的到? :confused:



以前勞委會會主動提供企業一種東西叫勞保卡,早期上面會列印你所有的投保記錄,但大概在94/95左右就只會顯示投保企業自己的記錄而已,在二年前左右勞保卡也停止發放了

意思就是企業老早就無法透過勞保卡或是勞健保網站查到你的投保歷程了,所以不用擔心企業會知道你以前在那任職

相反的,現在企業會知道你的工作經歷,大多是員工自已填履歷或在104上面留下經歷讓新公司知道的,而有些公司會依這些歷程去電訪工作情況...


回到存證信函部份,它並沒有任何法律效力,它只是告訴你一件事,就是這家公司的"聲明",而這份聲明會留存而已,你也可以回寄存證信函聲明並要求公司必需要做到某些事

比如你離職情況.。你任職未滿三個月,所以依勞動基準法並無預告之責任,而公司規範與勞基法抵觸無效;依勞動基準法,企業不得以任何名義扣薪......這些都只是聲明,而這份聲明有留存,如果到進調解或法院,僅能証明已告知

當然,你可以本人去勞保局或是用自然人憑証去查企業是否有在你到職日時投保勞健保及勞退,而投保時,是否有依全薪投保。。。。


再回到離職部份,離職時可以要求企業開立離職証明,而企業不得拒絕,這份離職証明就是確保你的責任已了結,避免企業再糾糾纏......

但就如上面所說,在到新公司面試時,履歷上面通常會有工作經歷,若是出社會幾年都仍沒工作經驗就不大合理,若又都是短期就離職也不佳,但若是留下的記錄電訪後都是不好的回應也不好....所以,離職真的是一份藝術,即便是心存不滿,但好來好去....

Raom 2011-10-22 02:31 AM

引用:
作者michaelweng
連査都不用査,你的勞保一輩子跟著你走
當你進入新的公司時紀錄卡就跟著你過來了
看上面登載就知道你做過啥工作 作幾天就走了....

不可能看到,改制後新公司只能查到員工在該公司的投保資料。

fixfigure 2011-10-22 11:41 AM

引用:
作者跳海人
恕刪...回到存證信函部份,它並沒有任何法律效力,它只是告訴你一件事,就是這家公司的"聲明",而這份聲明會留存而已,你也可以回寄存證信函聲明並要求公司必需要做到某些事

比如你離職情況.。你任職未滿三個月,所以依勞動基準法並無預告之責任,而公司規範與勞基法抵觸無效;依勞動基準法,企業不得以任何名義扣薪......這些都只是聲明,而這份聲明有留存,如果到進調...

謝謝各位前輩,寫的很詳細! :)

那如果遇到這種不讓你離職,硬要做曠職處理的公司該怎麼辦呢?
我可以在有告知的情形下錄音錄影嗎? 因為一定會拍到公司內部場景,
將來會不會被反告洩漏商業機密? 或者不當採證?

還有通常一般人不會寫出只待幾天的那份工作,
例如只寫了之前待了兩年的工作,
這樣會不會有履歷填寫不實、偽造文書之類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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