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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圖9/27 台灣人權映像展:回家 座談會後感
在影片結束後的研討會中,在主講台發言的是該片導演吳秀菁與一位先生.
吳秀菁一直強調『被害者家屬為何選擇原諒與寬恕』這個觀點. 但是會中有觀眾提問:『請問吳秀菁導演,你自己是否會寬恕湯銘雄』 吳秀菁的回答是『他會選擇寬恕,因為他並不是受害人家屬,對他來講並沒有傷痛』 ,而且這話她至少講了兩次,也許有3次. 另外有觀眾問到:『請問吳秀菁導演,你當時是否拜訪過所有16個害家庭,如果有,為何沒有在這段紀錄片中?』 吳秀菁的回答是『當時也有拜訪其他15個家庭,只不過他們都不寬恕湯銘雄,也不願自己出現在這影片,所以這段影片沒有出現其他15個受者的家屬』 另外也有觀眾認為:『其他15個家庭沒有義務遵循跟影片中的家庭一樣的道德價值觀』 不過,從頭到尾,吳秀菁始終都一直強調『請大家想想被害者家屬為何選擇原諒與寬恕』. 不過對照到影片中,受訪者(某被害者的姊姊)其實已經說了:『他們家早在幾年前就信了主,對親人生死看得比較淡,所以發生這樣的事情,他願意相信這是主的安排』. 所以我個人認為,非示這位家屬選擇寬恕湯銘雄,而是這位家屬接受她心中的上帝的安排. 吳秀菁也強調『如果能夠幫助死刑犯悔改,給他們機會,用餘生貢獻自己的心力』的觀點,並認為『如果執行了死刑,他們就沒有機會幫助社會與貢獻社會』,但是影片中最後有提到,這位死刑犯簽署同意了器官捐贈. ------------------------------------------------------------------------ 所以我覺得吳秀菁對於在此影片以及與其堅持的觀點之間,矛盾的地方是: (1)當時16個家庭只有1個家庭選擇原諒,但是她仍然處處強調『被害者家屬為何選擇原諒與寬恕』,這有會造成兩種效果 1)這種說詞會扭曲了其他15個被害者家庭(乃至其他案子的被害者家屬)的意志與想法 2)這等於是有意無意的對其他15個家庭(乃至其他案子的被害者家屬), 實施某種形式的道德施壓與道德譴責. (2)她在三強調自己是因為自己不是被害者家屬,不覺得痛,所以她自己選額寬恕湯銘雄.所以我會覺得實際上她並非站在被害者家屬的立場,而更像是在極力推崇某種她自己喜好的價值觀而已. (3)我認為那位家屬並非選擇寬恕湯銘雄,而只是那位家屬接受了她心中的上帝的安排而已.而也正因為這個宗教信仰因素,那位受害者家屬對於自己弟弟與死刑犯的死,才會都抱持同樣的悲傷心情. (4)她始終認為執行了死刑,死刑犯就沒有機會幫助社會與貢獻社會,卻忽略了她自己影片中有提到『器官捐贈』的事情.難道『器官捐贈』不是幫助社會與貢獻社會? ******************************************************** http://www.tpml.edu.tw/TaipeiPublic...efz.php&id=2924 劇情簡介 回家 臺灣 / 57分鐘 / 導演:吳秀菁 回家這部紀錄片,紀錄了民國八十一年間震驚整個社會的神話KTV縱火案,湯銘雄酒醉縱火奪走十六條無辜人命,五十二歲的杜花明,是受害人之一杜勝男的姐姐。在所有被害者家屬大聲韃閥湯銘雄同時,杜花明選擇了原諒,她主動寫信給嫌犯湯銘雄,表示願意原諒他,並且鼓勵他。八十六年七月,湯銘雄在台北看守所遭到槍決,用生命對被害人家屬做出補償。杜花明說,政府設死刑,是要讓一般民眾有所警惕;不過她也指出,如果能夠幫助死刑犯悔改,給他們機會,用餘生貢獻自己的心力,對家屬和整個社會,是不是會更有幫助呢? |
事不關己,己不操心!
死刑,存?還是廢? 我倒是比較關心! |
又是腦殘人權維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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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 加害者 的人權似乎比較有人注意吧....
至於被害者呢及其家屬的人權呢??? .......吳秀菁的回答是『.....因為他並不是受害人家屬,對他來講並沒有傷痛....... |
標準先有了結論
再來做研究的心態 抓到1/16的案例支持自己的論點 其他的15/16都可以忽略掉 全然漠視15個家庭的傷痛 某方面來說... 這種自以為是的心態是相當可惡的 :mad: |
反對死刑啊...
兩顆子彈斃掉一個人太廉價.... 拿來做人體藥物實驗不是更好..... 2.5PPM三聚氰胺給人吃會不會有事... 找個死刑犯吃一個禮拜就知道了啊 |
對重犯直接用人生重來槍讓他人生重來就好了。
每個人都有機會在社會上生存,你自己要放棄這個機會去危害別人,社會沒有理由再多花資源讓你去改過自新。 為非作歹的人有什麼資格拿我的納稅錢去享用? :tu: 我只贊成納稅錢買人生重來槍和人生重來子彈而已..... :laugh: |
人家這一生都已經毀了
幹嘛不早點讓人家去投胎重獲新生 說不定下輩子能造福社會 繼續賴活著只是對彼此增加困擾而已 |
個人我之所以發此篇,因為這是我頭一次在真實生活中,直接面對到這些廢除死刑聯盟的人.我可以看到他們在真實世界中,是如何推展他們的理念.
在這次的真實接觸中,除了那位導演,另外一個讓我感到心寒的是,他們一直指稱社會大眾在妖魔化死刑犯,但是我的感覺是,其實是他們在妖魔化不支持廢除死刑的人. 我之所以有這感慨,狀況是這樣的: 當天台上的發言者,除了導演,還有另一位先生. 我在影片結束後,曾經發言說:『影片中提到在此案件中的湯銘雄,在此之前就已經有過許多前科,甚至也犯過『過失殺人致死』,曾經在監獄服刑兩年,所以我建議與其一直把資源放在這些死刑犯,還不如多把這些關切與救助的資源,放在那些還只是犯下不是這麼重大罪行的人的身上.如果湯銘雄在犯小罪時,就有受到適當的關切,也許就不會發生神話KTV的這個事件』. 而台上另外那位先生的人回應,則是『我本來還以為你會說應該趁湯銘雄沒犯這罪行前就先殺了他...』.這也許可以解讀為玩笑話,但是會開這種玩笑,其實已經無意間表達出了他那種妖魔化不同意見者的思緒. 我在台下聽到他這種『玩笑』,當下就用比較打趣的語氣問他『啊?我看起像這樣的人嗎?』,結果不待台上那位先生回答,台下有一位聽起來像是中年女性的聲音就冷冷地說『是很像!』. 但是,我是坐在最後一排,那聲音卻是來自前排,所以我可以確定那位女性根本沒有看到我長啥樣子. 所以回應我的前述,在這次的真實接觸中,除了那位導演以外,另外一個讓我感到心寒的是,他們一直指稱社會大眾在妖魔化死刑犯,但是我的感覺是,其實是他們在妖魔化不支持廢除死刑的人. |
這種人永遠都搞錯重點,要去維護加害者的人權!?
可以啊,先把被害者以及其家屬給好好的補償了再說,補償得回來嗎? 憑什麼這些殺人犯可以罔顧其他人的人權而犯下罪行, 然後還有這些偽人權團體撐腰啊?:tu: 這些偽人權團體不過是沽名釣譽罷了,是貨真價實的"假的人權團體"!! 真有心要維護人權的話,被害者跟其家屬的人權, 應該被維護補償的優先順序應該遠遠高於那些罪犯之上!! 那導演也不過是站在局外說著風涼話的閒人罷了, 沒有經歷過與被害者及其家屬同樣的傷痛,斷章取義拍出來的紀錄片, 還要扭曲為多數人的價值觀,其參考價值可想而知.... 台灣還沒有文明到可以廢除死刑的地步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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