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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嚴懲跟縱放一樣叫恐龍法官嗎?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69794)

起司 2019-12-19 02:00 PM

嚴懲跟縱放一樣叫恐龍法官嗎?
 
飛車逃逸害死汐止警 男毒駕判刑12年
https://is.gd/ts2PyB

感覺嫌犯沒有很危險的駕駛行為
前面被追捕時雖然有跨越雙黃線
不過並沒有造成警察車禍
是最後通過路口闖紅燈時騎得時有點斜
後車警察才追撞前車嫌犯

網路找到的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HOpKeXD07A (5:50秒)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KdulslG6Sw

嚴懲犯人雖然大快人心
不過可以這樣判嗎?

依照那個法官的標準
我好像也曾經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了

第 185 條
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
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以後看到路上有人跨越雙黃線、闖紅燈、變換車道
也可以這樣告發?

Jo Jo Chin 2019-12-19 02:10 PM

引用:
作者起司
飛車逃逸害死汐止警 男毒駕判刑12年
https://is.gd/ts2PyB

感覺嫌犯沒有很危險的駕駛行為
前面被追捕時雖然有跨越雙黃線
不過並沒有造成警察車禍
是最後通過路口闖紅燈時騎得時有點斜
後車警察才追撞前車嫌犯

網路找到的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HOpKeXD07A (5:50秒)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KdulslG6Sw

嚴懲犯人雖然大快人心
不過可以這樣判嗎?

依照那個法官的標準
我好像也曾經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了

第 185 條
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
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以後看到路上有人跨越雙黃線、闖紅燈、變換車道
也可以這樣告發?



你可以檢舉啊
但是沒有致人死傷就是以交通罰則處罰...

dkjfso 2019-12-19 02:17 PM

還有肇逃跟殺人罪
全部加一加
怎麼可能一個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判12年

超軼絕塵 2019-12-19 02:27 PM

"24歲有毒品、詐欺多項前科的王男,涉嫌無照不服警方取締,一路超速蛇行、闖越紅燈及逆向行駛,從汐止逃往基隆百福社區,王男左轉突然急煞,造成後方追逐的薛員閃避不及,發生擦撞,連人帶車撞上分隔島,頭顱破裂不幸身亡。"
如果你有發生上述行為而未被舉發不過就是幸運而已有甚麼問題??

GCVincent 2019-12-19 02:30 PM

引用:
有毒品、詐欺多項前科

有前科會比較慘。

以前遇到的遊民,他說被抓去關一個月。
因為偷2個麵包被店員報警抓起來,以前有竊盜前科,所以判一個月。
一般一個月通常可以罰鍰(3萬元?),可是遊民怎麼會有錢繳?
當然是進籠……

所以為微罪不舉是看人的。
有錢人、當官的,都微罪不舉。
遊民、死老百姓,一定勿枉勿縱。

Adsmt 2019-12-19 02:35 PM

法條不要只看一半,上面都寫得很清楚了,致危險、致死、致重傷。

你沒造成以上情況自然沒事,如果有,那當然就是犯了這條罪。所以有什麼問題?

Adsmt 2019-12-19 02:37 PM

引用:
作者GCVincent
有前科會比較慘。
以前遇到的遊民,他說被抓去關一個月。
因為偷2個麵包被店員報警抓起來,以前有竊盜前科,所以判一個月。
一般一個月通常可以罰鍰(3萬元?),可是遊民怎麼會有錢繳?
當然是進籠……
所以為微罪不舉是看人的。
有錢人、當官的,都微罪不舉。
遊民、死老百姓,一定勿枉勿縱。

進牢吃免費飯比每天在垃圾桶找飯吃好吧?很多遊民是故意犯罪進去吃熱騰騰的飯的。

起司 2019-12-19 03:27 PM

沒有殺人罪
就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罪跟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
最重的就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

一開始就跑給警察追了
難道要他肇事後反而停下來嗎?

等著看二審吧

至於說到法條符不符合、沒看清楚等等的
白紙黑字 :laugh:

Jo Jo Chin 2019-12-19 05:30 PM

引用:
作者起司
沒有殺人罪
就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罪跟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
最重的就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

一開始就跑給警察追了
難道要他肇事後反而停下來嗎?

等著看二審吧

至於說到法條符不符合、沒看清楚等等的
白紙黑字 :laugh:


開始就跑跟肇事後還跑這要看成兩件事

不然按照你想法,開始就跑就無敵了嗎?

Crazynut 2019-12-19 07:24 PM

這個法官有啥問題。這判決貼出來大部份人都拍手叫好的啊。

再詳細瞭解內情,連一開始有所保留的人恐怕都沒意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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