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符合鄉民標準的司法正義來囉-闖紅燈被撞死交通事故案件二審判決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80704)
|
---|
符合鄉民標準的司法正義來囉-闖紅燈被撞死交通事故案件二審判決
如果不是業務過失致死,二審就定讞了,
接下來看最高院囉。 ~~~~~~~~~~~~~~~~~~~~~~~~~~ 撞死闖紅燈騎士 二審改判無罪 2015-06-17 03:02:08 聯合報 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 綠燈直行撞車,有無過失?台中一、二審判決不同調。王姓男子開小貨車行經路口,依綠燈直行,卻撞上闖紅燈的機車騎士,騎士死亡,一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王男徒刑2月,他不服上訴,自認沒疏失,二審改判他無罪。 一審法官認為,他雖綠燈直行,仍可注意左前方有機車接近,有充分時間避免發生車禍;二審法官說,被害人停等紅燈時從車陣中突然衝出,小貨車司機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反應閃避,難苛責他應注意而不注意過失,此案可再上訴。 101年4月26日下午,王男開小貨車送貨給客戶,經梧棲區港埠路口,撞上闖紅燈的機車,吳女人車被撞飛,送醫急救不治。 檢方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王男移送法辦,台中地院判他徒刑2月,易科罰金6萬元。但王姓司機說,他當時是綠燈,遵守交通規則,是對方闖紅燈,他又被前方廂型車擋住視線,來不及防備,依信賴原則不應負過失責任。 一審法官說,別人違規事實明顯,但自己仍有充足時間可採適當措施避免發生車禍,不能以信賴別人會遵守交通規則為由,免除自己責任。 二審法官有不同見解指出,依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和委託交通大學鑑定結果,都顯示騎士闖紅燈是肇事原因,小貨車司機無肇事因素,司機無從防止車禍發生,法律不能強人所難。 |
好奇問一下,判決之後又可再上訴,有限定上訴次數嗎?
如果沒有,兩造其中一方不滿判決持續上訴,這不是沒完沒了? |
所以沒事別拿自己生命玩笑,趕那幾十秒就是晚七天回家!
|
殺人償命
唯一死刑 |
用自己的命去賭"別人會小心翼翼",能有什麼資格要求對方負擔刑責?
|
引用:
+1 自己的命都不顧了,卻要別人分擔責任???? 這什麼邏輯... |
一審法官的見解,真是獨特......
|
引用:
沒定讞前,就是一直更審下去,這也是我台灣司法制度的特色之一, 另案件可否上訴第三審,詳細規定請參考刑事訴訟法第三章, 犯罪刑度最重本刑三年以下不得上訴第三審,如果是一般人的過失致死為兩年以下,所以二審就定讞了,本案屬業務過失致死所以可以上訴到第三審。 |
請問,類似這樣二審判決推翻一審判決的情況下,一審的法官是否會被檢討?
|
引用:
官官相護,爛法官會檢討就不會養那麼多恐龍了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6:03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