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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dy1970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新北市/新竹縣
文章: 4
早上開車時聽廣播有談到昨天的辯論
死刑辯護律師提出的幾個論點都是說"憲法不能ooxxooxx"的
問題是, 憲法保障人民的權利, 而你表的死刑犯卻違背憲法剝奪他人的生存權
請問一下你有甚麼立場反過來說憲法應該保障這些犯罪的死刑人的人權

好啦, 如果修法無期徒刑是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且為個人單獨監禁不得與外界有接觸
我可以考慮贊同廢死
憲法可以保障你的生存權, 但是你要與世隔離關到死為止
     
      
__________________
=============
墮落的豬大腸+滷汁大豬排
舊 2024-04-24, 09:10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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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dy1970現在在線上  
莫爺
Major Member
 
莫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121
以命嘗命不是天經地義!

然後老是找二、三十年前的冤獄當例子!

現在科技辦案進步,執法人員也不太敢亂搞。
就問近年殺人誤判的有?
 
__________________
爭強鬥狠終日險 仁慈寬厚彌天高
觀心不用腹中取 看人何需面對面
舊 2024-04-24, 09:11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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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爺現在在線上  
ansible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21
文章: 87
民進黨不用搞這些奇怪的議題。
只要做好以下三件事我就把票投給民進黨:
1. 堅定反共!
2. 堅持台獨,堅持兩岸一邊一國!
3. 該廢就廢,該宣布就宣布!
這樣就好!
舊 2024-04-24, 09:33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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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ible離線中  
LeeMichael
New Member
 
LeeMichae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22
文章: 2
引用:
作者沒問題
如題………………………………………………………

那個在網路上就算吵個幾天幾夜也沒有答案的
舊 2024-04-24, 09:36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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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Michael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如果修法無期徒刑是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且為個人單獨監禁不得與外界有接觸
>我可以考慮贊同廢死

我前面貼的商業周刊說的沒錯。
只要"他們"肯讓步,廢死是可以談的。

問題就在"他們"兩邊都要,談都沒得談。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24-04-24, 09:43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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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LDSKINGII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177
引用:
作者randy1970
早上開車時聽廣播有談到昨天的辯論
死刑辯護律師提出的幾個論點都是說"憲法不能ooxxooxx"的
問題是, 憲法保障人民的權利, 而你表的死刑犯卻違背憲法剝奪他人的生存權
請問一下你有甚麼立場反過來說憲法應該保障這些犯罪的死刑人的人權

好啦, 如果修法無期徒刑是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且為個人單獨監禁不得與外界有接觸
我可以考慮贊同廢死
憲法可以保障你的生存權, 但是你要與世隔離關到死為止
等等,先別激動,一般來說憲法是規範政府的法律

所謂憲政體制是政府遵循憲法保障制度方向下去運作,去制定法律制度權利義務,白話點講就是國家根本大法

法律是立法機關制訂,立法院是政府機關,法律和憲法抵觸可請求大法官釋憲,看是否有違憲之虞

所以這次憲法法庭辯論就是關於死刑是否違憲合憲交由大法官來裁定

殺人是違法犯法犯的是刑法,不是違憲,刑法沒那麼大啦
舊 2024-04-24, 09:48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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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II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27
引用:
作者Earstorm-5
1. 多數人沒有決定權的東西, 甚至不會影響選舉.
2. 真正有意見的是少數被害人家屬, 至今沒重要人物.

何必帶風向?


嗯嗯, 補上3. 反正不論有廢死沒廢死, 執不執行也是操之在手.
舊 2024-04-24, 09:50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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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非常奇怪
Advance Member
 
非常奇怪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我會遵守版規,並保持禮貌
文章: 329
引用:
作者somewaylin
老話一句
如果殺人不用償命 那欠債可不可以不用還錢??


恆大:還啥錢.憑本事割的韭菜
舊 2024-04-24, 10:14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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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奇怪現在在線上  
又見阿鳥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18
引用:
作者oversky.
舉辦辯論時又不像投票當天有放假。
現行制度本身無法保障讓每人公平地表達意見。


不需要啊....這辯論也是講幹話的無用功

這實質廢死..得修法,得到立法院三讀通過....
三讀前,得先到立院的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討論出一個表決案
要進委員會的預案...要嘛立委連署送,要不就司法院送

司法院趕送議案...咱要廢死,請委員們討論
司法院長不敢啦,又不是傻子,主動跳出來當靶

立委聯署送議案...誰敢?
除非大多數人對這些有相當的共識,不反對....就像降低成年年齡
立委才會順勢推案..
否則...在八成以上的人反對廢死...哪個立委會跳出來廢死?
這不是一個任期內搞定的事,下屆你還選得上?

本站網友有幾個贊成廢死的?
贊成有條件廢死的還會比較多...但是這個條件得先討論出來
舊 2024-04-24, 10:28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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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阿鳥現在在線上  
healthfirst.
Golden Member
 
healthfirs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27
引用:
作者somewaylin
老話一句
如果殺人不用償命 那欠債可不可以不用還錢??

台灣史上最大經濟犯罪「力霸案」:王又曾完美示範如何成功詐貸,用小公司掏空大公司
2022-04-18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65397

最後死在美國
確實不用還錢
還有好幾個欠幾百億的都沒還
__________________

此文章於 2024-04-24 10:44 AM 被 healthfirst. 編輯.
舊 2024-04-24, 10:43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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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lthfirst.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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