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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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為一點小事就斷關係 只能證明 朋友是當假的
也有可能只是借題發揮 有正當理由擺脫你 因為他欠你人情 怕你日後跟他追討投資的錢 有一招很陰 假裝被朋友騙 實際是藉口吞你錢 我有類似的案例 就發生在親戚上 說投資失敗 賠了60萬 多年後 就買新車了 還對我家超好 妙的是 他就只賺過這筆 後續就一直要找我談開店的事 直到我拒絕好幾次為止 此文章於 2017-07-05 11:34 AM 被 ppoq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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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5, 11:26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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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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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哪叫實話, 這只是你外人片面的看法, 硬要加在你朋友身上而以.
2.朋友就是要互挺, 你看8+9不管對方是錯是對, 喊打就打? 3.我不明白你在堅持什麼立場, 你朋友就算少拿個幾百萬對你到底好處是什麼? 你朋友很顯然要 600萬養老金+800萬. 你是朋友就是幫他想辦法如何拗到這些錢. 若你覺得不公不義, 若還想當朋友, 就什麼話也別說. 這其實只是做人很簡單的道理而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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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5, 11:32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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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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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他可以按照實際照顧的時間,幾年幾個月,以基本薪資去推算實質付出多少,有
憑有據再來跟手足爭取這筆錢,而不是一口說要分一半,這樣大家當然反對。 我照顧過長輩,了解當中的辛苦,如果只有一個人扛,身心靈非常疲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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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此文章於 2017-07-05 11:44 AM 被 Quaker2013 編輯. |
2017-07-05, 11:41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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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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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17-07-05 11:50 AM 被 ppoq 編輯. |
2017-07-05, 11:41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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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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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度量不夠,這麼點事就見效轉生氣,這種朋友早點認清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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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5, 02:11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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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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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是我不會給意見..尤其喝了酒後
2 這種見笑轉生氣的朋友,我也遇過..管他交情幾年~不當朋友也罷..會逐漸疏離 以上 |
2017-07-05, 02:18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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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國台北市
文章: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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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家還沒走 兄弟姊妹就忙著分財產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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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亞希子登場...可是沒有空間可放縮圖...好個爛雅虎奇摩... Orz..Orz..Orz..Orz..Orz..Orz..Orz..Orz.. タブブラウザ Sleipnir 公式ページ |
2017-07-05, 02:30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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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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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你朋友 我寧願去分剩下的那一半
你可能完全不知道照顧老人家有多辛苦 青春年華就這樣過去了 全耗在家裡 光整天把屎把尿的 永遠不知道盡頭在哪裡 你做朋友的懂嗎 你朋友的錯就是不應該把這種事情拿出來講 沒照顧過的哪會懂呢 真笨 此文章於 2017-07-05 02:57 PM 被 Rschumacher 編輯. |
2017-07-05, 02:50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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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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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兩老的時間可以換算成薪水
其他人不出力就出錢 一個月算5萬 有照顧一年就能先拿60萬 直接想分800萬 很貪 再來是拿房屋去貸款這部分被他用掉的錢 也要由他分到的那1/5去償還 不夠的還要他自己再補 股票賠超過1000萬 做生意也賠了幾百萬吧? 斷絕聯絡前 起碼勸他別再投資了 |
2017-07-05, 03:21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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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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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不能奢望所有人都能懂這種事情,尤其是如果朋友家境富裕是含金湯匙出生的菁英哥。 作為朋友,給的建議當然是以他的觀點與經驗作分析,當事人能不能接納都是另一回事。 如果發現觀念差太多,下次這種事情不要詢問這位朋友的意見就好,其他事情上還是能仰仗他。 所以,有的朋友會同仇敵愾幫您出氣說對方不是;有的朋友會冷靜分析事理,告訴您他的看法。 如果您作了蠢事,後者當然會說您的不是。 ================ 實情是...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很多兄弟姊妹只能共享樂不能共勞苦... 有的家人甚至認為麻煩是自找的,但財產卻是共有的。 您當然可以宣稱自己出錢出力、勞苦勞心,應該要能多分... 但上了法庭提不出量化證據,誰還理你把屎把尿照顧誰? 在當事人的兄弟姊妹眼裡,何嘗不是當事人太貪?只不過照顧老人就想要分走一半? 更何況,開版兄只聽了當事人的片面之詞,並不是全部事實真相。 所以,怎麼分?誰分多少?當然不是一個人說了算。 如果真的是長期臥床的慢性病患,搞不好全拿還是不夠... 最好的方法是,該平分的就要平分;照顧的費用也要平分,這是兩件事情。 金額雖然可以互相折抵,但權利卻不能取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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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5, 03:24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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