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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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標題又是怎麼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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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5, 01:56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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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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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法律跟醫學技術要做人工生殖很容易
同志要自己血緣的小孩並不困難 但是談到收養 說到底還不是幫異性戀收拾爛攤子 這有什麼好反對的 這是大愛的表現阿 有兩個爸爸或媽嗎總比沒爹沒娘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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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5, 01:57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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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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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世事都給你看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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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5, 03:35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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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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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正常人也不會去管別人的肛門∼ 管好你的肛門就好了,幹嘛去管別人關起門來肛門要怎麼用∼ 怎麼我覺得喜歡插手管別人肛門的人比較需要看醫生。 此文章於 2017-05-25 04:51 PM 被 michelle-lai52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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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5, 04:50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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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7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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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平常沒在關心孤兒或收容問題的 突然開始關心孤兒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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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5, 05:06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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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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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贊同樓主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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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5, 05:22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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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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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現在政府領導人都帶頭質疑司法的公正性,要來好好"改革"一番的背景下,司法在台灣人的信任度不高的狀況下,你說的這種情形絕對是會發生的,到時又吵到大法官那邊,然後再來個人人平等的解釋,最後加個兩年內不給同性婚姻家庭領養小孩,兩年過後直接可以到戶政事務所登記領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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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5, 05:25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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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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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大法官真的那麼解釋,那就表示該是要這樣子啊,應該要做的事就做,哪裡有問題嗎。 還是大法官很怕吵,不可以吵到他那裡。 此文章於 2017-05-25 05:42 PM 被 michelle-lai52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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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5, 05:41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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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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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贊成同性婚姻不得領養小孩.
2個成年人要同性婚姻,心智上夠承受社會上異樣的眼光,言語上的不客氣. 可是一位被領養的小孩呢? 要陪著同性婚姻的領養人去承受社會上異樣的眼光,言語上的不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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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期待就沒有失望 |
2017-05-25, 06:41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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