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3
文章: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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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亞裔女屋主PK三個持槍劫匪 擊斃其中一人
引用:
髮棺:人家都在逃跑了,你還一直開槍,判你防衛過當!!! 痂癙:民事求償300萬... 此文章於 2016-09-24 12:02 PM 被 eat&drink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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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4, 11:59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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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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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女屋主蠻猛的.
幹的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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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4, 12:02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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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您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文章: 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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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犬團體:這就是你的待客之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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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4, 12:09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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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文章: 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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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27002321-260408
美「堡壘原則」:誰硬闖我家 誰準備送命 「堡壘原則」引申出「住宅防衛法(Defense of Habitation Law)。不只美國,西方文明很普遍的運用這個法則。而且不只住宅,有些地區進一步延伸至工作場所、私人車輛、車道。 這種觀念起源甚早,羅馬帝國已經有了。17世紀時,英國訂為法律,理由是「一個人的家是他的堡壘;每個人的家是他最安全的避難所」。為了保衛自己及家人的生命、財產不受侵犯及威脅,拿起武器或豁出死命與闖入者搏鬥,視為天經地義。 英國這個法律由移民帶至北美大陸,逐漸成為美國各州的法律。美國憲法修正案第4條也規定:「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財產……不得侵犯」。有些州的法律甚至明文規定,「只要屋主認為闖入者可能使用暴力,不論這種暴力多麼輕微,屋主都有權使用任何程度的力量予以制止、反擊,包括使用致命力量」。 |
2016-09-24, 12:10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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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2
文章: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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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z4wjq6cn0To[/YOUTUBE]
幫貼,強~ 開槍快,有瞄準,戰完冷靜報警。 . |
2016-09-24, 12:13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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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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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是歹徒人權第一
連警察都不敢打死搶匪,一般人打死更慘 此文章於 2016-09-24 12:19 PM 被 dragoncat 編輯. |
2016-09-24, 12:18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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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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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一群睜眼的瞎子,三個拿槍的匪徒拿來跟未抵抗被制服的竊賊比?真的是搞不清楚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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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4, 12:22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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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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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來尋仇不像是來偷東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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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
2016-09-24, 12:26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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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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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倉庫只有堆衛生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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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4, 12:29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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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6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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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感覺這三人是來尋仇示威,
不像是單純偷竊. 一開始就是暴力破門, 進門後用積極拿槍姿勢搜索人而不是財務. 與一般竊盜小心翼翼怕驚醒屋主, 入門後關心財務, 手用來翻找東西, 而不用來積極拿槍的習慣不同. |
2016-09-24, 12:30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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