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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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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5
兩個方案看起來都挺不錯的,要幫人家擦屁股最多也只能做到這樣吧

感謝天佑台灣,是柯批當選
     
      
舊 2015-04-16, 01:46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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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TP離線中  
dmwc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622
引用:
作者gLiC8e1e5I83
飯店與商場改成文化展演、青創空間

他只是寫要改為文創產業使用,並沒有說要拆

辦公大樓也不可能改,那地點就是貴死人的地點,租給文創誰租得起,最後不也是找個人頭再轉租,目前已經有文創園區這樣用了,完全合法

電影院本來就是文創相關設施,只是不是台灣的文創而已

飯店完全沒問題,解釋成來看文創的人住宿用,就是100%合乎用途
引用:
作者judoyang
圖下面的文字...你沒看到嗎?

我有看到,是那文字本來就是個沒頭沒尾的內容,ooo 用途為主,那麼如我上面所講都合乎說法

就是商場、辦公室、旅館通通不用改,就地合法,和 gLiC8e1e5I83 通通拆掉完全不同說法
 
__________________
已關閉簽名檔

此文章於 2015-04-16 01:51 PM 被 dmwc 編輯.
舊 2015-04-16, 01:46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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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wc離線中  
小書僮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6
記得昨天還是前天
雅虎新聞首頁一堆文創報導

大家真知道文創是什麼嗎?
(我是不懂)
只是文創有那麼大市場嗎?
台北市現有的還不夠多?
一直蓋一直蓋
都只是用文創來包裝商業銅臭味而已
舊 2015-04-16, 01:50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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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書僮離線中  
RATP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5
其實這種東西完全就是看人民對主政者的信任度,之前信任錯托付錯了人,這次可以賭賭看是否選對了

我個人是覺得台灣人過去品味很差,對現在的選擇比較有信心。

無論如何,我個人是絕對不會去相信那些過去已經做過錯誤選擇的人的說法
引用:
作者不要問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553211&page=2&pp=10
我想起10年的的話

哇塞,有遠見的被停權,護航的人頭還在.....

此文章於 2015-04-16 01:58 PM 被 RATP 編輯.
舊 2015-04-16, 01:53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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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TP離線中  
Jose Chin
*停權中*
 
Jose Ch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関内
文章: 246
引用:
作者maskedrider555
不太可能...

沒了商業棟遠雄少了賺頭...

全拆..........嗯,不管走哪條路都是雙方互告,最後大概就是台北市政府要掏錢賠遠雄...

一塊地上面有假文創+連蛋殼都沒有的巨蛋,真的是天祐台灣...


不拆也沒關係,安檢不過就沒有使用執照...
舊 2015-04-16, 01:55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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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 Chin離線中  
campbells
Basic Member
 
campbell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12
引用:
作者小書僮
記得昨天還是前天
雅虎新聞首頁一堆文創報導

大家真知道文創是什麼嗎?
(我是不懂)
只是文創有那麼大市場嗎?
台北市現有的還不夠多?
一直蓋一直蓋
都只是用文創來包裝商業銅臭味而已

糟了,是世界奇觀:轉運站是百貨、大巨蛋是百貨、文創園區也是百貨

結論:BOT 把所有公共設施都變成百貨商場,Magic!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5-04-16, 02:00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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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mpbells離線中  
滄桑v2
Power Member
 
滄桑v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Hsin-Chu / Miao-Li
文章: 512
怎麼看都是留蛋的方案吧, 巨蛋沒有蛋, 還要搞下去嗎

方案二只是逼遠雄選擇方案一的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
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15-04-16, 02:06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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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v2離線中  
campbells
Basic Member
 
campbell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12
引用:
作者滄桑v2
怎麼看都是留蛋的方案吧, 巨蛋沒有蛋, 還要搞下去嗎

方案二只是逼遠雄選擇方案一的方法..

可是目前這顆蛋不是不符合國際標準?
而且就像上面幾樓貼過的
後續的維持費用要怎麼辦?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5-04-16, 02:08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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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mpbells離線中  
RATP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5
我個人是覺得台北不缺蛋,可以留更多空地的方案二也不錯

不過要想辦法讓遠雄吐多一點利益出來,反正現在發球權在市府手裡,現在的反對黨和輿論也不可能容許密室議約,後兩者現在應該不會敢明目張膽的當財團幫兇吧,不過我是很想看他們要怎麼像過去一樣包裝自己

此文章於 2015-04-16 02:18 PM 被 RATP 編輯.
舊 2015-04-16, 02:09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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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TP離線中  
MUS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看了一下, 第六頁是關鍵, 很多項目是市府是完全採用與遠雄不同的點來看.
1. 避難原則 - 超大型設備講求初步安全避難而不是逃出戶外, 市府採用逃到戶外的話, 高樓層建築如101大樓等絕對無法滿足要求.
另外市府要求採耐燃材料建構, 那應該就是預設火災不會透過建材在室內延燒, 因此除非整個火場是灑滿燃料例如汽油, 不然應該在特定時間內會熄滅.
2. 人員步行速度差了0.3m/s, 疏散率差了20%
3. 消防車運作空間為8m, 遠雄採4.5m, 北市府畫紅線是4m以下巷道, 消防車體最大的寬度為2.4m
4. 戶外疏散密度市府採3人/ 平方公尺, 遠雄採4人/ 平方公尺, 密度差了33%
所以2+4 會讓市府版和遠雄版至少疏散時間會多出1.5倍左右.
5. 地下停車場到安全梯台灣並無安全規範, 但是市府是以日本大阪巨蛋60公尺為考量點(why? 中和就有一些建築的地下停車場到安全梯距離極遠)

另外既然相信電腦模擬人潮疏散, 那應該也要針對其他既存的重要建設商場等做一次公安總體檢, 尤其是101如此顯眼明確的目標.
__________________
^^A 請多指教~
舊 2015-04-16, 02:13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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