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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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法條真是狗屁不通... 收保險費的時候怎都不會先聲明不接受副本理賠? 我可以依此點要求保險公司履行理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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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3, 08:41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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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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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賠一次的就是正本理賠,(保費比較便宜)
可以賠粉多次的就是可以副本理賠,(保費比較貴) (真理:一分錢一分貨) 不能副本理賠的一般在要保書上會說明~ ================================================================ 第48條規定: 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保險商品其保險金之申領,如不接受收據影本、抄本、謄本等文件者,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被保險人於投保時已通知保險公司有投保其他商業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而保險公司未拒絕承保者,其對同一保險事故已獲其他保險契約給付部分仍應負給付責任。 (二)同一家保險公司承保同一被保險人二張以上不接受收據影本、抄本、謄本等文件之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商品者,對同一被保險人於同一保險事故已獲該保險公司其他人身保險契約給付部分,仍應負給付責任。 前項處理方式,應於要保書中揭露,並由要保人簽署同意 第221條 二二一、本注意事項訂定生效前已經主管機關核准、核備或備查之保險商品,與本注意事項規定不符者,自本注意事項訂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內,由保險業完成修正。 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並無解約金,所以退保是沒有可以退錢的,除了未到期保費外。 所以要跟保險公司要錢前先看一下保單內容.. 免的多跑一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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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3, 09:03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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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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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自己買保險時就要問清楚, 通常都是收到保單時才看到後面附的條款才有寫 買之前就要去問總公司,不要問業務員,收錢後就跑了 很多人都是要理賠時才知道有分正本,副本這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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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3, 10:03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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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彰化
文章: 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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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保險...本身就是一種契約... 人家不是常講口說無憑嗎?
所以保單是要看的~~不然等出事情,人家白字黑字寫的明明白的, 你覺得你能"要求"保險公司嗎?..~~~ |
2007-09-13, 10:15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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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新手村
文章: 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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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動保險可副本理賠
例如強制險,平安保險(有些保險公司不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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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初入PCDVD 2018年了,過了15年 一切還是那麼熟悉 |
2007-09-13, 10:24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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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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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曉得各位版友有無遇到真正有二份實支實付的保險
就去年10月1日後金管會就有限制只能擁有一家『醫療』實支實付的險種 不論是那一家 如果是之前有二個實支實付的版友也別擔心 我來舉個例子: 假設我因發燒而住院五天,結果我個人用藥及用品費有五萬來說 重點來了: 一般來說實支實付會有額度 情況一、我的正本如果在第一家保險公司(額度10萬)來使用剛好 『5萬<10萬』 故第一家保險公司全數理賠 所以我可以再以住院天數向第二家保險公司申請住院日額理賠 等於第二家保險公司日額給我補助 好了接下來情況二、 我的正本如果在第一家保險公司(額度只有三萬)所以我的費用『5萬>3萬』 故可以再向第二家保險公司(假設也是額度三萬)給付我的費用 『5萬-3萬不足的2萬再次給付』 打的有點亂 不過大家可以先搞懂實支實付的用法及用處 這是實際我在公司送的客戶多次醫療理賠的實例……參考之 |
2007-09-13, 10:28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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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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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ing大大有提到重點(實支實付型的保單,其精神是以"損害補償")
簡單講就是自費多少,保險公司就賠多少,而開放副本理賠之後 就會變成保戶醫藥費不但回本,而且還倒賺理賠金 因為保戶有的賺理賠金,保險公司就會有道德風險 所以重點來了,保險公司如果不想承擔道德風險 就應該在保戶有投保其它家實支實付型醫療時 拒保同類型商品,要是保戶預先告知有投保它家實支實付型保單 而保險公司並未拒保,就不得以收據是副本為由拒絕理賠 因為風險控管是保險公司自身的責任,如果怕被詐領那就拒保 而不是收了錢,等保戶要理賠時在來盧 我個人覺得開放副本理賠是有必要的,至少投保家數限制在三家以內 (個人身份二家,團險身份一家,無限制的話保險公司的道德風險就真的太高了) 大家別忘了,我們除了個人身份所購買的醫療險之外 還有學校幫學生買的團險,公司幫員工買的團險,大都有包含實支實付型醫療 站在消費者的立場來看,有付出雙重的保費,卻不能擭得雙重的保障 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不是嗎? 其實剛在網路查一下資料有看到,金管會有要求各保險公司在2006年10月1日之後 不得再拒絕實支實付型醫療的副本理賠,這對保戶來說,是一大福音 只是不曉得保險公司會不會比照辦理 |
2007-09-13, 11:16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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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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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我的好了
我有保國泰2份和南山1份保險 裡面皆有實支實付的部分 每筆各3萬 所以國泰總額6萬 南山3萬 去年10月份以前有申請數次理賠 因為只能用正本,所以我都用國泰理賠 也確定花多少賠多少 但是今年我5月份理賠就不一樣了 保險員說有改制度,副本也可理賠,而且買幾份舊賠幾份 所以我在國泰的部分總額由6萬調降為3萬*2 我這次實支部分花了15000元 國泰這次就賠15000*2也就是3萬 南山部分也申請1萬5 也就是說我這次理賠總額共申請4萬5千元 ------------------------------------------- 我是聽保險員說改這樣有利消費者 比方說我國泰2份 舉例花4萬看病 如果用以前算法 總額6萬 花4萬 所以賠4萬 但是照新制 保額3萬 花4萬 所以上限賠3萬 但是有2份 所以可賠3萬*2 也就是6萬 以上是我申請理賠時保險員跟我說的 所以請各位多多注意一下自己的權益 |
2007-09-13, 11:22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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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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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道德風險是怕保戶自殘以獲得高於損失的理賠是吧?
那非意外的醫療, 比方說一些無法故意造成的疾病, 為何也要拒絕副本理賠? 這分明是一切以保險公司利益為考量嘛... |
2007-09-14, 12:08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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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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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已有大大提到實支實付保險保險的精神原則~我就不再提
補充幾點~實支實付保險分兩類~一是醫療~一是意外傷害醫療 95/10/1以後~本身已有投保上述兩種或其一實支實付保險 再向第二家保險公司投保時~須告知~ 如保險公司仍同意承保~則可以副本申請理賠~保險公司不得拒絕 如不告知~保險公司還是查得到~也不會同意承保這項保險 -----------------------我是分隔線------------------------- 另外~過去會有人投保兩家以上的實支實付保險的原因有兩種 一是怕額度不足~一是沒有跟業務溝通自己的需求~內容都是業務設計 95/10/1以前有投保兩家以上的 如發生醫療行為要同時申請兩家實支實付有兩種情況 一是額度不足~可向保險公司申請差額給付證明~再向第二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例:甲向A、B兩家保險公司投保實支實付保險[醫療或意外]假設額度5萬 但該次醫療費6萬,A公司申請5萬理賠金,請A公司開立差額給付證明 再向B公司申請剩下的1萬[如不申請,次年度申報綜合所得稅可扣除] ------------------------分隔線--------------------------- 另一種情況[針對醫療型實支實付保險]假設住院日額1000/天 例:甲向A、B兩公司投保實支實付醫療保險 因盲腸炎住院動手術,住院5天,病房費5000+手術費25000=30000[自費部分] 甲持正本收據向A公司申請30000理賠金,B公司則拿診斷證明書申請日額給付 則理賠金可申請5000,總理賠金額共35000 實支實付醫療保險理賠方式分實支實付或日額給付二擇一] -----------------分隔線-------------------------------------- 一般來說,客戶在投保實支實付保險時,業務都會告知理賠時 一定要正本收據和診斷證明書,或是發生醫療行為的時候 可以的話就馬上打電話通知業務,但大部分的客戶投保後沒多久就忘了 或是等到事後才告知業務,拿了診斷證明書跟收據卻不理賠的狀況也有 例如:手腕扭傷去看西醫或中醫,診斷證明如果寫扭傷一般是不理賠的 要寫挫傷。 所以建議有保險的大大,發生醫療行為時請馬上通知業務,以防申請理賠時 造成不賠或理賠拖太久的狀況,也要找時間翻一翻自己的保單,看一下保單條款 有疑問就打電話把業務找來問,或問服務中心,將來有準備要投保的人 可上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查詢,一般來說收到保單隔日起算10天 是要讓客戶自己審視保單條款,10個日曆天之內不滿意可退保 但大部分的人都不會去看,就像信用卡申請書上面也寫了一堆條款,但從來沒人會去看! P.S新進的菜鳥或對條款不夠熟悉的有可能會漏掉說明要正本收據 -------------------分隔線-------------------------- 另外實支實付醫療保險一般來說理賠項目分三項 病房費、手術費、雜費,各項都有限額 算法跟大部的人的認知可能有點誤差 各項限額以內的醫療費用才實支實付,如超過單項限額,多的還是不會理賠 舉個簡單例子,假設病房費限額是2000/天,但住院的病房自費是2500 這項只會理賠2000,而不是2500!! 手術費則是依照手術部位百分比*該計畫型別給的手術限額=該手術實際限額 雜費就比較簡單...........除了病房費+膳食費以外幾乎都算雜費 例如.....指定醫師[紅包]、指定用藥、麻醉費、特別護士、血袋...等 各家條款不同,不保證每家都是這樣!![但大部分都差不多]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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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單陪伴著孤單 感覺的還是孤單 |
2007-09-14, 01:02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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