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015
|
引用:
有追討不管你幾年都一樣要還...除非你死了身後又沒留下一毛錢 |
||||||||
2014-11-09, 12:25 PM
#431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
引用:
那是因為銀行賣的 政府賣的~人犬一定出來 |
|||
2014-11-09, 12:54 PM
#432
|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39
|
引用:
公務員嘛,又是莖陰中的莖陰的駐外人員(別懷疑,外交部難考,駐外的更難考) 思想等級跟我們不一樣的,欠錢要還是小老百姓的事,他們莖陰只管借,不管追討 如果外交部敢改規定,以後承辦人將急難借款借出後,借款人沒還就叫承辦人負責還款 你看他們會不會去追討? 我打賭自那民眾回國的第一天就開始收奪命連環 CALL 了 |
|
2014-11-09, 01:24 PM
#4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