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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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蓋一個無人工廠,就要35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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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2, 06:39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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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巷口麵攤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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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貼那張照片中的FBI還滿臉笑容耶
不過罰折紙蓮花這招還真的是滿有創意的 此文章於 2014-10-02 06:58 PM 被 豬肝連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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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2, 06:55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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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文章: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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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條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79條 當場激於義憤犯前二條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但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要是法官 我一定會重罰:施暴者.......... 賠給fbi: 二百五 |
2014-10-02, 07:33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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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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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猜機械手臂 跟 生產基台都不是台灣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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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2, 08:13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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