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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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賣場液晶電視除紙箱和後面貼紙外,還有什麼方法得知該機型號?
上個星期到大賣場買電視前,曾上網做了一個月的功課
最後選定某型號,剛好大賣場也在做促銷,馬上買了一台 結果送來組裝好也釘了壁掛架,才發現少了一組HDMI和一組USB 當場跟送貨人員反應,他們說他們是只是外包無法處理,打電話給公司服務站 他們說只負責故障維修,打給大賣場他們說我們賣的規格就是這樣 不喜歡就拆下來完整裝箱退貨吧,(拆電視還好,拆壁掛架可難了,我太太馬上就說算了) 最後仔細看紙箱和保證書才發現型號後面還有括號裡面多了二個字 難道這就是市面沒有的大賣場專賣機,價錢差不多只是多了幾張抽獎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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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9, 08:03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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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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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DM上會標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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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9, 08:07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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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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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上的型號跟市面賣的相同(DM還在他們網站上),沒有註明括號
也沒註明跟市面規格不一樣,就是少了一組HDMI和一組USB 雖然老婆說算了,可是就是不吐不快,以後上大賣場不能光看型號 規格要問清楚再下手..... |
2014-06-09, 09:38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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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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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
你應該要打出是哪一家大賣場所賣出的哪家廠牌的哪一個機型
不然我會認為你在製造恐慌... 這下大家都不敢去大賣場買東西了 既然你已經感覺到被大賣場的DM所誤導了 那就要站出來掀開大賣場的銷售手法 而且你都做了一個月的功課還會被誤導去買,那其他人沒做功課肯定連自己被大賣場坑了都還不曉得吧 遇到這種鳥事,就要大聲講出來,相信大家都會挺你的。 此事要換作是我老婆絕對殺到那家大賣場去退貨,順便要求精神損失。 她上次買一台車,結果業代交車時車裡的某項配備與當初簽約時不同 本只是業代的小疏忽,業代在發現之後也馬上進行善意的整車更換 可我家老婆就心情整個火大,當場就在交車現場按著喇叭不放,放聲大鳴,吵的整間展示間的客人都圍過來看熱鬧,硬是把那業代活活扒了層皮...不只要整車更�**棜n順勢多凹了好多東西...連我都為那業代感到可憐,他這個月的薪水+獎金大概都被我老婆凹光了吧 |
2014-06-11, 07:12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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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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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可能,記得美國WalMart就發生過特供版規格跟正常版不太一樣,
當然為了符合WalMart的低價CD策略,一分錢一分貨很正常... |
2014-06-11, 07:28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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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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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一下說明書,
記得有的電視是分開做在側邊和後背。 不然再打電話給原廠問一下是不是有出大賣場的專門型號。 |
2014-06-11, 07:49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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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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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打名號是說太明怕被反告,(是家xx,和x42吋)(會選這台是以前買過他們的32吋還算滿意)
買電視當天跑了二家店,第一店說停產強推較貴機種,當下回頭就走人 第二店被我看到地上擺了一台(當時沒注意型號有沒有加註(GF)),想要立即訂下來 可是店員說那台已有人買了,要我買另外一型(價錢一樣hdmi,usb各少一組),我當然不肯 他們幾位商量了一會才說這台不行,不然過幾天調一台給你,結果還是少了一組HDMI和一組USB 翻遍說明書,型號和規格都沒寫,有問過公司本來說,是3組HDMI,2組USB沒錯 一會兒又打來說型號後面有沒有括號,問他這是不是與市面不同的大賣場專賣機 他們不敢回答,只說規格有問題要去問賣場,問賣場說賣我的就是這規格,不喜歡就拿回來退.... 4號送來今天是退貨期限最後一天,昨天為此想了整晚還因此失眠 老婆又強調過去就算了,那就放下吧. 購買當天看發票與標價不一樣,跑去問櫃台,還被消遣說沒視訊盒怎麼看電視 原來這也是他們的銷售手法,電視和視訊盒分別定價,這樣看起來就比別人便宜 昨天特地跑到大x發去看,規格並不相同,只是沒節能補助金 |
2014-06-11, 02:41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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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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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講事實還被告? 除非你講的是莫虛有的虛構故事才會怕被告 要講就 人事時地物 講個清楚 叫記者來抄新聞 此文章於 2014-06-11 04:27 PM 被 PioneerELIT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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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1, 04:26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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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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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些廠商的立場是先告了再說,目的是威嚇怕事的消費者. 之前某金色飲料事件有這感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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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1, 10:10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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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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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挑的這品牌
我若沒記錯 機型超多的 根本不考慮 |
2014-06-23, 09:41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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