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7
|
聲明稿/尤菊芳:關於霸凌事件!我要一個是非
尤菊芳 「大學教授怒告小學生」這一則新聞經過一天的發酵,網路上已經有很多回應。套句ETtoday新聞雲蔡總編的話「今天這新聞也真的太特別了,特別到有一萬多人按讚(編按:至發稿為止共1.7萬個讚)、 數百則留言,留言的意見兩面都有,但那一萬多個讚就不知道代表什麼意思了。是東海教授狀告小六生很讚?還是全班轉班剩一人很讚?還是…這新聞很讚?」 這段話很妙,但也直指一件事:很多人關心霸凌這個議題,至於關心的理由是什麼呢?不知道蔡總編有沒有看法? 我靜心瀏覽了好幾百條在不同網站的留言,我看到有人肯定我的做法,認同對兒童的管教其實更應該是非分明。我的信箱今天(19日)就湧進了很多陌生人的信件。幾乎每封都很長,訴說著一個個自己或家中寶貝的被霸凌的故事。 當然,我看到更多負面的說詞。對於很明顯沒有看完新聞就下重手批評的意見,我並不在意,對一些的確看完新聞才發表的反對意見,我仔細地閱讀,看看是否有我當初沒有料到的觀點。 以下,是我想做的幾點澄清: (一)在很多的場合,包括跟壹周刊和其他的媒體,我都一再說了,但各家媒體的新聞卻沒有強調這一點(或許寫出來就不那麼聳動!): 在這整個事件中,我們其實花了很多時間在體制內依照正常的管道申訴尋求解決。從導師、輔導室、訓導處、校長、教育局、教育部,一關一關的走。 在採取法律途徑之前,在漫長等待的時間裡,我的小孩一直沉靜而堅強承受著越來越大傷害和壓力。但是,我們為什麼不乾脆走掉?是我不好,是我鼓勵我的孩子勇敢面對困境: 「你在這事件中沒有錯,不應該是你離開。媽媽不希望很多年以後,當你忘了這件事的細節,卻只記得你可以從困境中逃跑,爸爸媽媽陪你,我們再忍耐一下。」 我們相信學校、相信教育、相信教育主管機關可以看見這事件的是非曲直。 我們等了很久,等到對這一切徹底的失望。 新聞礙於即時或篇幅,無法全面報導當下並非只有你們看到的那麼一句或只有那麼一次而已,讓網友們才看到簡單的「欺負」二字我就跳起來「告上法院」,也難怪會有這麼多對我的惡評。 (二)有人說我過度保護我的小孩,不給她學習成長的機會。從上面的說明也可以看出來,其實恰恰相反。 如果,我在養「媽寶」,三、四年級發生這些事件的時候,我早就該大鬧特鬧,或帶她轉學,好讓她在溫室中成長。 我跟她說:「我們不能強迫別人愛你、喜歡你,別人對你不好,你可以不理他們,但是日常的互動中,你要維持基本溫和態度。」 我不敢說我的小孩百分之一百做到了,畢竟她也只是孩子,但是,大家可以問一問東大附小其他教過我小孩的老師,或協助輔導的人本基金會,小女是否基本上溫和有禮。 如果網友們,認為我做到這個份上,還是過度保護,太多干涉,我只能無奈的說大家的「關注點」不同! (三)在這個事件的相關報導中,一直在說「27人轉學」,其實,根本沒有一個人真的轉走,除了我家小孩!「轉學」這個事,最多就只是「如果不跟某某區隔,大家就要集體轉學」的威脅而已。 換句話說,學校應27個學生家長的要求,叫一個沒有犯錯的學生轉走。能夠如此讓「一群家長治校」發揮到如此徹底的學校,也算是異類吧! (四)我看到大家一直說:27個小孩都怕我們告他們,所以通通申請轉班。這也不全是實情。 在這個過程中,的確有部份家長跟我們有些衝突,但當面臨選邊站的時候,從來沒有衝突的也都走了。請大家想一想,即使你的小朋友跟我家小孩沒有衝突,你會叫你的小孩靠到比較少人的那一邊去嗎? 據我所知,有幾個沒有申請轉班的家長,接到熱衷拆組區隔的媽媽們的關切,要求他們要力挺這個決議,並且教他們要怎麼填寫申請單才會過關。 我知道,有些家長真的是怕我會告他們,因為他們不確定自己的孩子會不會做出奇怪的事;但我也知道,有些人離開,是因為他們怕:如果選擇留下,自己的孩子可能會落得跟我小孩一樣的下場。 五)不知道大家在看新聞的時候,有沒有注意到,一份家長間對立辯論的班親會紀錄(討論的是模範生選人的資格是否必須包含品德,這是提告前一個半月的事), 導師用學校的資源印刷發給了全班,而且還把電子檔放上了班網,讓它傳了出去。他才是真正製造全面對立的推手。 還有,那一位勤奮的家長花了8、9個小時去聽錄音打字這份至少7500字的紀錄目的,真的只是分享班務這麼單純嗎?這算不算是個恐龍家長呢? 希望你願意相信,提告之前我們真的已經做到無計可施(除了還在期待監察院能夠糾正公務人員的疏失)。 放任媒體用「大學教授控告小學生」、「全班轉學只剩女兒一人」這樣聳動的標題,引來大家的目光,我圖什麼?我難道不知道以我的身分去告小孩會引起軒然大波?或讓我的小孩在新環境中增添困擾? 「放棄」多麼容易,立刻就無事一身輕。我把我家小孩教好,別人的孩子,台灣的教育,不過就是「吹皺一池春水」!那麼,我到底圖些甚麼? 看到這裡,希望你能看到這一路走來我對教育,對教養的堅持。網友質疑我所說的「正面教育」其實是一個最壞的示範,但如同很多網友都已經點出來的: 如果有良好的家教,為何要擔心別人告呢?做錯事,可以請求原諒,但是,我們也必須要告訴孩子們,也不是形式上「有道過歉」就可以解決所有的問題了。這半年發生許多「X少爺」事件,讓大家對這些「媽寶」印象深刻。 但是請想一想,如果時光倒流十年,這些少爺們「當時」能有多壞呢? 一位東大附小的女家長會副會長,問我:「你到底想要什麼?」我說:「我要一個是非」。 他想都不想就回答說:「是非對小孩不重要!」請問到底什麼是正面教育?什麼是負面教育? ------------------------------------------------------------------------ 關於教育我們要付出很多......該面對的不少. 最起碼請給自己的小孩一個正常的教育環境.....可以嗎? 此文章於 2012-09-20 06:18 PM 被 尤典汴太 編輯.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
引用:
表示那個老業務業績不夠好,若業績夠好是紅人,偷吃女業助豆腐,上面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會走人的反而是不給吃的
__________________
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0
|
從這篇聲明稿看起來,是那位媽媽比較有理,不知道另一方會不會再跳出來發表意見。有時候在台灣這種喜歡和稀泥的社會裡,要堅持是非對錯真的要有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執著和勇氣,現實生活中光對上27個家庭就夠受的了,因為總會有人像我一樣,覺得一口氣得罪那麼多人的人一定不是易與的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5
|
引用:
再加個路跑吧!東海的路跑起來會很有成就感. ![]() 此文章於 2012-09-20 06:51 PM 被 imhung 編輯.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
引用:
問題是 換到新學校 ...就沒問題了嗎 ? 新學校的同學就能手牽手, 邁向世界大同 ?????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
引用:
這正是網路的力量,個人傾向於聽過另一方說法再下結論. 從很久以前就對媒體(不止台灣)的報導持保留態度,他們不見得會把黑的說成白的, 但可以把一張明明有黑斑的白紙,選擇讓讀者只看到黑色或是白色的部分. 所以要看CNN,也要看半島. 網路則提供了一個絕佳的平台,讓兩造都有機會傳達 未經修改操弄的意見,讓讀者有機會做出更正確的判斷.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345
|
引用:
我覺得光看這段就夠了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0
|
引用:
是啊,現在下判斷還早了點,事情可以吵那麼久鬧那麼大,一定是雙方都堅持自己是對的沒人願意認錯,反正通常雙方也都可以找得出自己站得住腳的地方 或許這件事情的特殊之處在於助理教授把小孩告上法院,很少有人會把孩子間的糾紛鬧得這麼大的,通常為了(自己的)孩子好,多數人還是選擇息事寧人自動走人吧。有點好奇這個事件裡人本會站在哪一邊還是單純當個中間調停的人而已。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2
|
引用:
可以學孟母阿.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