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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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為天地立心 為生民立命 為往聖繼絕學 為萬世開太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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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4, 03:39 PM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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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新竹/台北
文章: 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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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之光,這個從頭到尾是某些媒體跟觀眾在自high的名詞,
也能拿來反批,真是奇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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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4, 03:45 PM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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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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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麼,他開記者會道歉的目的為何? 如果沒必要,他開記者會來砸自己的腳? 是不是[只有]對不起他的老婆和家人,我想,他不是白痴,幕後智囊團也不是白痴.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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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4, 04:20 PM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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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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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過去顧家好男人的形象得到代言,這是他跟商家的問題
可是他為博幼基金會拍過公益宣導,緋聞纏身他幫忙推的公益何其尷尬 成龍緋聞前也是因為形象好,成為香港公益代表,後來小龍女事件,香港公益團體無奈只好把他的代言拿掉,以後也不敢再找他 所以說,這是私領域嗎?真的與大眾無關? 此文章於 2012-04-24 04:23 PM 被 sclee 編輯. |
2012-04-24, 04:22 PM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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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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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新聞記者跑去問代言廠商,員工被問到都好像看到鬼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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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4, 04:26 PM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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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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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就是語文的奧妙之處,明明是同一件事,不同的表達,效果卻大大不同. 範例: 1.和某某某有婚外情後,深感對不起家人,因而主動分手. 2.和某某某有婚外情後,新鮮感沒了,玩膩了,因而主動分手. 主動分手的原因,到底是[深感對不起家人],還是[新鮮感沒了,玩膩了],只有當事人知道,但第1種說法,卻明顯討好家人及眾旁觀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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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4, 04:39 PM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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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7 您的住址: 流浪ing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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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是這個部分啊,說穿了還不是為了個人形象、球迷市場及高價的代言費在設停損點。(另一方面是攤出來讓勒索的人沒有施力點) 是也沒關係,既然要挽救形象及事業,那就安排一場漂白戲碼好好把他演完,把傷害降到最低。這一點公關公司的確很有一套。 不然如果沒爆出來只有老婆知道,家裡罰跪一個月就好了他幹嘛無聊出來開記者會??? 講白一點他出來說明為了還是挽救自己,不然難道是為了拯救社會風氣才開記者會嗎? 那些喊著私領域私領域的人,怎麼不去跟王建民說這是私領域請你不需要開記者會講給大家聽,那個誰誰誰上過幾千個妹都還是照樣打球。 現在既然爆出來,他選擇保護形象,就是必須把這場挽救戲碼演完,你叫他直接說 "私領域只需要我老婆知道,不便奉告謝謝指教" 可能反而害他再也翻不了身了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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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4, 04:41 PM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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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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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低潮,所以才要去尋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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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4, 04:49 PM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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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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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了??
他是有領到"納稅人"的一毛還是擔任啥公職嗎? 還是有用他個人名號賣潮T洗腦要你捐啥543的? 自己做的就自己負責.他的家務事.一堆喊米粉燒的??? |
2012-04-24, 04:50 PM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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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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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這些小人
等我上大聯盟投場完封 台灣之光帽又回到我身上了...哼哼 |
2012-04-24, 05:36 PM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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