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5
文章: 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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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穿了就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
大家好像忘了廉政委員會近日有大巨蛋的調查報告,點到這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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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6, 04:47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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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VS台北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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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才是正常流程
雖然柯P嘴巴講話很衝... 但我看他的行為準則其實都很守法的 硬拆日後一定國賠,沽名釣譽的政客才會這樣搞 以既有規則去要求遠雄,可以改到符合規格再來驗收 改不到才能依法退約拆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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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6, 04:48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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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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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還在持續施工中阿
反正有核四蓋好封存不運轉的先例在 相較之下 一顆小蛋孵出來後再打破也就沒啥大不了了 鬼島咩,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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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可以吃嗎???? |
2015-04-16, 04:51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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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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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疏散測試
是把ABC三棟都計算進去疏散 並且預設就是三邊都發生災難 此外又要四倍的消防車空間 有草坪 有植栽的也不能逃生 最後在下個結論 你蓋太大了 蓋了附屬建物 應該要專用才對 卻不想想 那光蓋巨蛋 場地經費卻又很可觀 不這樣 怎麼營運 引用:
這不是既有規則 而是把原有規則提高了幾倍來測試 例如一平方公尺能有四人 變成一平方公尺只有2~3人 消防車面積與通到要4倍面積 所以大幅限制了疏散空間 此外道路也不會封閉工救災逃生使用 一棟失火三棟逃生甚至三棟一起失火 還有把逃生的速度降低 降為一般步行標準 由每秒1.5降為1.2等等 逃生變成散步這樣 此文章於 2015-04-16 04:56 PM 被 SpiceAndWolf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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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6, 04:51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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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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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找竹中工務店當評估人這點就有很大的瑕疵了 柯市府會犯這種瑕疵是令人難以置信 若非是項莊舞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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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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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6, 04:52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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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5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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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般標準步行速度不是4KM/HR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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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6, 05:03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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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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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兩者很不一樣,大巨蛋是 BOT ,有簽營運合約 你不給營運就要給理由,不然就是上法院解決 當然臺北市政府可以用各種絕招不給他執照,但是如果對方上法院要求解約,合約內容就是要台北市政府買回,此時燙手山芋就回到台北市了 目前臺北市政府的態度是不想照合約走,但也不想買回,所以才會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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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關閉簽名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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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6, 05:07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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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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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才不到幾分鐘火就變那麼大!! 巨蛋還是室內的, 我是很替以後的觀眾擔心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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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6, 05:09 P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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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関内
文章: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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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101已經有使用執照了,台北蛋還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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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6, 05:15 P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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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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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誰叫他有一個大停車場把所有建築連起來 一棟失火就可能全部失火 另外有植栽不能逃生算很合理,人可以從路樹上走過去還是繞過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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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6, 05:16 P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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