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aerocat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說到檢察官說有30公尺的距離應該可以煞得住,
雪山隧道規定是行車距離要50公尺,
如果沒有保持50公尺被開罰理由就是安全距離不夠,
結果現在檢察官說30公尺就夠了,
這就是官字兩個口啊。
     
      
舊 2010-08-04, 10:43 PM #3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erocat離線中  
黑色小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0
文章: 16
台灣政府老是愛養一些垃圾
 
舊 2010-08-04, 10:53 PM #3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黑色小G離線中  
xx123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34
不知道是不是被懷疑肇事逃逸所致 .... 這個罪很重哩

中華民國刑法第 185-4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注意該影片末後 . 關於司機撞人後的行為敘述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ssueID/20100804

懇請擁有法律背景的網兄說明

後編 ~
http://www.etlife.com.tw/Event/088/sec01-6.html
◎肇事逃逸法定刑責?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罰責。

刑事:除肇事逃逸罪外(刑法第185-4 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如因而致死傷,並有過失傷害(刑法第284 處六月以下、拘役或罰金)或過失致死(刑法第276 處二年以下、拘役或罰金)之罰責。

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相關責任(民法第184以下)。

此文章於 2010-08-04 10:57 PM 被 xx123 編輯.
舊 2010-08-04, 10:54 PM #3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xx123離線中  
code-hard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10
交保又不是判決確定 如果沒責任錢會還啦 不過因為出人命了 50萬交保我是覺得還好

只是駕駛很衰洨碰到發瘋的人 也許他當初正在玩 [哈哈哈 來追我啊] 的遊戲
舊 2010-08-04, 11:04 PM #3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ode-hard離線中  
skyairqq
Regular Member
 
skyairqq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二次元
文章: 84
被撞的在台灣永遠最大..管你錯還對

我看想自殺的都給車撞好了,又可以領錢..反正有台灣法律擋箭牌
舊 2010-08-04, 11:07 PM #3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kyairqq離線中  
larrychen
*停權中*
 
larryche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繁星居
文章: 4,079
我支持人有自己尋死的權利...
但是能不能他媽的不要連累其他雖小的人丫.....
真是死有餘辜!
舊 2010-08-04, 11:43 PM #3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arrychen離線中  
aerocat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刑法第185-4條明文:「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一條法條的立法意旨:係為維護交通安全,加強救護,減少被害人之死傷,促使駕駛人於肇事後,能對被害人即時救護,特增設本條關於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之處罰規定,用以處罰明知肇事致人死傷而未盡救護義務之責及企圖脫免責任之人,是本條之犯罪。

所以肇事逃逸罪構成要件必須當事人知道有致人死傷而逃逸,當事人主觀上認為沒有肇事致人死傷並且有要逃逸的意思,當然就不應該以這一條法條處罰。

但是最高法院卻主張「致人死傷」是毋須行為人認知的客觀處罰條件,簡單的說,致人死傷不是重點,是行為人需要確信無人死傷,才沒有肇逃。

好了重點來了,重點就是絕對不能說知道撞到人,

本案中有人被撞死已經確認,
但是客運司機一開始就說他以為撞到垃圾袋,依據蘋果,司機表示,當時感覺有團黑影掉落,他開出雪隧後曾停在路肩檢視,未發現有撞擊痕跡。(我到了安全路段也下車檢查了,沒看出是撞到人是我笨,笨不犯法)
所以以後都不能說有懷疑可能撞到人,這樣是最安全的做法,不過法官會認為你跟他在玩法,不爽判你重一點。
另一法就是裝無辜,畢竟責任分擔部分很低,再找個好律師(好是指關係好),六個月緩刑易科罰金結案。
舊 2010-08-05, 12:06 AM #3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erocat離線中  
sgdsdd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2
引用:
作者xx123
不知道是不是被懷疑肇事逃逸所致 .... 這個罪很重哩

可是雪山隧道不能停車。
因此那司機才會出了雪道查看吧。
不過查看那部份是司機自己說的,實際上有無查看就無從得知了。
舊 2010-08-05, 12:12 AM #3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gdsdd離線中  
goddess-urd
Master Member
 
goddess-ur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黑洞
文章: 1,995
以時速90公里來說 一般認知車距的安全距離是90米

小客車重量小 衝量也小 90米應該煞的住 大客車衝量大就未必了

檢察官說30米就煞的住 ...... 有經過試驗嗎?
__________________
Lenovo ThinkPad W540 + DS413 + U2415
舊 2010-08-05, 12:27 AM #3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oddess-urd離線中  
xx123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34
引用:
作者sgdsdd
可是雪山隧道不能停車。
因此那司機才會出了雪道查看吧。
不過查看那部份是司機自己說的,實際上有無查看就無從得知了。


1.
蘋果的說法 .... 客運司機何春松在二十公里外北二高路段,被國道警察攔下

2.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610&p=121
雪山隧道有設計停車彎

3.
我比較在意的是肇事逃逸的後果 . 並不只限於死者的處理拋棄
而是很可能造成後方車輛的操控危險 .... 在隧道內
人體這麼大一隻 . 後方不知情的車輛時速80km輾過 .... 對小客車的衝擊可不小
一台撞一台 . 可能就撞一堆 ..... 我想高額交保的原因在此

其他的 ... 謝謝 aerocat網兄 補充

此文章於 2010-08-05 12:41 AM 被 xx123 編輯.
舊 2010-08-05, 12:37 AM #4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xx123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2:00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