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第七層
文章: 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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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間半導體大廠排廢水到河裡,到最後也是沒事
用水車抽個幾桶水就被@$@#% 鬼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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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5, 09:49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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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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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別胡鬧了幾桶水,是一整車吧? 這一串回文的應該大多是都市人,如果有家裡務農的,就會對抽水很敏感。 旱季缺水的時候,水可是非常珍貴要靠分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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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5, 10:05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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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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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的, 水利法42條規定"家用"等少量取水(如溫泉每日2噸以下)或牲畜飲用都免申請許可. 但這個新聞裡提到水車抽河水到工地灑水應該不算在家用(免申請許可)範圍. 另外新聞裡提到用水桶提山泉水回家泡茶也算家用, 只要取水地點不是什麼管制區保留地, 應該也不涉及偷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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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5, 10:09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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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第七層
文章: 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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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車上的水桶一樣是一桶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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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5, 10:17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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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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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有人從淨水場出來的管路去竊水,這樣當然違法,
但基隆河本身並不是封閉的河道,沒被利用的到水,最終也是流到海裡去。 水資源很珍貴..官員可以讓沒用到的水流到海裡,但民眾從中間取個幾車就是竊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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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2017-06-25, 10:35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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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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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真的,去翻翻水利法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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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5, 10:47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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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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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簡單的說, 依法若是"家用","少量", "用人力. 獸力或簡易方法取水"就沒問題, 新聞中提到可能違法的關鍵字是"水車", "抽水機", "工地灑水"(之不符合家用和少量)... 另外基隆河瑞芳段還有可能是公共或民生用水的水源, 如果可以隨便用水車去載, 我想肯定會影響到公共用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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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5, 11:07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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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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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關鍵就是有無影響公共用水。 當然啦, 有些人的觀念就是"我們是法治國家,所以請去看XX法", 這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凡事都用那種屁話當旗子的人,最好你很滿意本島所有的法律, 沒有任何一條法律你是有疑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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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7-06-25 11:11 PM 被 EAC2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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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5, 11:09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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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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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水利法42條不是說家用每日2立方公尺自用合法嗎?
很簡單的事不要再盧了... 雖然我也很討厭亞泥但是人家是有license,是合法的, 問題出在發license的委員及法規,可以把事情釐清楚 ,不要民粹... 此文章於 2017-06-25 11:23 PM 被 金聖怨嘆 編輯. |
2017-06-25, 11:19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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