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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rtcatch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2
我被fire 請問如何保護我的權益

我在台中某大上市設備公司工作

應徵項目是"工讀生"
人事經理當初承諾 可以轉正職
一開始每天不到一千元的工資
還要配合加班到晚間10點

但隨著機台陸續交機 工作暫時清閒下來
(但是九月份之後陸續還有新工作要進來,一路到元月)
於是人事經理開始約談我們(口頭告知解雇)
跟我們說了一堆堂皇的理由
說 這個經驗以後對你們有用處.....
也告訴我們說你們明天之後就不用來上班了

這個問題在於
1.當初面試時並沒有告知這是臨時工作,而是長期工作
2.並沒有約定工作契約到期日,且履歷表上頭也沒有規範
3.考核上面也是暗地考核,主管方面並沒有公布相關成績

附註 我到這間公司時間大約2個月又20天
請問我該如何自救
1.我可以跟經理說,你這個口頭告知無效
2.我可以要求 服務證明書 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這兩個文件嗎??

請問各位有在法界服務的大大
幫幫我這個弱勢者
謝謝
     
      
舊 2007-08-17, 05:18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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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rtcatch離線中  
zxcv12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224
善用團體的力量.
去人事部 拿工作合約 找勞工局談談, 工讀生 都是短期性質 要有心理準備....
 
舊 2007-08-17, 06:41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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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cv123離線中  
heartcatch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2
當初沒有簽署任何工作合約
104網頁上面的算嗎 ??

我當初有問過我的法學教授 蔡大立委
他說網頁上面的工作福利和內容都可以算是契約的一種

網頁是寫明工讀生 並未註明工作契約到期日期
未達三個月內 就以暫時沒有工作,人力足夠就與以遣散
並沒有遣散費

還有我在想問一下 我該在幾天內向勞工局申訴
從昨天算起今天是第二天了

當初進去時並沒有說任何福利~~~相關福利只是聽人轉述
面試我進去的是生產組長~~~並不是人事主管
生產組長只說~~一切都照網頁上面的來做

這樣人事經理是否可構成"詐欺" 條件??

附註
小弟好死不死 人脈相當廣
從國稅局官員 內政部某司長 某黨大立委 某黨國會總召 縣政府顧問 黑道大哥 全部都有認識
要害某位經理失業 應該不是問題!!

只是嬿不下這口氣 人善被人欺 馬善被人騎
討個公道

此文章於 2007-08-17 07:01 AM 被 heartcatch 編輯.
舊 2007-08-17, 06:55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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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rtcatch離線中  
JWPW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81
工讀生就是工讀生
講白了就是臨時工
有何嚥不下這口氣

人脈那麼廣
請那些叔叔伯伯幫你找份正職吧
舊 2007-08-17, 07:15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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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WPW離線中  
sega1009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5
有這麼多的關係你還做工讀生做啥???
工讀生本來就很弱勢,你要什麼公道??
不然自己出來開不就成了,都不用吞啥鳥氣你說是不是呀
舊 2007-08-17, 07:32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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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ga1009離線中  
cys070
Elite Member
 
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11
打工
任何口頭上的說法和約定都不要當真

沒寫白紙黑字我都不會信

在來打工的經驗將來出去找正職,除非該公司是有明文規定和需求
不然大部份公司都不會把打工經驗當條件和資歷看

此文章於 2007-08-17 07:47 AM 被 cys070 編輯.
舊 2007-08-17, 07:41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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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離線中  
bird2005
*停權中*
 
bird200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734
現在社會上沒什麼信不信用的
口頭講的千萬別當真
不然會吃大虧

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勞委會職訓局
拿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去受訓
一個月可拿一萬多? 我不知道實際多少
反正上萬元就對了
舊 2007-08-17, 07:47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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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rd2005離線中  
diadiadd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88
引用:
作者heartcatch

附註
小弟好死不死 人脈相當廣
從國稅局官員 內政部某司長 某黨大立委 某黨國會總召 縣政府顧問 黑道大哥 全部都有認識
要害某位經理失業 應該不是問題!!

只是嬿不下這口氣 人善被人欺 馬善被人騎
討個公道



原本想依您第一篇回應...(雖然小的不是法界人士,但最近接人資,也許能提供些意見)
但看到這段...人脈這麼廣,我想...法條也沒有什麼意義了

"害"某位經理失業.........
舊 2007-08-17, 08:08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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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diadd離線中  
wenfei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惡魔島島主
文章: 2,589
人脈廣就直接找他們幫忙囉
不用上來問意見阿
也可以請他們幫你找個公司董事長做做
不用做工讀生
舊 2007-08-17, 08:09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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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fei離線中  
supermario1119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
你有本事害他被解雇

他也有本事讓你在某其他公司不錄用

好聚好散 人家事情做完了 工讀生 不請了也不行喔

說不定是公司政策 你就要人家經理走路

這樣乾脆去做流氓好了
舊 2007-08-17, 08:19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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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rio1119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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