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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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屍辯一夜情 賠百萬判入獄
雖然是罪有應得~活該
免費最貴 100萬叫小姐都可以玩到脫皮 現在花錢還要進去給人檢查菊花 以後仙人跳也可以來這招 愛佔女性便宜的蕭迪哥可能會中招 撿屍辯一夜情 賠百萬判入獄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25001885-260106 何姓男子到台北市夜店「撿屍」,將酒醉的女大生帶回友人住處性侵,事後竟辯稱這是常見的夜店文化。高院審酌他與女大生達成和解賠償100萬元,依強制****罪判他3年2月,最高法院昨日駁回上訴確定。何為求「一夜情」性侵酒醉女,不僅賠錢還要入獄服刑,付出的代價相當高。 判決指出,何男101年3月30日晚間,與連姓男友人一起到台北市一家夜店喝酒,並尋找獵物「撿屍」;當晚,何即藉機邀約2名長相甜美的女大生喝酒、跳舞。 隔天凌晨,4人喝酒到夜店打烊,因2女酒醉,何、連攙扶2女大生共乘計程車前往連的淡水住處,將其中1名泥醉的女大生帶往客房,將房門上鎖,趁機加以性侵。被害人醒來後驚覺被侵害,立即在友人的陪同下向警方報案。 何事後辯稱,當天喝醉,只記得出夜店後去友人的住處,和女大生發生性行為是雙方合意,且是夜店常見的一夜情文化等語。 高院佐以雙方在臉書上的留言,認定何男確有違反女大生意願,而發生性行為,不採信他的辯詞;但審酌何男事後與被害人以100萬元達成和解,依強制****罪將他判刑3年2月,昨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何姓男子到台北市夜店「撿屍」,將酒醉的女大生帶回友人住處性侵,事後竟辯稱這是常見的夜店文化。高院審酌他與女大生達成和解賠償100萬元,依強制****罪判他3年2月,最高法院昨日駁回上訴確定。何為求「一夜情」性侵酒醉女,不僅賠錢還要入獄服刑,付出的代價相當高。 判決指出,何男101年3月30日晚間,與連姓男友人一起到台北市一家夜店喝酒,並尋找獵物「撿屍」;當晚,何即藉機邀約2名長相甜美的女大生喝酒、跳舞。 隔天凌晨,4人喝酒到夜店打烊,因2女酒醉,何、連攙扶2女大生共乘計程車前往連的淡水住處,將其中1名泥醉的女大生帶往客房,將房門上鎖,趁機加以性侵。被害人醒來後驚覺被侵害,立即在友人的陪同下向警方報案。 何事後辯稱,當天喝醉,只記得出夜店後去友人的住處,和女大生發生性行為是雙方合意,且是夜店常見的一夜情文化等語。 高院佐以雙方在臉書上的留言,認定何男確有違反女大生意願,而發生性行為,不採信他的辯詞;但審酌何男事後與被害人以100萬元達成和解,依強制****罪將他判刑3年2月,昨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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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5, 12:05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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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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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撞死人不用關
這種要關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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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5, 12:21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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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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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撞死人才判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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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5, 12:21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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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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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法官吃不到忌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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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5, 12:25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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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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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魚比較貴...
有個疑問...若酒後亂性...會比較輕判嗎? |
2014-07-25, 12:29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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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下來一點點
文章: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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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小姐~
存到人生第一桶精 0_0" 不是說錯了第一桶金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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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5.天氣晴朗~奶油貓選了一個好日子去當天使了 謝謝妳 油ㄟ~妳帶給我的遠比我所給妳的還要多更多~ 唉~ 奶油的圖掛點ㄌ-.- ~ 角落裡藏有你記憶的紙箱子上佈滿了灰塵 ~ ~ 漸漸的我學會慢慢地遺忘了它堆放的位置 ~ ~ 直到時間過去它的外觀慢慢被侵蝕損壞掉 ~ ~ 記憶中的妳又出現在心中不過都不要緊了 ~ ~ 學習成長與淡忘才是上天讓我遇到妳原因 ~ 肥橘 2001 我在草山上加入PCDVD 2018 我在八卦山山腳下還是在PCDVD |
2014-07-25, 12:47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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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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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常見的一夜情文化 也包含事後民事賠償,附帶強制****罪判刑 還有空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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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5, 01:19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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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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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法官如何判斷女方爛醉下非合意性交,清醒後反悔。
這種非遭下藥,合意不設防暢飲的,通常代表雙方有某程度之好感,因此有什麼合意行為我也不太意外 無意筆戰純粹好奇~ |
2014-07-25, 01:22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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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打狗旗后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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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本來只記得出夜店去友人住處,後面連性行為是雙方合意都記起來了 這類事常看到有人罵女子要自重,卻忘了罵男子要自重,別看到機會就犯罪侵害她人。 在對方明顯喝酒後神智不如平常清楚,這時的合意真的算數嗎? 更別說沒有合意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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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犬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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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5, 01:33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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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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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某些鄉民喜歡撿屍跟想趁人酒醉想亂來推倒的心態要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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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GJI4Gv7NbmE[/YOUTUBE] |
2014-07-25, 01:37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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