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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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補助與殘障補助之百姓失業人口等死..如下
根據國安局.立法院情資.請問是不是如下..妳台灣的中低收入戶與殘障補助發放金.完全不合理判經離道的恐怖條文.不管台灣窮人與失業快餓死的家庭..死要貪污錢.死要錢.故意不准搞好亂搞阻礙之立委.低收入戶應每戶補助42000元..殘障人士.如坐輪椅.智障及喜憨兒及唐氏兒及斷手斷腳殘缺者的生活費交通費.家裡的人會給錢嗎?.現實無情的社會.應無條件發放殘障補助應每人35000元
根據國安局.立法院之情資.你台灣的老人年金.完全不合理的恐怖發放金..請問是不是幕後奸詐大垃圾.不知老人疾苦.請問是不是立法委員貪污死要錢.請全台灣百姓學生各界查證.
最後..中國大陸會強盛.就是國家法律都是白話文.白紙黑字.清清楚楚.淺顯易懂.簡單明瞭.10億的百姓都看得懂.妳台灣立法院的50年之立法條文規定.幾乎都是文言文.請問現存900萬的台灣百姓..誰會看得懂..導致台灣經濟民生.越來越落敗與淒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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