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a843433所說的XX威
他們網站上的 Q & A 好像有提到是依故障不同收費
,而非資料
但樓主跟該公司似乎是陷入救回資料的定義的死胡同走不出來
由於合約中卻又有要委託人驗收資料,且「救回」資料的定義未說明,很容易有誤導之嫌,以為是不符合期待不用付錢
而且必竟要認定救回資料的定義是指「可救回」的部份而不包含損壞的部份(可能是壞軌或其它原因造成的數據毀損,如剛好壞軌壞在資料上之類的)
業者應該有事先告知並詳細說明的義務
因為委託人通常在專業常識居弱勢
小弟是認為不用付錢啦,雖然救回資料的定義有爭議,但即然是專業公司,當然要有告知的義務,而且又不是第一次發生的,如果說沒告知義務說不過去
無論最後是判付錢或不用付錢
有必要要求消保官要公司方面要限期改善,並有詳細靠知委託人「救回」資料的定義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