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icall.lee
所以三更半夜在高速公路被酒駕的撞死也是活該就是了
想也知道三更半夜在高速公路多危險 ... 你還開車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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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基本是建立在自己可以控制的選項上
而且酒駕撞死人 不是一定會是半夜 既然沒有特別的原因
那就不是半夜不半夜 既然一整天開車都有可能會遇到酒駕肇事
那就沒有特殊的讓人覺得 在甚麼時候開車出去會被撞 那就只是會遇到的偶發
而且多半必須在半夜開車 是會有一些不可違的因素
工作需要或是必須趕去哪裡?
但是上夜店是不是必須? 喝醉酒是不是必須? 一個人去是不是必須?
想必不是 那是不是一定得做這些事情 甚至是三個條件同時做?
相信這些都是自己可以控制的
我是不會說活該因為錯的就是錯的 強暴迷姦就是錯的 不管對方是不是在甚麼條件下
但我會說這女人無腦 因為自己可以控制的事情卻不懂得控制